」其二:「天威卷地過黃河,萬里羌人盡漢歌。莫堪橫山倒流水,從教西

去作恩波。」其三:「馬尾胡琴隨漢車,曲聲猶自怨單于。彎弓莫射雲中

雁,歸雁如今不記書。」其四:「旗隊渾如錦繡堆,銀裝背嵬打回回。先

教淨掃安西路,待向河源飲馬來。」其五:「靈武、西涼不用圍,蕃家總

待納王師。城中半是關西種,猶有當時軋吃根勿反兒。」

《柘枝》舊曲,遍數極多,如《羯鼓錄》所謂《渾脫解》之類,今無復此

遍。寇萊公好《柘枝舞》,會客必舞《柘枝》,每舞必盡日,時謂之「柘

枝顛」。今鳳翔有一老尼,猶是萊公時柘枝妓,雲「當時《柘枝》,尚有

數十遍。今日所舞《柘枝》,比當時十不得二三。」老尼尚能歌其曲,好

事者往往傳之。古之善歌者有語,謂「當使聲中無字,字中有聲。」凡曲

,止是一聲清濁高下如縈縷耳,字則有喉、唇、齒、舌等音不同。當使字

字舉本皆輕圓,悉融入聲中,令轉換處無大塊,此謂「聲中無字」,古人

謂之「如貫珠」,今謂之「善過度」是也。如宮聲字而曲合用商聲,則能

轉宮為商歌之,此「字中有聲」也,善歌者謂之「內時聲」。不善歌者,

聲無抑揚,謂之「念曲」;聲無含韞,謂之「叫曲。」

五音:宮、商、角為從聲,徵、羽為變聲。從謂律從律,呂從呂;變謂以

律從呂,以呂從律。故從聲以配君、臣、民,尊卑有定,不可相逾;變聲

以為事、物,則或遇于君聲無嫌。六律為君聲,則商、角皆以律應,徵、

羽以呂應。六呂為君聲,則商、角皆以呂應,徵、羽以律應。加變徵,則

從、變之聲已瀆矣。隋柱國鄭譯始條具七均,展轉相生,為八十四調,清

濁混淆,紛亂無統,競為新聲。自後又有犯聲、側聲、正殺、寄殺、偏字

、傍字、雙字、半字之法。從、變之聲、無復條理矣。外國之聲,前世自

別為四夷樂。自唐天寶十三載,始詔法曲與胡部合奏。自此樂奏全失古法

,以先王之樂為雅樂,前世新聲為清樂,合胡部者為宴樂。古詩皆詠之,

然後以聲依詠以成曲,謂之協律。其志安和,則以安和之聲詠之;其志怨

思,則以怨思之聲詠之。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則詩與志、聲與曲,莫不安

且樂;亂世之音怨以怒,則詩與志、聲與曲,莫不怨且怒。此所以審音而

知政也。詩之外又有和聲,則所謂曲也。古樂府皆有聲有詞,連屬書之。

如曰賀賀賀、何何何之類,皆和聲也。今管弦之中纏聲,亦其遺法也。唐

人乃以詞填入曲中,不復用和聲。此格雖雲自王涯始,然貞元、元和之間

,為之者已多,亦有在涯之前者。又小曲有「咸陽沽酒寶釵空」之句,雲

是李白所制,然李白集中有《清平樂》詞四首,獨欠是詩;而《花間集》

所載「咸陽沽酒寶釵空」,乃雲是張泌所為。莫知孰是也。今聲詞相從,

唯裡巷間歌謠,及《陽關》、《搗練》之類,稍類舊俗。然唐人填曲,多

詠其曲名,所以哀樂與聲尚相諧會。今人則不復知有聲矣,哀聲而歌樂詞

,樂聲而歌怨詞。故語雖切而不能感動人情,由聲與意不相諧故也。

古樂有三調聲,謂清調、平調、側調也。王建詩雲「側商調裡唱《伊州》

」是也。今樂部中有三調樂,品皆短小,其聲爣,唯道調小石法曲用之

。雖謂這三調樂,皆不復辨清、平、側聲,但比他樂特為煩數耳。唐《獨

異志》雲:「唐承隋亂,樂虡散亡,獨無徵音。李嗣真密求得之。聞弩營

中砧聲,求得喪車一鐸,入振之于東南隅,果有應者。掘之,得石一段,

裁為四具,以補樂虡之闕。」此妄也。聲在短長厚薄之間,故《考工記》

:「磬氏為磬,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端。」磨其毫末,則聲隨而變

,豈有帛砧裁琢為磬,而尚存故聲哉。兼古樂宮、商無定聲,隨律命之,

迭為宮、徵。嗣真必嘗為新磬,好事者遂附益為之說。既雲:「裁為四具

」,則是不獨補徵聲也。《國史纂異》雲:「潤州曾得王磬十二以獻,張

率更叩其一,曰:『晉苛歲所造也。是歲閏月,造磬者法月數,當有十在

宜于黃鐘東九尺掘,必得焉。』從之,果如其言。」此妄也。法月律為磬

當依節氣,閏月自在其間,閏月無中氣,豈當月律?此懵然者為之也。扣

其一,安知其是晉某年所造?既淪陷在地中,豈暇復按方隅尺寸埋之?此

欺誕之甚也!

《霓裳羽衣曲》。劉禹錫詩雲:「三鄉陌上望仙山,歸作《霓裳羽衣曲》

。」又王建詩雲:「聽風聽水作《霓裳》。」白樂天詩注雲:「開元中,

西涼府節度使楊敬述造。」鄭嵎《津陽門詩》注雲:「葉法善嘗引上入月

宮,聞仙樂。及上歸,但記其半,遂于笛中寫之。會西涼府都督楊敬述進

《婆羅門曲》,與其聲調相符,遂以月中所聞為散序,用敬術所進為其腔

,而名《霓裳羽衣曲》。」諸說各不同。今蒲中逍遙樓楣上有唐人橫書,

類梵字,相傳是《霓裳譜》,字訓不通,莫知是非。或謂今燕部有《獻仙

音曲》,乃其遺聲。然《霓掌》本謂之道調法曲,今《獻仙音》乃小石調

耳。未知孰是。《虞書》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

鳴球非可以戛擊,和之至,詠之不足,有時而至於戛且擊;琴瑟非可以搏

拊,和之至,詠之不足,有時而至於搏且拊。所謂手之、舞之、足之、蹈

之,而不自知其然,和之至,則宜祖考之來格也。和之生于心,其可見者

如此。後之為樂者,文備而實不足。樂師之志,主于中節奏、諧聲律而已

。 古之樂師,皆能通天下之志,故其哀樂成于心,然後宜于聲,則必有

形容以表之。 故樂有志,聲有容,其所以感人深者,不獨出於器而已。

《新五代史》書唐昭宗幸華州,登齊雲樓,西北顧望京師,作《菩薩蠻》

辭三章,其卒章曰:「野煙生碧樹,陌上行人去。安得有英雄,迎歸大內

中?」今此辭墨本猶在陝州一佛寺中,紙札甚草劃,余頃年過陝,曾一見

之,后人題跋多盈巨軸矣。

世稱善歌者皆曰「郢人」,郢州至今有白雪樓。此乃因宋王問曰:』客有

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裡巴人》,次為《陽阿薤露》,又為《陽春白雪

》,引商刻羽,雜以流徵。」遂謂郢人善歌,殊不考共義。共曰「客有歌

于郢中者」,則歌者非郢人也。其曰《下裡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

;《陽阿薤露》,和者數百人;《陽春白雪》,和者不過數十人;引商刻

羽,雜以流徵,則和者不過數人而已。」以楚之故都,人物猥盛,而和者

止于數人,則為不知歌甚矣。故玉以此自況,《陽春白雪》皆郢人所不能

也。以其所不能者明其俗,豈非大誤也?《襄陽耆舊傳》雖雲:「楚有善

歌者,歌《陽菱白露》、《朝日魚麗》,和之者不過數人。」復無《陽春

白雪》之名。又今郢州,本謂之北郢,亦非古之楚都。或曰:「楚都在今

宜城界中,有故墟尚在。」亦不然也。此鄢也,非郢也。據《左傳》:「

楚成王使籯宜申為商公,沿漢沂江,將入郢,王在渚宮下見之。」沿漢至

於夏口,然後激江,則郢當在江上,不在漢上也。又在渚宮下見之,則渚

宮蓋在郢也。楚始都丹陽,在今枝江,文王遷郢,昭王造者,皆在今江陵

境中。杜預注《左傳》雲:「楚國,今南郡江陵縣北紀南城也。」謝靈運

《鄴中集》詩雲:「南登宛、郢城。」今江陵北十二里有紀南城,即古之

郢都也,又謂之南郢。

六十甲子有納音,鮮原其意。蓋六十律旋相為宮法也。一律含五音,十二

律納六十音也。凡氣始于東方而右行,音起于西方而左行;陰陽相錯,而

生變化。所謂氣始于東方者,四時始于木,右行傳于火,火傳于土,土傳

于金,金傳于水。所謂音始于西方者,五音始于金,左旋傳于火,火傳于

木,木傳于水,水傳于土。納音與《易》納甲同法:乾納甲而坤納癸,始

于乾而終于坤。納音始于金,金,乾也;終于土,土,坤也。納音之法,

同類娶妻,隔八生子,此《漢志》語也。此律呂相生之法也。五行先仲而

後孟,孟而後季,此遁甲三元之紀也。甲子金之仲,黃鐘之商。同位娶乙

丑,大呂之商。同位,謂甲與乙、丙與丁之類。下皆仿此。隔八下生壬申

,金之孟。夷則之商。隔八,謂大呂下生夷則也。下皆仿此。壬申同位娶

癸酉,南呂之商。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姑洗之商。此金三元終。若只

以陽辰言之,則依遁甲逆傳仲孟季。若兼妻言之,則順傳孟仲季也。庚辰

同位聚辛巳,中呂之商。隔八下生戌子,火之仲。黃鐘之徵。金三元終,

則左行傳南火也。戌子娶已丑,大呂之徵。生丙申,火之孟。夷則之徵。

丙申娶丁酉,南呂之徵。生皿辰,火之季。姑洗之徵。甲辰娶乙巳,中呂

之徵。生壬子,木之仲。內鐘之角。火三元終,則左行傳于東方木。如是

左行至於丁巳,中呂之宮,五音一終。復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

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終于癸亥。謂蕤賓娶林鐘,上生太蔟之類。自子至

於巳為陽,故自黃鐘至於中呂皆下生;自午至於亥為陰,故自林鐘至於應

鐘皆上生。予于《樂論》敘之甚詳,此不復紀。。甲子乙丑金,與甲午乙

未金雖同,然甲子乙丑為陽律,陽律皆下生;甲午乙未為陽呂,陽呂皆上

生。六十律相反,所以分為一紀也。

今太常鐘鎛,皆于甬本為紐,謂之旋蟲,側垂之。皇祐中,杭州西湖側,

發地得一古鐘,匾而短,其枚長幾半寸,大略制度如《鳧氏》所載,唯甬

乃中空,甬半以上差小,所謂衡者。予細考其制,亦似有義。甬所以中空

者,疑鐘縻自共中垂下,當衡甬之間,以橫括掛之,橫括疑所謂旋蟲也。

今考其名,竹筩之筩,文從竹、從甬,則甬僅乎空筩半以上微小者,所以

礙橫括,以其橫括所在也,則有稀之義也。其橫括之形,似蟲而可旋,疑

所謂旋蟲。以今之鐘、鎛校之,此衡勇中空,則猶小於甬者,乃欲礙橫括

,似有所因。彼衡、甬俱實,則衡小于甬,似無所因。又以其括之橫于共

中也,則宜有衡義。實甬真上植之,而謂之衡者何義?又橫括以其可旋而

有蟲形,或可謂之旋蟲;今鐘則實共紐不動,何緣得「旋」名?若以側垂

之,其鐘可以掉蕩旋轉,則鐘常不定,擊者安能常當其燧?此皆可疑,未

知孰是。其鐘為尚在錢塘,予群從家藏之。

海州士人李慎言,嘗夢至一處水殿中,觀宮女戲。山陽蔡繩為之傳,敘其

事甚詳。有《拋 曲》十余闋,詞皆清麗。今獨記兩闋:「侍燕黃昏曉未

休,玉階夜色月如流。朝來自覺承恩醉,笑倩傍人認繡」。「堪恨隋家幾

帝王,舞裀揉盡繡鴛鴦。如今重到拋 處,不是金爐舊日香。《盧氏雜說

》:「韓皋謂嵇康琴曲有《廣陵散》者,以玉陵、母丘儉輩皆自廣陵敗散

,言魏散亡自廣陵始,故名其曲曰《廣陵散》。」以余考之,「散」自是

曲名,如操、弄、摻、淡、序、引之類。故潘岳《笙賦》:「輟張女之哀

彈,流廣陵之名散。」又應琚《與劉孔才書》雲:「聽廣陵之清散。」知

「散」為曲名明矣。或者康借此名以諫諷時事,「散」取曲名,「廣陵」

乃其所命,相附為義耳。馬融《笛賦》雲:「裁以當便便易持。」李善注

謂「簻,馬策也。裁笛以當馬簻,故便易持。」此謬說也。笛安可為馬策

?簻,管也。古人謂樂之管為簻。故潘岳《笙賦》雲:「脩簻內闢,餘簫

外逶。」裁以當簻者,余器多裁眾簻以成音,此笛但裁一簻,五音皆具。

當簻之工,不假繁猥,所以便而易持也。

笛有雅笛,有羌笛,其形制、所始,舊說皆不同。《周禮》:「笙師掌教

箎篴。」或雲:「漢武帝時,丘仲始作笛。」又雲:「起于羌人。」後漢

馬融所賦長笛,空洞無底,剡其上孔五孔,一孔出其背,正似今之「尺八

」。李善為之注雲:「七孔,長一尺四寸。」此乃今之橫笛耳,太常鼓吹

部中謂之「橫吹」,非融之所賦者。融《賦》雲:「易京君明音律,故本

四孔加以一。君明知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沈約《宋書》亦云:

「京房備其五音。」《周禮•笙師》注:「杜子春雲:『遂乃今時所吹五

空竹篴。』」以融、約所記論之,則古篴不應有五孔,則子春之說,亦未

為然。今《三禮圖》畫篴,亦橫設而有五孔,又不知出何典據。

琴雖用桐,然須多年木性都盡,聲始發越。予曾見唐初路氏琴,木皆枯朽

,殆不勝指,而其聲愈清。又常見越人陶道真畜一張越琴,傳雲古塚中敗

棺杉木也,聲極勁挺。吳僧智和有一琴,瑟瑟微碧,紋石為軫,制度音韻

皆臻妙。腹有李陽冰篆數十字,其略雲:「南溟島上得一木,加伽陀羅,

紋如銀屑,其堅如石,命工斲為此琴。」篆文甚古勁。琴材欲輕、松、脆

、滑,謂之四善。木堅如石,可以制琴,亦所未諭也。《投荒錄》雲:「

瓊管多烏樠、呿陀,皆奇木。」疑「伽陀羅」即「呿陀」也。高郵人桑景

舒,性知音,聽百物之聲,悉能佔其災福,尤善樂律。舊傳有《虞美人草

》,聞人作《虞美人曲》,則枝葉皆動,他曲不然。景舒試之,誠如所傳

。乃詳其曲聲,曰:「皆吳音也。」他日取琴,試用吳音制一曲,對草鼓

之,枝葉亦動,乃謂之《虞美人操》。其聲調與《虞美人曲》全不相近,

始末無一聲相似者,而草輒應之,與《虞美人曲》無異者,律法同管也。

其知者臻妙如此。景舒進士及第,終于州縣官。今《虞美人操》盛行于江

吳間,人亦莫知其如何為吳音。

【卷六 樂律二】

前世遺事,時有于古人文章中見之。元稹詩有「琵琶宮調八十一,三調弦

中彈不出。」琵琶共有八十四調,蓋十二律各七均,乃成八十四調。稹詩

言「八十一調」,人多不喻所謂。余于金陵丞相家得唐賀懷智《琵琶譜》

一冊,其序雲:「琵琶八十四調。內黃鐘、太蔟、林鐘宮聲,弦中彈不出

,須管色定弦。其余八十一調,皆以此三調為準,更不用管色定弦。」始

喻稹詩言。如今之調琴,髯先用管色「合」字定宮弦下生微,微弦上生商

,上下相生,終于少商。凡下生者隔二弦,上生者隔一弦取之。凡弦聲皆

當如此。古人仍須以金石為準,《商頌》「依我磬聲」是也。今人敬簡,

不復以弦管定聲,故其高下無准,出於臨時。懷智《琵琶譜》調格,與今

樂全不同。唐人樂學精深,尚有雅律遺法。今之燕樂,古聲多亡,而新聲

大率皆無法度。樂工自不能言其義,如何得其聲和?

今教坊燕樂,比律高址均弱。「合」安比太蔟微下,卻以「凡」字當宮聲

,比宮之清微高。外方樂尤無法,求體又高教坊一均以來。唯北狄樂聲,

比教坊樂下二均。大凡北人衣冠文物,多用唐俗,此樂疑亦唐之遺聲也。

今之燕樂二十八調,布在十一律,唯黃鐘、中呂、林鐘三律,各具宮、商

、角、羽四音;其余或有一調至二三調,獨蕤賓一律都無。內中管仙呂調

,乃是蕤賓聲,亦不正當本律。其間聲音出入,亦不全應古法。略可配合

而已。如今之中呂宮,卻是古夾鐘宮;南呂宮,乃古林鐘宮;今林鐘商,

乃古無射宮;今大呂調,乃古林鐘羽。雖國工亦莫能知其所因。

十二律並清宮,當有十六聲。今之燕樂止有十五聲。蓋今樂高于古樂二律

以下,故無正黃鐘聲,只以「合」字當大呂,猶差高,當在大呂、太蔟之

間,「下四」字近蔟,「高四」字近夾鐘,「下一」字近姑洗,「高一」

字近南呂,「上」字近蕤賓;「勾」字近林鐘,「尺」字近夷則,「工」

字近南呂,「高工」字近無射,「六」字近應鐘,「下凡」字為閃鐘清。

法雖如此,然諸調殺聲,不能盡歸本律,故有偏殺、側殺、寄殺、元殺之

類。雖與古法不,同,推這亦皆有理。知聲者皆能言之,此不備載也。

古法,鐘磬每虡十六,乃十六律也。然一虡又自應一律,有黃鐘之虡,有

大呂之虡,其他樂皆然。且以琴言之,雖皆清實,其間有聲重者,有聲輕

者。材中自有五音,故古人名琴,或謂之清徵。或謂之清角。不獨五音也

,又應諸調。余友人家有一琵琶,置之虛室,以管色秦雙調,琵琶弦輒有

聲應之,秦他調則不應,寶之以為異物,殊不知此乃常理。二十八調但有

聲同者即應;若遍二十作調而不應,則是逸調聲也。古法,一律有七音,

十二律共八十四調。更細分之,尚不止八十四,逸調至多。偶在二十八調

中,人見其應,則以為怪,此常理耳。此聲學至要妙處也。今不知此理,

故不能極天地至和之聲。世之樂工,弦上半日調尚不能知,何暇及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