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範論敘】
  《洪範》其不可行歟,何說者之多,而行者之寡也?曰:諸儒使然也。譬諸律令,其始作者非不欲人之難犯而易避矣,及吏胥舞之,則千機百阱。籲!可畏也。夫《洪範》亦猶是耳。吾病其然,因作三論。大抵斥末而歸本,褒經而擊傳,剷磨瑕垢以見聖秘。複列二圖,一以指其謬,一以形吾意。噫!人吾知乎,不吾知,其謂吾求異夫先儒,而以為新奇也。
  【洪範論上】
  《洪范》之原出於天,而畀之禹。禹傳之箕子,箕子死,後世有孔安國為之《注》,劉向父子為之《傳》,孔穎達為之《疏》。是一聖五賢之心,未始不欲人君審其法,從其道矣。禹與箕子之言,經也。幽微宏深不可以俄而曉者,經之常也。然而所審當得其統,所從當得其端,是故宜責孔、劉輩。今求之於其所謂《注》與《傳》與《疏》者而不獲,故明其統,舉其端,而欲人君審從之易也。夫致至治總乎大法,樹大法本乎五行,理五行資乎五事,正五事賴乎皇極。五行,含羅九疇者也。五事,檢禦五行者也。皇極,裁節五事者也。儻綜于身,驗於氣,則終始常道之次靡有不順焉。然則含羅者,其統也,裁節者,其端也。執其端而禦其統,古之聖人正如是耳。今夫皇極之建也,貌必恭,恭作肅;言必從,從作乂;視必明,明作哲;聽必聰,聰作謀;思必睿,睿作聖。如此則五行得其性,雨、暘、燠、寒、風皆時,而五福應矣。若夫皇極之不建也,貌不恭,厥咎狂;言不從,厥咎僭;視不明,厥咎豫;聽不聰,厥咎急;思不睿,厥咎蒙。如此,則五行失其性,雨、暘、燠、寒、風皆常,而六極應矣。噫!曰得,曰時,曰福,人君孰不欲趨之;曰失,曰常,曰極,人君孰不欲逃之。然而罕能者,諸儒之過也。夫禹之疇,分之則幾五十矣。諸儒不求所為統與端者,顧為之傳,則向之五十又將百焉。人之心一,固不能兼百,難之而不行也。欲行之,莫若歸之易:百歸之五十,五十歸之九,九歸之三。三,五行也,五事也,皇極也。而又以皇極裁節五事,五事得而五行從,是三卒歸之一也。然則所守不亦約而易乎。所守約而易,則人君孰欲棄得取失,棄時取常,棄福取極哉!以一治三,以三治九,以九治五十,以五十治百,天意也,禹意也,箕子意也。
  【洪範論中〈並圖〉】
  或曰:古人言《洪范》莫深于歆、向之《傳》,吾嘗學而得之矣。今觀子之論,子其未之學耶,何遽反之也。子之論曰:“皇極裁節五事,其建不建為五事之得失。”《傳》則擬五事而言之,其咎、其罰、其極與五事比,非所以裁節五事也。子又曰:“皇極建則五福應,皇極不建則六極應。”《傳》則條福、極而配之貌、與言、與視、與聽、與思、與皇極,又非皇極兼獲福、極也。然則劉之《傳》,子之論,孰得乎?
  曰:爾以箕子之知《洪範》與歆、向之知孰愈?必曰:箕子之知愈也。則吾從之。彼歆、向拂箕子意矣,吾複何取哉。雖然,彼豈不知求從箕子乎?求之過深,而惑之愈甚矣。歆、向之惑,始於福、極分應五事,遂強為之說,故其失浸廣而有五焉。今其《傳》以極之惡、福之攸好德歸諸貌;極之夏、福之康寧歸諸言;極之疾、福之壽歸諸視;極之貧、福之富歸諸聽;極之凶短折、福之考終命歸諸思。所謂福止此而已,所謂極則未盡其弱焉。遂曲引皇極以足之。皇極非五事匹,其不建之咎,止一極之弱哉?其失一也。且逆而極、順而福,《傳》之例也。至皇之不極,則其極既弱矣,吾不識皇之極,則天將以何福應之哉?若曰:五福皆應,則皇之不極,惡、憂、疾、貧、凶短折,曷不偕應哉?此乃自廢其例。其失二也。箕子謂咎曰狂、僭、豫、急、蒙而已,罰曰雨、暘、燠、寒、風而已,今《傳》又增咎以眊,增罰以陰,此其揠聖人之言以就固謬。況眊與蒙無異,而陰可兼之,而別名之,得乎?其失三也。《經》之首五行而次五事者,徒以五行天而五事人,人不可以先天耳。然五行之逆順,必視五事之得失,使吾為《傳》,必以五事先五行。借如《傳》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則木不曲直,厥罰常雨。其餘亦如之。察劉之心非不欲爾。蓋五行盡於思,無以周皇極,苟如庶驗增之,則雖蠢亦怪駭矣。故離五行、五事而為解,以蔽其釁。其失四也。《傳》之於木,其說以為貌矣,及火、土、金、水,則思、言、視、聽殊不及焉,自相駁亂。其失五也。夫九疇之於五行可以條而入者惟二,箕子陳之,蓋有深旨矣。五事一也,庶驗二也。驗之肅、乂、哲、謀、聖,一出於五事;事之貌、言、視、聽、思,一出於五行,此理之自然,可不條而入之乎?其他八政、五紀、三德、稽疑、福極,其大歸雖無越於五行、五事,非可條而入之者也。條而入之,非理之自然,故其《傳》必鉤牽扳援,文致而強附之,然後可以僅知此福此極之所以應此事者。立言如此,其亦勞矣。且傳於福、極既爾,則於八政、五紀、三德、稽疑亦當爾。而今又不爾,何也?《經》曰:“五皇極。皇建建其有極。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此言皇極建而五福備。使《經》雲皇極之不建,則必以六極易五福矣,焉在其條而入之乎?且皇極,九疇之尤貴者,故聖人位之于中,以貫上下。譬若庶驗:然“曰雨、曰暘、曰燠、曰寒、曰風、曰時”,時於雨、暘、燠、寒、風,各冠其上耳,又可列之以為一驗乎?若是則劉之《傳》惑且強明矣。
  噫!《傳》之法,二劉唱之,班固志之。後之史志五行者,孰不師而效之?世之讀者久,孰不從而然之?是以膠為一論,莫有考正,吾得無言哉!○一圖指傳之謬出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奸謀。木不曲直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常雨厥極惡,說曰順之,其福攸好德。
  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火不炎上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厥咎僭厥罰常暘厥極憂,說曰順之,其福康寧。
  治宮室,飾台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稼穡不成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豫厥罰常燠厥極疾,說曰順之,其福壽。
  好戰功,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金不從革聽之不聰,是謂不明。厥咎急厥罰常寒厥極貧,說曰順之,其福富。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水不潤下思之不睿,是謂不聖。厥咎蒙厥罰常風厥極凶短折,說曰順之,其福考終命。皇之不極厥咎眊厥罰常陰厥極弱。○一圖形今之意
  皇極
  之建貌恭肅
  言從乂
  視明哲
  聽聰謀
  思睿聖木曲直
  金從革
  火炎上
  水潤下
  土稼穡時雨
  時暘
  時燠
  時寒
  時風五福
  皇極
  不建貌不恭
  言不從
  視不明
  聽不聰
  思不睿木不曲直
  金不從革
  火不炎上
  水不潤下
  土不稼穡常雨
  常暘
  常燠
  常寒
  常風六極
  【洪範論下】
  吾既剔去《傳》疵以粹《經》,猶有秘處而先儒不白其意,或解失其旨者非一,今辨正以申之。《經》曰:“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夫五行,一疇耳,一汩而九不畀。蓋五行綱九疇,綱壞而目廢也。然則五行之汩,非五事之失乎?五事之失,非皇極之不建乎?蓋箕子微見其統與端矣。《經》之次第五行也以生數,至於五事也,求之五行則相克,何也?從五常,斯與相克合矣。先民之論五行也,水性智而事聽,火性禮而事視,木性仁而事貌,金性義而事言,土性信而事思。及論五常也,以為德莫大於仁,仁或失於弱,故以義斷之。義或失於剛,故以禮節之。禮或失於拘,故以智通之。智或失於詐,故以信正之。此五常次第所以然也。五事從之,所以亦然也。“三,八政,曰食、曰貨、曰祀、曰賓、曰師”,五者不以官名之。鄭康成以食為稷,以貨為司貨賄,以賓為大行人,是三百六十官,箕子於九疇中區區焉錯舉其八耳。孔穎達則曰:司貨賄、大行人皆事主,非複民政。夫事雖非民,亦未害為政,孔之失滋甚焉。吾以為不然。箕子言國家之政無越是八者,周公制禮酌而用之,故建六官以主八政,食與貨則天官,祀與賓則春官,師則夏官,司空則冬官,司徒則地官,司寇則秋官,此得其正矣。“七,稽疑,擇建立蔔筮人”,孔安國謂“知蔔筮人而立之”。夫知蔔筮人,天下不為鮮矣,孜孜然以擇此為事,則委瑣不亦甚乎?吾意,蔔筮至神,人所諒而從者。導之善人,必諒而從之,蜀莊是矣。導之惡人,亦諒而從之,丘子明是也。聖人懼後人輕其職,使有如丘子明輩,故曰“擇建立蔔筮人”,謂擇賢也。不然,司空、司徒、司寇,其擇之又當甚於此雲者,彼天子之卿不若蔔筮之官為後世所輕,雖婦人孺子知其不可不擇故也。嗚呼!聖人之言,技分派別,不得其源,紛莫可曉,譬之日月、五星、十二次、二十八宿,使昧者觀之,固憒憒如也,不知晷度躔次的不可紊,差之渺忽,寒暑乘逆。吾故于《洪範》明其統,舉其端,削劉之惑,繩孔之失,使經意炳然如從璣衡中窺天文矣。
  【洪範論後序】
  吾論《洪範》以五福六極系皇極之建與不建,而且不與二劉之增眊與陰,或者猶以劉向、夏侯勝之說為惑。劉向之言:“皇極之建,總為五福;皇極之不建,不能主五事,下與五事齒而均獲一極,猶平王之詩降而為《國風》。”夏侯勝之言曰:“天久陰不雨,臣下將有謀上者。”已而果然。以劉向之說,則皇極之不建,不可系以六極;以夏侯勝之說,則眊與陰不可廢。是皆不然。夫福、極之於五事,非若庶驗也。陰陽而推之,律歷而求之,人事而揆之。庶驗之通於五事,可指而言也,且聖人之所可知也。今指人而謂之曰:爾為某事,明日必有某福;爾為某事,明日必有某極。是巫覡蔔相之事也,而聖人何由知之?故吾以為皇極之建,五事皆得,而五福皆應;不曰應某事者,必某福也。皇極不建,五事皆失,而六極皆應;不曰應某事者,必某極也。五事之間得與失參焉,則亦不曰必某福、必某極應也,亦曰福與極參焉耳。今劉以為皇極建而為五事主,故加之五福。及其不建也,不加之以六極,而以“平王之詩”為說,其意以為不建則不能為五事主,故不加之六極以為貶也。今有人有九命之爵,及有罪而曰削其爵,使至一命以貶之,曰貶可也,此猶“平王之詩降而為《國風》”,曰降可也。若夫有罪人當具五刑,而曰是人也,罪大不當加之以五刑,姑以墨辟論,以重其責。是得為重其責耶?今欲重不建之罪,不曰六極皆應,而曰獨弱之極應,乃引“平王之詩”以為說。“平王之詩”固不然也。且彼聖人者,豈以天下之福與極止於五與六而已哉?蓋亦舉其大概耳。夫天地之間,非人力所為而可以為驗者多矣,聖人取其尤大而可以有所兼者五,而使其餘者可以遂見焉。今也,力分其一端以為二,而必曰陰為陰,雨為雨。且《經》之庶驗有曰暘矣,而豈獨遺陰哉?蓋陰之極盛於雨,而聖人舉其極者言也。吾觀二劉之傳“金不從革”與傳“常雨”也,乃言雷電雨雪皆在;而獨於此別雨與陰,何也?然則夏侯勝之言何以必應?曰:事固有幸而中者。公孫臣以漢為土德而黃龍當見,黃龍則見矣,而漢乃火德也。可以一黃龍而必謂漢為土德耶?必不可也。其所謂眊者蒙矣,胡複多言哉!
嘉祐集卷八•太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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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玄論上】
  蘇子曰:言無有善惡也,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則其辭不索而獲。夫子之于《易》吾見其思焉而得之者也,於《春秋》吾見其感焉而得之者也,於《論語》吾見其觸焉而得之者也。思焉而得,故其言深,感焉而得,故其言切,觸焉而得,故其言易。聖人之言得之天,而不以人參焉。故夫後之學者可以天遇,而不可以人得也。方其為書也,猶其為言也,方其為言也,猶其為心也。書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聖人以為自欺。後之不得乎其心而為言,不得乎其言而為書,吾於揚雄見之矣。
  疑而問,問而辯,問辯之道也。揚雄之《法言》,辯乎其不足問也,問乎其不足疑也,求聞於後世而不待其有得,君子無取焉耳。《太玄》者,雄之所以自附于夫子而無得於心者也。使雄有得於心,吾知《太玄》之不作。何則?瘍醫之不為疾醫,樂其有得於瘍也;疾醫之不能為,而喪其所以為瘍,此瘍醫之所懼也。若夫妄人礪針磨砭,乃欲為俞跗、扁鵲之事,彼誠無得於心而侈於外也。使雄有孟軻之書而肯以為《太玄》耶?惟其所得之不足樂,故大為之名以僥幸于聖人而已。且夫《易》之所為作者,雄不知也。以為為數耶,以為為道耶,惟其為道也,故六十卦而無加,六十四卦而無損。及其以為數,而後有六日七分之說生焉。聖人之意曰:六十四卦者,《易》也。六日七分者,吾以為歷也。在歷以數勝,在《易》以道勝。然則《易》之所為作,其亦可知矣。蓋自漢以來,《六經》始有異論。夫聖人之言無所不通,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惟其求而不可得,於是乃始雜取天下奇怪可喜之說而納諸其中,而天下之工乎曲學小數者,亦欲自附於《六經》以求信於天下,然而君子不取也。《太玄》者,雄所以擬《易》也。觀其始於一而終於八十一,是四乘之極而不可加也。從三方之算而九之,並夜於晝,為二百四十有三日,三分其方而一,以為三州;三分其州而一,以為三部;二分其部而一,以為三家。此猶六十之不可加,而六十四之不可損也。雄以為未也,從而加之曰《踦》,又曰《贏》,曰:吾以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與夫四分之一者也。曰《踦》也,曰《贏》也,是何為者?或曰以象四分之一。四分之一在《贏》而不在《踦》。《踦》者,鬥之二十六也。或曰以象閏。閏之積也,起於《難》之七,而於此加焉,是強為之辭也。且其言曰:譬諸人,增則贅,而割則虧。今也,重不足於歷,而輕以其書加焉,是不為《太玄》也,為《太初歷》也。聖人之所略,揚雄之所詳;聖人之所重,揚雄之所忽,是其為道不足取也。道之不足取也,吾乃今求其數。求合首三百六十有五與夫四分之一者,固雄意也,贊之七百三十有一,是日之三百六十有五與夫四分之一也。後之學者曰:吾不知夫二十八宿之次,與夫日行之度也,而于《太玄》焉求之。則吾懼夫積日之無以處也。歷者,天下之至微,要之千載而可行者也。四分而加一,是四歲而加一日也,率四歲而加之,千載之後,吾恐大冬之為大夏也。且夫四分其日而贊得二焉,故贊者可以為偶,而不可以為奇,其勢然也。雄之所欲加者四分之三,而所加者四,是其為數不足考也。
  君子之為書,猶工人之作器也,見其形以知其用。有鼎而加柄焉,是無問其工之材不材,與其金之良苦,而其不可以為鼎者,固已明矣。況乎加《踦》與《贏》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是柄而不任操,吾無取也巳。
  【太玄論中】
  四分日之一,或曰一百分日之二十五,在四以為一,在百以為二十五,唯其所在而加之,豈有常數哉?六日七分者,以八十言者也。苟有以適於用,吾斯從而加之矣。《坎》、《離》、《震》、《兌》各守其方,而六十卦之爻分散於三百六十日。聖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為《易》,而以七分者加焉,此非有所法乎?日月星辰之度,天地五行之數也,以其上之不可以八,而下之不可以六,故以七分者加之,使夫《易》者亦不為無用於歷而已矣。夫八十分與夫七分者,皆非其所以為《易》也。上、下而為卦,九、六而為爻,此其所以為《易》也。聖人不于其所以為《易》者加之,故加焉而不害其為《易》。若夫四位而為首,九行而為贊,此正其所以為《太玄》者也。而雄於此加焉,故吾不知其為《太玄》也。始於《中》之一,而訖於《養》之九,闕焉而未見者,四分日之三而已矣。以一百八分而為日,以一分而加之,一首之外盡八十一首,而四分日之三者可以見矣。觀《周》之一,知晝夜之不在乎奇偶,而在其所承;觀《中》之九,知休咎之不在乎晝夜,而在其所處。故積其分至於《養》之九,而可以無患。蓋《易》之本六日以為卦,《太玄》之初四日有半以為首,而皆以四百八十七分,求合乎二十八宿之度,加分而其數定,去《踦》、《贏》而其道勝,吾無憾焉耳。
  【太玄論下】
  《太玄》之策三十有六,虛三而三十有三用焉。曰其說出於《易》。《易》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是雄之所以為虛三之說也。夫大衍之數,是數之宗,而萬物之所取用也。今夫蓍,亦用者之一而已矣。或用其千萬,或用其一二,唯其所用而蓍也,用其四十有九焉。五者生之終也,十者成之極也。生之終,成之極,則天下又何以過之?故曰五十。五十者,五十有五雲也,非四十有九而益一雲也。天下之數於是宗焉,則《玄》無乃亦將取之。且夫四十有九者,豈有他哉?極其所當用之數而取之於大衍者,衍其所當用之策數,而舉其大略焉耳。吾將以老陽之九而明之,則夫七八六者,可以從而見焉。今夫一爻而三變,一變而掛一,是三用也。四四揲之,歸奇於扐,是十用也。既扐而數其餘,是三十有六用也。三與十、與三十六,而四十九之數成焉。增之則贏,損之則虧。四十有九足以成爻,而未始有虛一之道,吾不知先儒何從而得之也。聖人之所為,當然而然耳。區區於天地五行之數而牽合於其間者,亦見其勞而無取矣。聖人觀乎三才之體而取諸其象,故八卦皆以三畫,及其欲推之於六十四也,則從而六之,吾又不知先儒之何以配乎六也。聖人之意,直曰非六無以變。非六無以變是非四十九無以揲也。《太玄》之算極於三,以三而計之,掛其一,再扐其五,而數其餘之二十七,是亦三十三之數,不可以有加也。今其說曰三六,又曰二九,又曰倍天之數,又曰地虛三以扮天三,皆求《易》之過矣。夫卜筮者,聖人所以探吉凶之自然,故為是不可逆知之數,而寓諸其無心之物,故雖折草毀瓦,而皆有以前禍福之兆。聖人懼無以自神其心,而交于冥莫恍惚之間也,故擇時日,登龜取蓍而廟藏焉。聖人之視蓍龜也,若或依之以自神其心,而非蓍龜之能靈也。況乎區區牽合於天地五行之數,其說固已迂矣。蔔筮者,為不可逆知者也。旦筮用三經皆奇,夕筮用三緯,日中夜中用二經一緯,皆奇偶雜。則是吉凶之純駁不在其逢,而在其時。使夫旦筮者不為大休,則為大咎,而日中夜中與夫夕筮者,大休大咎終不可得而遇也。《中》之九曰顛,靈氣形反,當晝而凶,蓋有之矣。占從其詞,不從其數,其誰曰不可?吾欲去其《踦》與其《贏》,加其首之一分,損其蓍之三策,不從其數之可以逆知,而從其詞之不可以前定,庶乎其無罪也。
  【太玄總例引】
  吾既作《太玄論》,或者讀揚子之書未知其詳,而以意詰吾說,病辭之不給也,為作此例。凡雄之法與夫先儒之論,其可取者皆在。有未盡傳之己意,曰姑觀是焉。蓋雄者好奇而務深,故辭多誇大,而可觀者鮮。始之以十八策,中之以三十六,終之以七十二,積之以二萬六千二百四十四,張而不已,誰不能然。蓋總例之外無觀焉。

  ○四位
  《玄》首之數,在乎方、州、部、家。〈推《玄》算備矣。〉初揲而得之為家,逆而次之極于方。凡所以謂之方、州、部、家者,義不在乎其數也,取天下有別之名而加之耳。夫天下之大,所以略別之者謂之方,方之中分之稍詳者謂之州,舉一類而為之所者謂之部,舉一人而為之別者謂之家。蓋方者別之大,而家者其小別者也。故《玄》,家一一而轉,而有八十一家;部三三而轉,而有二十七部;州九九而轉,而有九州;方二十七而轉,而有三方。四者旋相為配,而無所不遇,故有八十一首。

  ○九贊
  方、州、部、家之于《玄》,一首而加一算,故四位皆及於三,而其算止於八十一,率一算而九贊系之。贊者,所以為首之日;而算者,所以為首之次也,故二者並行,而其用各異。非如《易》之六畫有以應乎六爻之辭也。《玄》之大體以二贊而當一日,贊之奇偶或以為晝,或以為夜。奇首之晝在乎贊之奇,偶首之晝在乎贊之偶,率十有八贊而後九日備。一首而九贊,其勢然也。故於九贊之間,三三相附以當天之始、中、終,地之下、中、上,與人之思、禍、福,三者自相變,而皆可以當其一首之贊。故《玄》之所以有九行者,亦以其贊言也。五行之次,水始於一、六,土終五、十,而《玄》數不及十。說者以為,土,君象也。水、火、木、金四者,是當先後於土者也。至於八十一首之間,則亦以九九相從,以當天、地、人三者之變,與夫九行之數,故舉其首之當水,與天之始始,地之下下,人之思內者以為九天。謂《中》《羨》《從》《更》《晬》《廓》《減》《沉》《成》也。

  ○八十一首
  一首而九贊,二贊為一日,率一首而四日有半,奇首之次九,為偶首初一日之晝,故自奇之一至於偶之一,而後得為五日。觀範望之注而考之其星度,則奇首之九贊為五日,而偶首止於四。〈範注:周之初一日入牛六度,礥之初一日入女二度。〉《玄輗》曰“九日平分”,範說非也。蓋一首之數定,而八十一首之數,從可知矣。日之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玄》之八十一首而未增《踦》《贏》也,當其三百六十四度有半,於天度為不及,故《踦》與《贏》者,又加其一度焉。〈《玄》論備矣。〉夫方、州、部、家之算,雖無與乎贊之日,然及夫推而求其日也,皆舉算而以九乘焉。故夫算者,亦可以通之於日也。四位皆及於三,而周天之日亦可以概見於其中矣。三方之算,五十有四九之半之為二百四十三日,三州之算,十有八九之半之為八十一日;三部之算,六九之半之為二十七日;三家之算,三九之半之為十三日有半,而《踦》、《贏》不與焉。故列方、州、部、家之極數,而以所得之日,系之其下而為圖。〈《玄》以《太初歷》作,故節候星度皆據焉。〉

  ○揲法
  三十有六而策視焉。天以三分,終于六成,故十八策;〈一二三之別數是為三分,三分之積數是為六成,三六之相乘是為十八策。〉天不施,地不成,因而倍之。地則虛三以扮天。故蓍之數三十有六,而揲用三十三。別一以掛於左手之小指,中分其餘以三數之,並余於扐之後而三數其餘,七為一,八為二,九為三。八扐而四位成。雄之說曰:“一扐之後,而數其餘。”夫一掛一扐之多不過乎六,既六,而其餘二十七者可以為九,而不可以為八九,況夫不至於六九。《太玄》,雄作,其揲法宜不謬,意者傳之失也。王涯之說,一扐之後而三三數之,三七之餘而一一數之,及八以為二,及九以為三,不及八,不及九,從三三之數而以三七為一,是苟以牽合乎一扐之言,而不知夫八者須掛一扐三而後成,而扐終不可以三也。《易》之三揲也,每分輒掛而列乎三指之間。《玄》之再扐也,再扐不掛,而歸于初扐之指。吾於其掛而後分也見焉。《易》分而後掛,故每分輒掛,掛必異處,故列乎三指之間,《玄》掛而後分,故再扐不掛;再扐不掛,故歸于初扐之指。指者,視其掛者也。然則不再扐,而知雄之不先掛也。

  ○占法
  佔有四:曰星,曰時,曰數,曰辭。星者,二十八宿與五行之從違也。如《中》水、牛、北方宿,則是星從,否則違。〈時者,所筮之時,與所遇之首之從違也。如冬至以後筮,而反遇應以下之首,則是時違,否則從。〉數者,首贊奇偶之從違也。〈一、三、五、七、九,陽家之晝,陰家之夜。二、四、六、八,陽家之夜,陰家之晝。晝詞多休,夜詞多咎。《太玄》因經緯以分三表。南北為經,東西為緯,一、六水在北,二、七火在南,五土在中,故一、二、五、六、七為經。三、八木在東,四、九金在西,故三、四、八、九為緯。取三經以為旦筮之一表,一、五、七是也。取三緯以為夕筮之一表,三、四、八是也。取二經一緯以為日中、夜中,筮之一表,二、六、九是也。今夫旦筮而遇奇首,曰一從、二從、三從,是謂大休。遇偶首則曰一違、二違、三違,是謂大咎。日中夜中筮而遇偶首曰一從、二從、三違,始、中休,終咎。遇奇首,則曰一違、二違、三從,始、中咎,終休。夕筮而遇奇首,曰一從、二違、三違、始休,中、終咎。遇偶首則曰一違、二從、三從、始咎,中、終休。大率如此。〉辭者,辭之從違也。〈各觀其表之辭,觀始終決從違。〉

  ○推玄算
  家一置一,二置二,三置三。部一勿增,二增三,三增六。州一勿增,二增九,三增十八。方一勿增,二增二十七,三增五十四。四位之積算,則是其首去《中》之策數也。

  ○求表之贊
  置首去《中》策數,惟其所遇之首而置之,〈如《應》去《中》四十一,則置四十一。〉減一而九之,〈如《應》置四十一,則減一為四十。以九乘四十得三百六十。〉增贊,〈惟其所求之贊而增之,一則增一,二則增二。〉半之則得贊去冬至日數矣。〈如《應》首九之得三百六十。若求《應》一贊,則增一為三百六十一,半得百八十有半,則是《應》之一去冬至百八十日有半也。〉偶為所得日之夜,奇為所明日之晝。〈此非一首之間一為奇而二為偶者也,半之而奇謂之奇,半之而偶謂之偶。若不增一,為百八十日,則是《法》首日之夜;增一則奇,乃是明日《應》首之晝。〉九之者,為贊也。〈一首九贊。〉減一者,為增贊也。〈容有不盡求其九贊,故減而後增。〉半之者,為日也。〈二贊為一日。〉求星從牽牛始,除算盡,則是其日也。〈如《應》之一,去冬至百八十日有半,以二十八宿之度,自牛以下除之盡,百八十算有半,即是《應》之一日在井二十九度半也。〉除算盡,則是其日也者,星之度、日之日也。〈日一日而行一度。〉鬥振天而進日,違天而退。〈日行與鬥建異,日自北而西,西而南,南而東,東而複於北;鬥自北而東,東而南,南而西,西而複於北。〉《玄》日書鬥書,〈如求星之法逆而求之可也。〉而月不書。

  ○歷法
  十九歲為一章,二十七章、五百一十三歲為一會,三會、八十一章、千五百三十九歲為一統,三統、九會、二百四十三章、四千六百一十七歲為一元。一章閏分盡,一會月蝕盡,一統朔分盡,一元六甲盡。“自子至辰,自辰至申,自申至子。是為三元。冠之以甲,而章、會、統、元與月蝕俱沒。”此雄之自述雲爾。夫盡者,生於不齊者也。不齊之積而至於齊,是以有盡也。鬥與天而東,日違天而西,終日而成度,盡度而成期,故不齊者,非出於鬥與日,出於月也。日舒而月速,於是有晦朔、弦望、進退之不齊;惟其不齊,故要之於四千六百一十七歲,而後四者皆盡;又從而三之,萬有三千八百五十一歲,冬至朔旦複得甲子,而十二辰盡也。此五盡者,歷之所以有法也。今《玄》告曰:“《玄》日書鬥書,而月不書。”夫七百三十一贊,二贊而為一日,固其勢不得書月也。苟月而不書,則夫歷法之可見于《玄》者,止於一期。而此五盡者,雄之所強存而已。日故別其一期之法於前,而存其五盡之數於後,蓋不詳雲。
嘉祐集卷九•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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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論序】
  史之難其人久矣。魏、晉、宋、齊、梁、隋間,觀其文則亦固當然也。所可怪者,唐三百年,文章非三代兩漢當無敵,史之才宜有如丘明、遷,固輩,而卒無一人可與範曄、陳壽比肩。巢子之書,世稱其詳且博,然多俚辭俳狀,使之紀事,當複甚乎其嘗所譏誚者。唯子餗《例》為差愈。籲!其難而然哉。夫知其難,故思之深,思之深,故有得,因作《史論》三篇。
  【史論上】
  史何為而作乎,其有憂也。何憂乎,憂小人也。何由知之,以其名知之。楚之史曰《檮杌》。檮杌,四凶之一也。君子不待褒而勸,不待貶而懲;然則史之所懲勸者獨小人耳。仲尼之志大,故其憂愈大,憂愈大,故其作愈大。是以因史修經,卒之論其效者,必曰亂臣賊子懼。由是知史與經皆憂小人而作,其義一也。
  其義一,其體二,故曰史焉,曰經焉。大凡文之用四:事以實之,詞以章之,道以通之,法以檢之。此經、史所兼而有之者也。雖然,經以道、法勝,史以事、詞勝;經不得史無以證其褒貶,史不得經無以酌其輕重;經非一代之實錄,史非萬世之常法,體不相沿,而用實相資焉。夫《易》、《禮》、《樂》、《詩》、《書》,言聖人之道與法詳矣,然弗驗之行事。仲尼懼後世以是為聖人之私言,故因赴告策書以修《春秋》,旌善而懲惡,此經之道也。猶懼後世以為己之臆斷,故本《周禮》以為凡,此經之法也。至於事則舉其略,詞則務於簡。吾故曰:經以道、法勝。史則不然,事既曲詳,詞亦誇耀,所謂褒貶,論贊之外無幾。吾故曰:史以事、詞勝。使後人不知史而觀經,則所褒莫見其善狀,所貶弗聞其惡實。吾故曰:經不得史,無以證其褒貶。使後人不通經而專史,則稱贊不知所法,懲勸不知所祖。吾故曰:史不得經,無以酌其輕重。經或從偽赴而書,或隱諱而不書,若此者眾,皆適於教而已。吾故曰:經非一代之實錄。史之一紀、一世家、一傳,其間美惡得失固不可以一二數。則其論贊數十百言之中,安能事為之褒貶,使天下之人動有所法如《春秋》哉?吾故曰:史非萬世之常法。夫規矩准繩所以制器,器所待而正者也。然而不得器則規無所效其圓,矩無所用其方,准無所施其平,繩無所措其直。史待經而正,不得史則經晦。吾故曰:體不相沿,而用實相資焉。噫!一規,一矩,一準,一繩,足以制萬器。後之人其務希遷、固實錄可也,慎無若王通、陸長源輩,囂囂然冗且僭,則善矣。
  【史論中】
  遷、固史雖以事、辭勝,然亦兼道與法而有之,故時得仲尼遺意焉。吾今擇其書有不可以文曉而可以意達者四,悉顯白之。其一曰隱而章,其二曰直而寬,其三曰簡而明,其四曰微而切。遷之傳廉頗也,議救閼與之失不載焉,見之《趙奢傳》;傳酈食其也,謀撓楚權之繆不載焉,見之《留侯傳》。固之傳周勃也,汗出洽背之恥不載焉,見之《王陵傳》;傳董仲舒也,議和親之疏不載焉,見之《匈奴傳》。夫頗、食其、勃、仲舒,皆功十而過一者也。苟列一以疵十,後之庸人必曰:智如廉頗,辯如酈食其,忠如周勃,賢如董仲舒,而十功不能贖一過,則將苦其難而怠矣。是故本傳晦之,而他傳發之。則其與善也,不亦隱而章乎?遷論蘇秦,稱其智過人,不使獨蒙惡聲;論北宮伯子,多其家人長者。固贊張湯,與其推賢揚善。贊酷吏,人有所褒,不獨暴其惡。夫秦、伯子、湯、酷吏,皆過十而功一者也。苟舉十以廢一,後之凶人必曰:蘇秦、北宮伯子、張湯、酷吏,雖有善不錄矣,吾複何望哉?是窒其自新之路,而堅其肆惡之志也。故于傳詳之,于論於贊複明之。則其懲惡也,不亦直而寬乎!遷表十二諸侯,首魯訖吳,實十三國,而越不與焉。夫以十二名篇,而載國十三,何也?不數吳也。皆諸侯耳,獨不數吳,何也?用夷禮也。不數而載之者,何也?周裔而霸盟上國也。《春秋》書哀七年,公會吳於鄫,書十二年,公會吳於橐皋,書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此其所以雖不數而猶獲載也。若越區區于南夷豺狼狐狸之與居,不與中國會盟以觀華風,而用夷狄之名以赴,故君子即其自稱以罪之。《春秋》書定五年,於越入吳,書十四年,於越敗吳于檇李,書哀十三年,於越入吳,此《春秋》所以夷狄畜之也。苟遷舉而措之諸侯之未,則山戎、獫狁亦或庶乎其間。是以絕而棄之,將使後之人君觀之曰:不知中國禮樂,雖勾踐之賢,猶不免乎絕與棄。則其尊中國也,不亦簡而明乎!固之表八而王侯六,書其人也,必曰某土某王若侯某。或功臣外戚,則加其姓,而首目之曰號謚姓名。此異姓列侯之例也。諸侯王其目止號謚,豈以其尊故不曰名之邪?不曰名之,而實名之,豈以不名則不著邪?此同姓諸侯王之例也。王子侯其目為二,上則曰號謚名名之,而曰名之殺一等矣。此同姓列侯之例也。及其下則曰號謚姓名。夫以同姓列侯而加之異姓之例,何哉?察其故,蓋元始之間,王莽偽褒宗室而封之者也,非天子親親而封之者也。宗室,天子不能封,而使王莽封之,故從異姓例,亦示天子不能有其同姓也。將使後之人君觀之曰:權歸於臣,雖同姓不能有名器,誠不可假人矣。則其防僭也,不亦微而切乎?噫!隱而章,則後人樂得為善之利;直而寬,則後人知有悔過之漸;簡而明,則人君知中國禮樂之為貴;微而切,則人君知強臣專制之為患。用力寡而成功博,其能為《春秋》繼,而使後之史無及焉者,以是夫。
  【史論下】
  或問:子之論史,鉤抉仲尼、遷、固潛法隱義,善矣。仲尼則非吾所可評,吾意遷、固非聖人,其能如仲尼無一可指之失乎?曰:遷喜雜說,不顧道所可否;固貴諛偽,賤死義。大者此既陳議矣,又欲寸量銖稱以摘其失,則煩不可舉,今姑告爾其尤大彰明者焉。遷之辭淳健簡直,足稱一家。而乃裂取六經、傳、記,雜於其間,以破碎汩亂其體。《五帝》、《三代紀》多《尚書》之文,齊、魯、晉、楚、宋、衛、陳、鄭、吳、越《世家》,多《左傳》、《國語》之文,《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傳》多《論語》之文。夫《尚書》、《左傳》、《國語》、《論語》之文非不善也,雜之則不善也。今夫繡繪錦縠,衣服之窮美者也,尺寸而割之,錯而紉之以為服,則綈繒之不若。遷之書無乃類是乎。其《自敘》曰:“談為太史公。”又曰:“太史公遭李陵之禍”。是與父無異稱也。先儒反謂固沒彪之名,不若遷讓美於談。吾不知遷于紀、于表、于書、于世家、於列傳所謂太史公者,果其父耶抑其身耶?此遷之失也。固贊漢自創業至麟趾之間,襲蹈遷論以足其書者過半。且褒賢貶不肖,誠己意也。盡己意而已。今又剽他人之言以足之,彼既言矣,申言之何益。及其傳遷、揚雄,皆取其《自敘》,屑屑然曲記其世系。固於他載,豈若是之備哉?彼遷、雄自敘可也,己因之,非也。此固之失也。
  或曰:遷、固之失既爾,遷、固之後為史者多矣,範曄、陳壽實巨擘焉,然亦有失乎?曰:烏免哉!曄之史之傳,若《酷吏》、《宦者》、《列女》、《獨行》,多失其人。間尤甚者,董宣以忠毅概之《酷吏》,鄭眾、呂強以廉明直諒概之《宦者》,蔡琰以忍恥失身,概之《列女》,李善、王忳以深仁厚義,概之《獨行》;與夫前書張湯不載于《酷吏》,《史記》姚、杜、仇、趙之徒不載于《遊俠》遠矣。又其是非頗與聖人異。論竇武、何進,則戒以宋襄之違天,論西域則惜張騫、班勇之遺佛書,是欲相將苟免以為順天乎?中國叛聖人以奉佛法乎?此曄之失也。壽之志三國也,紀魏而傳吳、蜀。夫三國鼎立稱帝,魏之不能有吳、蜀,猶吳、蜀之不能有魏也。壽獨以帝當魏而以臣視吳、蜀,吳、蜀于魏何有而然哉?此壽之失也。噫!固譏遷失,而固亦未為得。曄譏固失,而曄益甚,至壽複爾。史之才誠難矣!後之史宜以是為鑒,無徒譏之也。
  【諫論上】
  古今論諫,常與諷而少直。其說蓋出於仲尼。吾以為諷、直一也,顧用之之術何如耳。伍舉進隱語,楚王淫益甚;茅焦解衣危論,秦帝立悟。諷固不可盡與,直亦未易少之。吾故曰:顧用之之術何如耳。然則仲尼之說非乎?曰:仲尼之說,純乎經者也。吾之說,參乎權而歸乎經者也。如得其術,則人君有少不為桀、紂者,吾百諫而百聽矣,況虛己者乎?不得其術,則人君有少不若堯舜者,吾百諫而百不聽矣,況逆忠者乎?然則奚術而可?曰:機智勇辯如古遊說之士而已。夫遊說之士,以機智勇辯濟其詐,吾欲諫者,以機智勇辯濟其忠。請備論其效。周衰,游說熾於列國,自是世有其人。吾獨怪夫諫而從者百一,說而從者十九,諫而死者皆是,說而死者未嘗聞。然而抵觸忌諱,說或甚於諫。由是知不必乎諷,而必乎術也。說之術可為諫法者五,理諭之,勢禁之,利誘之,激怒之,隱諷之之謂也。觸龍以趙後愛女賢於愛子,未旋踵而長安君出質;甘羅以杜郵之死詰張唐,而相燕之行有日;趙卒以兩賢王之意語燕,而立歸武臣,此理而諭之也。子貢以內憂教田常,而齊不得伐魯;武公以麋鹿脅頃襄,而楚不敢圖周;魯連以烹醢懼垣衍,而魏不果帝秦,此勢而禁之也。田生以萬戶侯啟張卿,而劉澤封;朱建以富貴餌閎孺,而辟陽赦;鄒陽以愛幸悅長君,而樂王釋,此利而誘之也。蘇秦以牛後羞韓,而惠王按劍太息;范睢以無王恥秦,而昭王長跪請教;酈生以助秦淩漢,而沛公輟洗聽計,此激而怒之也。蘇代以土偶笑田文,楚人以弓繳感襄王,蒯通以娶婦悟齊相,此隱而諷之也。五者,相傾險詖之論,雖然,施之忠臣足以成功。何則?理而諭之,主雖昏必悟;勢而禁之,主雖驕必懼;利而誘之,主雖怠必奮;激而怒之,主雖懦必立;隱而諷之,主雖暴必容。悟則明,懼則恭,奮則勤,立則勇,容則寬,致君之道盡於此矣。吾觀昔之臣言必從,理必濟,莫如唐魏鄭公,其初實學縱橫之說,此所謂得其術者歟?噫!龍逢、比干不獲稱良臣,無蘇秦、張儀之術也;蘇秦、張儀不免為遊說,無龍逢、比干之心也。是以龍逢、比干吾取其心,不取其術;蘇秦、張儀吾取其術,不取其心,以為諫法。
  【諫論下】
  夫臣能諫,不能使君必納諫,非真能諫之臣。君能納諫,不能使臣必諫,非真能納諫之君。欲君必納乎,向之論備矣。欲臣必諫乎,吾其言之。夫君之大,天也,其尊,神也,其威,雷霆也。人之不能抗天、觸神、忤雷霆,亦明矣。聖人知其然,故立賞以勸之。《傳》曰“興王賞諫臣”是也。猶懼其選耎阿諛,使一日不得聞其過,故制刑以威之。《書》曰“臣下不正,其刑墨”是也。人之情非病風喪心,未有避賞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諫哉。賞與刑不設,則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觸神、忤雷霆哉。自非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誰欲以言博死者。人君又安能盡得性忠義者而任之。今有三人焉,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有與之臨乎淵穀者,且告之曰:能跳而越,此謂之勇,不然為怯。彼勇者恥怯,必跳而越焉,其勇怯半者與怯者則不能也。又告之曰:跳而越者予千金,不然則否。彼怯半者奔利,必跳而越焉,其怯者猶未能也。須臾,顧見猛虎暴然向逼,則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莊矣。然則人豈有勇怯哉,要在以勢驅之耳。君之難犯,猶淵穀之難越也。所謂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者,勇者也,故無不諫焉。悅賞者,勇怯半者也,故賞而後諫焉。畏罪者,怯者也,故刑而後諫焉。先王知勇者不可常得,故以賞為千金,以刑為猛虎,使其前有所趨,後有所避,其勢不得不極言規失,此三代所以興也。末世不然,遷其賞於不諫,遷其刑於諫,宜乎臣之噤口捲舌,而亂亡隨之也。間或賢君欲聞其過,亦不過賞之而已。嗚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淵穀乎?此無他,墨刑之廢耳。三代之後,如霍光誅昌邑不諫之臣者,不亦鮮哉!今之諫賞,時或有之,不諫之刑,缺然無矣。苟增其所有,有其所無,則諛者直,佞者忠,況忠直者乎!誠如是,欲聞儻言而不獲,吾不信也。
  【制敵】
  兵何難?曰:難乎制敵。曷難乎制敵?曰:古者六師之中,士不能皆銳,馬不能皆良,器械不能皆利,故其兵必有上、中、下輩。力扼虎,射命中,捕敵敢前,攻壘敢先乘,上兵也。習行陣,曉擊刺,進而進,退而退,中兵也。奔則蹶,負則喘,迎刃而殪,望敵而走,下兵也。凡上兵一支中兵十,中兵十支下兵百。此非獨吾有,敵亦不無也。為將者不以計用之,而曰敵以上兵來,吾無上兵乎?以中兵來,吾無中兵乎?以下兵來,吾無下兵乎?然則勝負何時而決也。夫勝負久而不決,不能無老師費財。吾故曰難乎制敵也。若其善兵者則不然。堂然而陣,填然而鼓,視敵之兵有挺刃大呼而爭奮者,此其上兵也,以吾下兵委之。吾進亦進,吾退亦退者,此其中兵也,以吾上兵乘之。滿鏃而向之,其色動,介馬而馳之,其轍亂者,此其下兵也,以吾中兵襲之。夫如此,敵之上兵樂吾下兵之易攻也,必盡銳不顧而擊之,吾得以上兵臨其中,中兵臨其下,此皆以一克十,以十克百之兵也,焉往而不勝哉!是則敵三克吾一,而吾三克敵二。況其上兵雖勝,而中兵、下兵即既為吾克,其勢不能獨完,亦終為吾所並耳。噫!一失而三得,與三失而一得,為將者宜何取耶?昔田忌與齊諸公子逐射,孫臏見其馬有上、中、下,因教之曰:“以君下駟與彼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彼下駟。”忌從之,一不勝而再勝,卒獲千金。夫臏之說乃吾向之說也。徒施之射,是以知其能獲千金而止耳,苟取而施之兵,雖穰苴、吳起,何以易此哉!
  【嚳妃論】
  《史記》載帝嚳元妃曰“姜原”,次妃曰“簡狄”。簡狄行浴,見燕墮其卵,取吞之,因生契,為商始祖。姜原出野,見巨人跡,忻然踐之,因生稷,為周始祖。其祖商、周信矣,其妃之所以生者,神奇妖濫,不亦甚乎!商、周有天下七八百年,是其享天之祿以能久有社稷,而其祖宗何如此之不祥也。使聖人而有異於眾庶也,吾以為天地必將構陰陽之和,積元氣之英以生之,又焉用此二不祥之物哉。燕墮卵於前,取而吞之,簡狄其喪心乎!巨人之跡隱然在地,走而避之且不暇,忻然踐之,何姜原之不自愛也。又謂行浴出野而遇之,是以簡狄、姜原為淫佚無法度之甚者。帝嚳之妃,稷、契之母,不如是也。雖然,史遷之意,必以《詩》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厥初生民,時維姜原。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無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載震載夙,載生載育,時維後稷”而言之。籲!此又遷求《詩》之過也。毛公之傳《詩》也,以鳦鳥降為祀郊禖之候,履帝武為從高辛之行。及鄭之《箋》而後有吞踐之事。當毛之時,未始有遷《史》也。遷之說出於疑《詩》,而鄭之說又出於信遷矣。故天下皆曰:聖人非人,人不可及也。甚矣,遷之以不祥誣聖人也。夏之衰,二龍戲于庭,藏其漦,至周而發之,化為龜,以生褒姒,以滅周。使簡狄而吞卵,姜原而踐跡,則其生子當如褒姒以妖惑天下,奈何其有稷、契也。或曰:然則稷何以棄?曰:稷之生也,無菑無害,或者姜原疑而棄之乎?鄭莊公寤生,驚姜氏,薑氏惡之。事固有然者也。吾非惡夫異也,惡夫遷之以不祥誣聖人也。棄之而牛羊避,遷之而飛鳥覆,吾豈惡之哉?楚子文之生也,虎乳之,吾固不惡夫異也。
  【管仲論】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攘戎狄,終其身齊國富強,諸侯不叛。管仲死,豎刁、易牙、開方用,桓公薨於亂,五公子爭立,其禍蔓延,訖簡公齊無寧歲。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蓋必有所由起。禍之作,不作於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則齊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鮑叔,及其亂也,吾不曰豎刁、易牙、開方,而曰管仲。何則?豎刁、易牙、開方三子,彼固亂人國者,顧其用之者,桓公也。夫有舜而後知放四凶,有仲尼而後知去少正卯。彼桓公何人也?顧其使桓公得用三子者,管仲也。仲之疾也,公問之相。當是時也,吾以仲且舉天下之賢者以對,而其言乃不過曰豎刁、易牙、開方三子非人情,不可近而已。嗚呼!仲以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仲與桓公處幾年矣,亦知桓公之為人矣乎,桓公聲不絕乎耳,色不絕乎目,而非三子者則無以遂其欲。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徒以有仲焉耳。一日無仲,則三子者可以彈冠相慶矣。仲以為將死之言,可以縶桓公之手足耶?夫齊國不患有三子,而患無仲。有仲則三子者,三匹夫耳。不然,天下豈少三子之徒?雖桓公幸而聽仲,誅此三人,而其餘者,仲能悉數而去之邪?嗚呼!仲可謂不知本者矣。因桓公之問,舉天下之賢者以自代,則仲雖死,而齊國未為無仲也,夫何患?三子者,不言可也。五霸莫盛于桓、文。文公之才不過桓公,其臣又皆不及仲,靈公之虐不如孝公之寬厚,文公死,諸侯不敢叛晉,晉襲文公之餘威,得為諸侯之盟主者百有餘年。何者?其君雖不肖,而尚有老成人焉。桓公之薨也,一亂塗地。無惑也,彼獨恃一管仲,而仲則死矣。夫天下未嘗無賢者,蓋有有臣而無君者矣。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復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仲之書有記其將死,論鮑叔、賓須無之為人,且各疏其短,是其心以為是數子者皆不足以托國,而又逆知其將死,則其書誕謾不足信也。吾觀史鰍以不能進蘧伯玉而退彌子瑕,故有身後之諫;蕭何且死,舉曹參以自代,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夫國以一人興,以一人亡,賢者不悲其身之死,而憂其國之衰,故必複有賢者而後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
  【明論】
  天下有大知,有小知。人之智慮有所及,有所不及。聖人以其大知而兼其小知之功,賢人以其所及而濟其所不及,愚者不知大知,而以其所不及喪其所及。故聖人之治天下也以常,而賢人之治天下也以時。既不能常,又不能時,悲夫殆哉!夫惟大知,而後可以常,以其所及濟其所不及,而後可以時。常也者,無治而不治者也。時也者,無亂而不治者也。日月經乎中天,大可以被四海,而小或不能入一室之下,彼固無用此區區小明也。故天下視日月之光,儼然其若君父之威。故自有天地而有日月,以至於今而未嘗可以一日無焉。天下嘗有言曰:叛父母,褻神明,則雷霆下擊之。雷霆固不能為天下盡擊此等輩也,而天下之所以兢兢然不敢犯者,有時而不測也。使雷霆日轟轟繞天下以求夫叛父母、褻神明之人而擊之,則其人未必能盡,而雷霆之威無乃褻乎!故夫知日月雷霆之分者,可以用其明矣。聖人之明,吾不得而知也。吾獨愛夫賢者之用其心約而成功博也,吾獨怪夫愚者之用其心勞而功不成也。是無他也,專於其所及而及之,則其及必精,兼於其所不及而及之,則其及必粗。及之而精,人將曰是惟無及,及則精矣。不然,吾恐奸雄之竊笑也。齊威王即位,大亂三載,威王一奮而諸侯震懼二十年。是何修何營邪?夫齊國之賢者,非獨一即墨大夫,明矣。亂齊國者,非獨一阿大夫,與左右譽阿而毀即墨者幾人,亦明矣。一即墨大夫易知也,一阿大夫易知也,左右譽阿而毀即墨者幾人易知也,從其易知而精之,故用心甚約而成功博也。天下之事,譬如有物十焉,吾舉其一,而人不知吾之不知其九也。歷數之至於九,而不知其一,不如舉一之不可測也,而況乎不至於九也。
  【辨奸論】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靜者乃能見微而知著。月暈而風,疏潤而雨,人人知之。人事之推移,理勢之相因,其疏闊而難知,變化而不可測者,孰與天地陰陽之事,而賢者有不知,其故何也?好惡亂其中而利害奪其外也。昔者羊叔子見王衍曰:“誤天下蒼生者,必此人也。”郭汾陽見盧杞曰:“此人得志,吾子孫無遺類矣。”自今而言之,其理固有可見者。以吾觀之,王衍之為人,容貌言語固有以欺世而盜名者,然不忮不求,與物浮沉,使晉無惠帝,僅得中主,雖衍百千,何從而亂天下乎?盧杞之奸,固足以敗國,然而不學無文,容貌不足以動人,言語不足以眩世,非德宗之鄙暗,亦何從而用之。由是言之,二公之料二子,亦容有未必然也。今有人口誦孔、老之言,身履夷、齊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與造作言語,私立名字,以為顏淵、孟軻複出,而陰賊險狠與人異趣,是王衍、盧杞合而為一人也,其禍豈可勝言哉。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巨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豎刁、易牙、開方是也。以蓋世之名而濟其未形之患,雖有願治之主、好賢之相,猶將舉而用之,則其為天下患必然而無疑者,非特二子之比也。孫子曰:“善用兵者無赫赫之功。”使斯人而不用也,則吾言為過,而斯人有不遇之歎,孰知禍之至於此哉?不然,天下將被其禍,而吾獲知言之名,悲夫!
  【三子知聖人汙論】
  孟子曰:“宰我、子貢、有若,智足以知聖人汙。”吾為之說曰:汙,下也。宰我、子貢、有若三子者,其智不足以及聖人高深幽絕之境,而徒得其下者焉耳。宰我曰:“以予觀于夫子,賢于堯舜遠矣。”子貢曰:“由百世之後,等百世之王,莫之能違也。”有若曰:“出乎其類,拔乎其萃,自生民以來,未有夫子之盛也。”是知夫子之大矣,而未知夫子之所以大也,宜乎謂其知足以知聖人汙而已也。聖人之道一也,大者見其大,小者見其小,高者見其高,下者見其下,而聖人不知也。苟有形乎吾前者,吾以為無不見也,而離婁子必將有見吾之所不見焉,是非物罪也。太山之高百里,有卻走而不見者矣,有見而不至其趾者矣,有至其趾而不至其上者矣。而太山未始有變也,有高而已耳,有大而已耳。見之不逃,不見不求見,至之不拒,不至不求至。而三子者,至其趾也。顏淵從夫子游,出而告人曰:吾有得于夫子矣。宰我、子貢、有若從夫子游,出而告人曰:吾有得于夫子矣。夫子之道一也,而顏淵得之以為顏淵,宰我、子貢、有若得之以為宰我、子貢、有若,夫子不知也。夫子之道,有高而又有下,猶太山之有趾也。高則難知,下則易從。難知,故夫子之道尊;易從,故夫子之道行。非夫子下之而求行也,道固有下者也。太山非能有趾,而不能無趾也。子貢謂夫子曰:“夫子之道至大也,故天下莫能容夫子。夫子盍少貶焉!”夫子不悅。夫有其大,而後能安其大;有其小焉,則亦不狹乎其小。夫子有其大,而子貢有其小。然則無惑乎子貢之不能安夫夫子之大也。
  【利者義之和論】
  義者,所以宜天下,而亦所以拂天下之心。苟宜也,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求宜乎小人邪,求宜乎君子邪。求宜乎君子也,吾未見其不以至正而能也。抗至正而行,宜乎其拂天下之心也。然則義者,聖人戕天下之器也。伯夷、叔齊殉大義以餓於首陽之山,天下之人安視其死而不悲也。天下而果好義也,伯夷、叔齊其不以餓死矣。雖然,非義之罪也,徒義之罪也。武王以天命誅獨夫紂,揭大義而行,夫何恤天下之人?而其發粟散財,何如此之汲汲也?意者雖武王亦不能以徒義加天下也。《乾•文言》曰:“利者,義之和。”又曰:“利物足以和義。”嗚呼!盡之矣。君子之恥言利,亦恥言夫徒利而已。聖人聚天下之剛以為義,其支派分裂而四出者為直、為斷、為勇、為怒,于五行為金,於五聲為商。凡天下之言剛者,皆義屬也。是其為道決裂慘殺而難行者也。雖然,無之則天下將流蕩忘反,而無以節制之也。故君子欲行之,必即於利。即於利,則其為力也易,戾於利,則其為力也艱。利在則義存,利亡則義喪。故君子樂以趨徒義,而小人悅懌以奔利義。必也天下無小人,而後吾之徒義始行矣。嗚呼難哉!聖人滅人國,殺人父,刑人子,而天下喜樂之,有利義也。與人以千乘之富而人不奢,爵人以九命之貴而人不驕,有義利也。義利、利義相為用,而天下運諸掌矣。五色必有丹而色和,五味必有甘而味和,義必有利而義和。《文言》之所雲,雖以論天德,而《易》之道本因天以言人事。說《易》者不求之人,故吾猶有言也。

  ————————— 嘉祐集卷十•書一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皇帝十事書】
  嘉祐三年十二月一日,眉州布衣臣蘇洵,謹頓首再拜冒萬死上書皇帝闕下。臣前月五日蒙本州錄到中書劄子,連牒臣:以兩制議上翰林學士歐陽修奏臣所著《權書》、《衡論》、《幾策》二十二篇,乞賜甄錄。陛下過聽,召臣試策論舍人院,仍令本州發遣臣赴闕。臣本田野匹夫,名姓不登於州閭,今一旦卒然被召,實不知其所以自通於朝廷,承命悸恐,不知所為。以陛下躬至聖之資,又有群公卿之賢與天下士大夫之眾,如臣等輩,固宜不少,有臣無臣,不加損益。臣不幸有負薪之疾,不能奔走道路,以副陛下搜揚之心。憂惶負罪,無所容處。臣本凡才,無路自進,當少年時,亦嘗欲僥幸于陛下之科舉,有司以為不肖,輒以擯落,蓋退而處者十有餘年矣。今雖欲勉強扶病戮力,亦自知其疏拙,終不能合有司之意,恐重得罪,以辱明詔。且陛下所為千里召臣者,其意以臣為能有所發明,以庶幾有補於聖政之萬一。而臣之所以自結發讀書至於今茲,犬馬之齒幾已五十,而猶未敢廢者,其意亦欲效尺寸於當時,以快平生之志耳。今雖未能奔伏闕下,以累有司,而猶不忍默默卒無一言而已也。天下之事,其深遠切至者,臣自惟疏賤,未敢遽言,而其近而易行,淺而易見者,謹條為十通,以塞明詔。
  其一曰:臣聞利之所在,天下趨之。是故千金之子欲有所為,則百家之市無甯居者。古之聖人執其大利之權,以奔走天下,意有所向,則天下爭先為之。今陛下有奔走天下之權而不能用,何則?古者賞一人而天下勸,今陛下增秩拜官動以千計,其人皆以為己所自致,而不知戮力以報上之恩。至於臨事,誰當效用。此由陛下輕用其爵祿,使天下之士積日持久而得之。譬如傭力之人,計工而受直,雖與之千萬,豈知德其主哉。是以雖有能者,亦無所施,以為謹守繩墨,足以自取高位。官吏繁多,溢於局外,使陛下皇皇汲汲求以處之,而不暇擇其賢不肖,以病陛下之民,而耗竭大司農之錢穀。此議者所欲去而未得也。臣竊思之,蓋今制,天下之吏,自州縣令錄幕職而改京官者,皆未得其術,是以若此紛紛也。今雖多其舉官而遠其考,重其舉官之罪,此適足以隔賢者而容不肖。且天下無事,雖庸人皆足以無過,一旦改官,無所不為。彼其舉者曰:此廉吏,此能吏。朝廷不知其所以為廉與能也。幸而未有敗事,則長為廉與能矣。雖重其罪未見有益。上下相蒙,請托公行。蒞官六七考,求舉主五六人,此誰不能者?臣愚以為,舉人者當使明著其跡曰:某人廉吏也,嘗有某事以知其廉;某人能吏也,嘗有某事以知其能。雖不必有非常之功,而皆有可紀之狀。其特曰廉能而已者不聽。如此,則夫庸人雖無罪而不足稱者,不得入其間,老於州縣,不足甚惜。而天下之吏必皆務為可稱之功,與民興利除害,惟恐不出諸己。此古之聖人所以驅天下之人,而使爭為善也。有功而賞,有罪而罰,其實一也。今降官罷任者,必奏曰某人有某罪,其罪當然,然後朝廷舉而行之。今若不著其所犯之由,而特曰此不才貪吏也,則朝廷安肯以空言而加之罪,今又何獨至於改官而聽其空言哉。是不思之甚也。或以為,如此則天下之吏,務為可稱,用意過當,生事以為己功,漸不可長。臣以為不然。蓋聖人必觀天下之勢而為之法。方天下初定,民厭勞役,則聖人務為因循之政,與之休息。及其久安而無變,則必有不振之禍。是以聖人破其苟且之心,而作其怠惰之氣。漢之元、成,惟不知此,以至於亂。今天下少惰矣,宜有以激發其心,使踴躍於功名,以變其俗。況乎冗官紛紜如此,不知所以節之,而又何疑於此乎?且陛下與天下之士相期於功名而毋苟得,此待之至深也。若其宏才大略,不樂於小官而無聞焉者,使兩制得以非常舉之,此天下亦不過幾人而已。吏之有過而不得遷者,亦使得以功贖,如此亦以示陛下之有所推恩,而不惟艱之也。
  其二曰:臣聞古者之制爵祿,必皆孝弟忠信,修潔博習,聞於鄉黨,而達於朝廷以得之。及其後世不然,曲藝小數皆可以進。然其得之也,猶有以取之,其弊不若今之甚也。今之用人最無謂者,其所謂任子乎。因其父兄之資以得大官,而又任其子弟,子將複任其孫,孫又任其子,是不學而得者常無窮也。夫得之也易,則其失之也不甚惜。以不學之人,而居不甚惜之官,其視民如草芥也固宜。朝廷自近年始有意於裁節,然皆知損之而未得其所損,此所謂制其末而不窮其源,見其粗而未識其精。僥幸之風少衰而猶在也。夫聖人之舉事,不唯曰利而已,必將有以大服天下之心。今欲有所去也,必使天下知其所以去之之說,故雖盡去而無疑。何者,恃其說明也。夫所謂任子者,亦猶曰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雲爾。彼其父兄固學而得之也,學者任人,不學者任於人,此易曉也。今之制,苟幸而其官至於可任者,舉使任之,不問其始之何從而得之也。且彼任於人不暇,又安能任人。此猶借資之人,而欲從之貸,不已難乎。臣愚以為父兄之所任而得官者,雖至正郎,宜皆不聽任子弟。唯其能自修飾,而越錄躐次,以至於清顯者,乃聽。如此,則天下之冗官必大衰少,而公卿之後皆奮志為學,不待父兄之資。其任而得官者,知後不得複任其子弟,亦當勉強,不肯終老自棄於庸人,此其為益豈特一二而已?
  其三曰:臣聞自設官以來,皆有考績之法。周室既亡,其法廢絕。自京房建考課之議,其後終不能行。夫有官必有課,有課必有賞罰。有官而無課,是無官也。有課而無賞罰,是無課也。無官無課,而欲求天下之大治,臣不識也。然更歷千載而終莫之行,行之則益以紛亂,而終不可考,其故何也?天下之吏不可以勝考,今欲人人而課之,必使入於九等之中,此宜其顛倒錯謬而不若無之為便也。臣觀自昔考課者,皆不得其術。蓋天下之官皆有所屬之長,有功有罪,其長皆得以舉刺。如必人人而課之於朝廷,則其長為將安用。惟其大吏無所屬,而莫為之長也,則課之所宜加。何者,其位尊,故課一人而其下皆可以整齊;其數少,故可以盡其能否而不謬。今天下所以不大治者,守令丞尉賢不肖混淆,而莫之辨也。夫守令丞尉賢不肖之不辨,其咎在職司之不明。職司之不明,其咎在無所屬而莫為之長。陛下以無所屬之官,而寄之以一路,其賢不肖,當使誰察之。古之考績者,皆從司會,而至於天子。古之司會,即今之尚書。尚書既廢,唯禦史可以總察中外之官。臣愚以為可使朝臣議定職司考課之法,而于禦史台別立考課之司。中丞舉其大綱,而屬官之中,選強明者一人,以專治其事。以舉刺多者為上,以舉刺少者為中,以無所舉刺者為下。因其罷歸而奏其治,要使朝廷有以為之賞罰。其非常之功,不可掩之罪,又當特有以償之,使職司知有所懲勸。則其下守令丞尉不容複有所依違,而其所課者又不過數十人,足以求得其實。此所謂用力少而成功多,法無便於此者矣。今天下號為太平,其實遠方之民窮困已甚,其咎皆在職司。臣不敢盡言,陛下試加采訪,乃知臣言之不妄。
  其四曰:臣聞古有諸侯,臣妾其境內,而卿大夫之家亦各有臣。陪臣之事其君,如其君之事天子。此無他,其一境之內,所以生殺予奪、富貴貧賤者,皆自我制之,此固有以臣妾之也。其後諸侯雖廢,而自漢至唐,猶有相君之勢。何者,其署置辟舉之權,猶足以臣之也。是故太守、刺史坐于堂上,州縣之吏拜於堂下,雖奔走頓伏,其誰曰不然。自太祖受命,收天下之尊歸之京師,一命以上皆上所自署,而大司農衣食之。自宰相至於州縣吏,雖貴賤相去甚遠,而其實皆所與比肩而事主耳。是以百餘年間,天下不知有權臣之威,而太守、刺史猶用漢、唐之制,使州縣之吏事之如事君之禮。皆受天子之爵,皆食天子之祿,不知其何以臣之也。小吏之於大官,不憂其有所不從,唯恐其從之過耳。今天下以貴相高,以賤相諂,奈何使州縣之吏,趨走于太守之庭,不啻若僕妾,唯唯不給。故大吏常恣行不忌其下,而小吏不能正,以至於曲隨諂事,助以為虐。其能中立而不撓者,固已難矣。此不足怪,其勢固使然也。夫州縣之吏,位卑而祿薄,去於民最近,而易以為奸。朝廷所恃以制之者,特以厲其廉隅,全其節概,而養其氣,使知有所恥也。且必有異材焉,後將以為公卿,而安可薄哉?其尤不可者,今以縣令從州縣之禮。夫縣令官雖卑,其所負一縣之責,與京朝官知縣等耳。其吏胥人民,習知其官長之拜伏于太守之庭,如是之不威也,故輕之。輕之,故易為奸。此縣令之所以為難也。臣愚以為州縣之吏事太守,可恭遜卑抑,不敢抗而已,不至於通名贊拜,趨走其下風。所以全士大夫之節,且以儆大吏之不法者。
  其五曰:臣聞為天下者,必有所不可窺。是以天下有急,不求其素所不用之人,使天下不能幸其倉卒,而取其祿位。唯聖人為能然。何則,其素所用者,緩急足以使也。臨事而取者,亦不足用矣。《傳》曰:“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胄之士。”今者所用非所養,所養非所用。國家用兵之時,購方略,設武舉,使天下屠沽健兒,皆能徒手攫取陛下之官;而兵休之日,雖有超世之才,而惜鬥升之祿,臣恐天下有以窺朝廷也。今之任為將帥,卒有急難而可使者,誰也?陛下之老將,曩之所謂戰勝而善守者,今亡矣。臣愚以為可複武舉,而為之新制,以革其舊弊。昔之所謂武舉者蓋疏矣,其以弓馬得者,不過挽強引重,市井之粗材;以策試中者,亦皆記錄章句,區區無用之學。又其取人太多,天下之知兵者不宜如此之眾;而待之又甚輕,其第下者不免於隸役。故其所得皆貪汙無行之徒,豪傑之士恥不忍就。宜因貢士之歲,使兩制各得舉其所聞,有司試其可者,而陛下親策之。權略之外,便於弓馬,可以出入險阻,勇而有謀者,不過取一二人,待以不次之位,試以守邊之任。文有制科,武有武舉,陛下欲得將相,於此乎取之,十人之中,豈無一二?斯亦足以濟矣。
  其六曰:臣聞法不足以制天下,以法而制天下,法之所不及,天下斯欺之矣。且法必有所不及也。先王知其有所不及,是故存其大略,而濟之以至誠,使天下之所以不吾欺者,未必皆吾法之所能禁,亦其中有所不忍而已。人君禦其大臣,不可以用法,如其左右大臣而必待法而後能禦也,則其疏遠小吏當複何以哉?以天下之大而無可信之人,則國不足以為國矣。臣觀今兩制以上,非無賢俊之士,然皆奉法供職無過而已,莫肯於繩墨之外,為陛下深思遠慮,有所建明。何者,陛下待之于繩墨之內也。臣請得舉其一二以言之。夫兩府與兩制,宜使日夜交於門,以講論當世之務,且以習知其為人,臨事授任,以不失其才。今法不可以相往來,意將以杜其告謁之私也。君臣之道不同,人臣惟自防,人君惟無防之,是以歡欣相接而無間。以兩府、兩制為可信邪,當無所請屬;以為不可信邪,彼何患無所致其私意,安在其相往來邪。今兩制知舉,不免用封彌騰錄,既奏而下禦史,親往蒞之,凜凜如鞫大獄,使不知誰人之辭,又何其甚也。臣愚以為如此之類,一切撤去,彼稍有知,宜不忍負。若其猶有所欺也,則亦天下之不才無恥者矣。陛下赫然震威,誅一二人,可以使天下奸吏重足而立,想聞朝廷之風,亦必有倜儻非常之才,為陛下用也。
  其七曰:臣聞為天下者可以名器授人,而不可以名器許人。人之不可以一日而知也久矣。國家以科舉取人,四方之來者如市,一旦使有司第之,此固非真知其才之高下大小也,特以為姑收之而已。將試之為政,而觀其悠久,則必有大異不然者。今進士三人之中,釋褐之日,天下望為卿相,不及十年,未有不為兩制者。且彼以其一日之長,而擅終身之富貴,舉而歸之,如有所負。如此則雖天下之美才,亦或怠而不修;其率意恣行者,人亦望風畏之,不敢按。此何為者也,且又有甚不便者。先王制其天下,尊尊相高,貴貴相承,使天下仰視朝廷之尊,如太山喬嶽,非扳援所能及。苟非有大功與出群之才,則不可以輕得其高位。是故天下知有所忌,而不敢覬覦。今五尺童子,斐然皆有意於公卿,得之則不知愧,不得則怨。何則,彼習知其一旦之可以僥幸而無難也。如此,則匹夫輕朝廷。臣愚以為三人之中,苟優與一官,足以報其一日之長。館閣台省,非舉不入。彼果不才者也,其安以從入為?彼果才者也,其何患無所舉。此非獨以愛惜名器,將以重朝廷耳。
  其八曰:臣聞古者敵國相觀,不觀於其山川之險,士馬之眾,相觀於人而已。高山大江,必有猛獸怪物,時見其威,故人不敢褻。夫不必戰勝而後服也。使之常有所忌,而不敢發;使吾常有所恃,而無所怯耳。今以中國之大,使夷狄視之不甚畏,敢有煩言以瀆亂吾聽。此其心不有所窺,其安能如此之無畏也。敵國有事,相待以將,無事,相觀以使。今之所謂使者亦輕矣。曰此人也,為此官也,則以為此使也。今歲以某,來歲當以某,又來歲當以某,如縣令署役,必均而已矣。人之才固有所短,而不可強,其專對、捷給、勇敢,又非可以學致也。今必使強之,彼有倉惶失次,為夷狄笑而已。古者,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國家、利社稷,則專之。今法令太密,使小吏執簡記其旁,一搖足,輒隨而書之。雖有奇才辯士,亦安所效用。彼夷狄觀之,以為樽俎談燕之間,尚不能辦,軍旅之際,固宜其無人也。如此將何以破其奸謀而折其驕氣哉!臣愚以為奉使宜有常人,唯其可者,而不必均。彼其不能者,陛下責之以文學政事,不必強之於言語之間,以敗吾事。而亦稍寬其法,使得有所施。且今世之患,以奉使為艱危,故必均而後可。陛下平世使人,而皆得以辭免;後有緩急,使之出入死地,將皆逃邪。此臣又非獨為出使而言也。
  其九曰:臣聞刑之有赦,其來遠矣。周制八議,有可赦之人而無可赦之時。自三代之衰,始聞有肆赦之令,然皆因天下有非常之事,凶荒流離之後,盜賊垢汙之餘,於是有以沛然洗濯於天下,而猶不若今之因郊而赦,使天下之凶民,可以逆知而僥幸也。平時小民畏法,不敢趄,當郊之歲,盜賊公行,罪人滿獄,為天下者將何利於此?而又糜散帑廩,以賞無用冗雜之兵,一經大禮,費以萬億。賦斂之不輕,民之不聊生,皆此之故也。以陛下節用愛民,非不欲去此矣。顧以為所從來久遠,恐一旦去之,天下必以為少恩,而凶豪無賴之兵,或因以為詞而生亂。此其所以重改也。蓋事有不可改而遂不改者,其憂必深,改之,則其禍必速。惟其不失推恩,而有以救天下之弊者,臣愚以為先郊之歲,可因事為詞,特發大號,如郊之赦與軍士之賜,且告之曰:吾於天下非有惜乎推恩也,惟是凶殘之民,知吾當赦,輒以犯法,以賊害吾良民,今而後赦不於郊之歲,以為常制。天下之人喜乎非郊之歲而得郊之賞也,何暇慮其後。其後四五年而行之。七八年而行之,又從而盡去之,天下晏然不知,而日以遠矣。且此出於五代之後兵荒之間,所以姑息天下而安反側耳。後之人相承而不能去,以至於今法令明具,四方無虞,何畏而不改?今不為之計,使奸人猾吏,養為盜賊,而後取租賦以啖驕兵,乘之以饑饉,鮮不及亂矣。當此之時,欲為之計,其猶有及乎!
  其十曰:臣聞古者所以采庶人之議,為其疏賤而無嫌也。不知爵祿之可愛,故其言公,不知君威之可畏,故其言直。今臣幸而未立于陛下之朝,無所愛惜顧念於其心者。是以天下之事,陛下之諸臣所不敢盡言者,臣請得以僭言之。陛下擢用俊賢,思致太平,今幾年矣。事垂立而輒廢,功未成而旋去,陛下知其所由乎?陛下知其所由,則今之在位者,皆足以有立;若猶未也,雖得賢臣千萬,天下終不可為。何者?小人之根未去也。陛下遇士大夫有禮,凡在位者不敢用褻狎戲嫚以求親媚于陛下。而讒言邪謀之所由至於朝廷者,天下之人皆以為陛下不疏遠宦官之過。陛下特以為耳目玩弄之臣,而不知其陰賊險詐,為害最大。天下之小人,無由至於陛下之前,故皆通于宦官,珠玉錦繡所以為賂者絡繹於道,以間關齟齬賢人之謀。陛下縱不聽用,而大臣常有所顧忌,以不得盡其心。臣故曰小人之根未去也。竊聞之道路,陛下將有意乎去而疏之也。若如所言,則天下之福。然臣方以為憂,而未敢賀也。古之小人,有為君子之所抑,而反激為天下之禍者,臣每痛傷之。蓋東漢之衰,宦官用事,陽球為司隸校尉,發憤誅王甫等數人,磔其屍道中,常侍曹節過而見之,遂奏誅陽球,而宦官之用事,過于王甫之未誅。其後竇武、何進又欲去之,而反以遇害。故漢之衰至於掃地而不可救。夫君子之去小人,惟能盡去乃無後患。惟陛下思宗廟社稷之重,與天下之可畏,既去之,又去之,既疏之,又疏之。刀鋸之余必無忠良,縱有區區之小節,不過闈闥掃灑之勤,無益於事。惟能務絕其根,使朝廷清明,而忠言嘉謨易以入,則天下無事矣。惟陛下無使為臣之所料,而後世以臣為知言,不勝大願。
  曩臣所著二十二篇,略言當世之要。陛下雖以此召臣,然臣觀朝廷之意,特以其文采詞致稍有可嘉,而未必其言之可用也。天下無事,臣每每狂言,以迂闊為世笑,然臣以為必將有時而不迂闊也。賈誼之策不用於孝文之時,而使主父偃之徒得其餘論,而施之于孝武之世。夫施之于孝武之世,固不如用之于孝文之時之易也。臣雖不及古人,惟陛下不以一布衣之言而忽之。不勝越次憂國之心,效其所見。且非陛下召臣,臣言無以至於朝廷。今老矣,恐後無由複言,故云云之多至於此也,惟陛下寬之。臣洵誠惶誠懼頓首頓首,謹書。
嘉祐集卷十一•書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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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韓樞密書】
  太尉執事:洵著書無他長,及言兵事,論古今形勢,至自比賈誼。所獻《權書》,雖古人已往成敗之跡,苟深曉其義,施之於今,無所不可。昨因請見,求進末議,太尉許諾,謹撰其說。言語樸直,非有驚世絕俗之談、甚高難行之論,太尉取其大綱,而無責其纖悉。
  蓋古者非用兵決勝之為難,而養兵不用之可畏。今夫水激之山,放之海,決之為溝塍,壅之為沼沚,是天下之人能之。委江湖,注淮泗,匯為洪波,瀦為大湖,萬世而不溢者,自禹之後未之見也。夫兵者,聚天下不義之徒,授之以不仁之器,而教之以殺人之事。夫惟天下之未安,盜賊之未殄,然後有以施其不義之心,用其不仁之器,而試其殺人之事。當是之時,勇者無餘力,智者無余謀,巧者無餘技。故其不義之心變而為忠,不仁之器加之於不仁,而殺人之事施之於當殺。及夫天下既平,盜賊既殄,不義之徒聚而不散,勇者有餘力則思以為亂,智者有餘謀則思以為奸,巧者有餘技則思以為詐,於是天下之患雜然出矣。蓋虎豹終日而不殺,則跳踉大叫,以發其怒,蝮蠍終日而不螫,則噬嚙草木以致其毒,其理固然,無足怪者。昔者劉、項奮臂於草莽之間,秦、楚無賴子弟千百為輩,爭起而應者不可勝數。轉鬥五六年,天下厭兵,項籍死,而高祖亦已老矣。方是時,分王諸將,改定律令,與天下休息。而韓信、黥布之徒相繼而起者七國,高祖死于介胄之間而莫能止也。連延及於呂氏之禍,訖孝文而後定。是何起之易而收之難也。劉、項之勢,初若決河,順流而下,誠有可喜。及其崩潰四出,放乎數百里之間,拱手而莫能救也。嗚呼!不有聖人,何以善其後。太祖、太宗,躬擐甲胄,跋履險阻,以斬刈四方之蓬蒿。用兵數十年,謀臣猛將滿天下,一旦卷甲而休之,傳四世而天下無變。此何術也。荊楚九江之地,不分於諸將,而韓信、黥布之徒無以啟其心也。雖然,天下無變而兵久不用,則其不義之心蓄而無所發,飽食優遊,求逞于良民。觀其平居無事,出怨言以邀其上。一日有急,是非人得千金,不可使也。往年詔天下繕完城池,西川之事,洵實親見。凡郡縣之富民,舉而籍其名,得錢數百萬,以為酒食饋餉之費。杵聲未絕,城輒隨壞,如此者數年而後定。卒事,官吏相賀,卒徒相矜,若戰勝凱旋而待賞者。比來京師,遊阡陌間,其曹往往偶語,無所諱忌。聞之土人,方春時,尤不忍聞。蓋時五六月矣。會京師憂大水,鋤櫌畚築,列於兩河之壖,縣官日費千萬,傳呼勞問之聲不絕者數十裏,猶且睊□狼顧,莫肯效用。且夫內之如京師之所聞,外之如西川之所親見,天下之勢今何如也。禦將者,天子之事也。禦兵者,將之職也。天子者,養尊而處優,樹恩而收名,與天下為喜樂者也,故其道不可以禦兵。人臣執法而不求情,盡心而不求名,出死力以捍社稷,使天下之心系於一人,而己不與焉。故禦兵者,人臣之事,不可以累天子也。今之所患,大臣好名而懼謗。好名則多樹私恩,懼謗則執法不堅。是以天下之兵豪縱至此,而莫之或制也。頃者狄公在樞府,號為寬厚愛人,狎昵士卒,得其歡心,而太尉適承其後。彼狄公者,知禦外之術,而不知治內之道。此邊將材也。古者兵在外,愛將軍而忘天子;在內,愛天子而忘將軍。愛將軍所以戰,愛天子所以守。狄公以其禦外之心,而施諸其內,太尉不反其道,而何以為治?或者以為兵久驕不治,一旦繩以法,恐因以生亂。昔者郭子儀去河南,李光弼實代之,將至之日,張用濟斬於轅門,三軍股栗。夫以臨淮之悍,而代汾陽之長者,三軍之士,竦然如赤子之脫慈母之懷,而立乎嚴師之側,何亂之敢生?且夫天子者,天下之父母也,將相者,天下之師也。師雖嚴,赤子不以怨其父母,將相雖厲,天下不以咎其君,其勢然也。天子者,可以生人、殺人,故天下望其生,及其殺之也,天下曰:是天子殺之。故天子不可以多殺。人臣奉天子之法,雖多殺,天下無以歸怨,此先王所以威懷天下之術也。
  伏惟太尉思天下所以長久之道,而無幸一時之名,盡至公之心,而無恤三軍之多言。夫天子推深仁以結其心,太尉厲威武以振其墮。彼其思天子之深仁,則畏而不至於怨,思太尉之威武,則愛而不至於驕。君臣之體順,而畏愛之道立,非太尉吾誰望邪?不宣。洵再拜。
  【上富丞相書】
  相公閣下:往年天子震怒,出逐宰相,選用舊臣堪付屬以天下者,使在相府,與天下更始,而閣下之位實在第三。方是之時,天下鹹喜相慶,以為閣下惟不為宰相也,故默默在此。方今困而後起,而複為宰相,而又值乎此時也,不為而何為?且吾君之意,待之如此其厚也,不為而何以副吾望?故鹹曰:後有下令而異於他日者,必吾富公也。朝夕而待之,跂首而望之,望望然而不獲見也,戚戚然而疑。嗚呼!其弗獲聞也,必其遠也,進而及於京師,亦無聞焉。不敢以疑,猶曰天下之人如此其眾也,數十年之間如此其變也,皆曰賢人焉。或曰:彼其中則有說也,而天下之人則未始見也,然而不能無憂。
  蓋古之君子,愛其人也則憂其無成。且嘗聞之,古之君子,相是君也,與是人也,皆立於朝,則使吾皆知其為人皆善者也,而後無憂。且一人之身而欲擅天下之事,雖見信於當世,而同列之人一言而疑之,則事不可以成。今夫政出於他人而不懼,事不出於己而不忌,是二者,惟善人為能,然猶欲得其心焉。若夫眾人,政出於他人而懼其害己,事不出於己而忌其成功,是以有不平之心生。夫或居於吾前,或立於吾後,而皆有不平之心焉,則身危。故君子之處于其間也,不使之不平於我也。周公立於明堂以聽天下,而召公惑。何者,天下固惑乎大者也,召公猶未能信乎吾之此心也。周公定天下,誅管、蔡,告召公以其志,以安其身,以及于成王。故凡安其身者,以安乎周也。召公之于周公,管、蔡之于周公,是二者亦皆有不平之心焉,以為周之天下,公將遂取之也。周公誅其不平而不可告語者,告其可以告語者而和其不平之心。然則,非其必不可以告語者,則君子未始不欲和其心。天下之人從士而至於卿大夫,宰相集處其上,相之所為,何慮而不成?不能忍其區區之小忿,以成其不平之釁,則害其大事。是以君子忍其小忿以容其小過,而杜其不平之心,然後當大事而聽命焉。且吾之小忿,不足以易吾之大事也,故甯小容焉,使無芥蒂於其間。古之君子與賢者並居而同樂,故其責之也詳,不幸而與不肖者偶,不圖其大而治其細,則闊遠於事情而無益於當世。故天下無事而後可與爭此,不然則否。昔者諸呂用事,陳平憂懼,計無所出。陸賈入見說之,使交歡周勃。陳平用其策,卒得絳侯北軍之助以滅諸呂。夫絳侯,木強之人也,非陳平致之而誰也。故賢人者致其不賢者,非夫不賢者之能致賢者也。
  曩者,陛下即位之初,寇萊公為相,惟其側有小人不能誅,又不能與之無忿,故終以斥去。及範文正公在相府,又欲以歲月盡治天下事,失於急與不忍小忿,故群小人亦急逐之,一去遂不復用,以歿其身。伏惟閣下以不世出之才,立于天子之下,百官之上,此其深謀遠慮必有所處,而天下之人猶未獲見。洵,西蜀之人也,竊有志於今世,願一見於堂上。伏惟閣下深思之,無忽。
  【上文丞相書】
  昭文相公執事:天下之事,制之在始;始不可制,制之在末。是以君子慎始而無後憂,救之於其末,而其始不為無謀。謀諸其始而邀諸其終,而天下無遺事。是故古者之制其始也,有百年之前而為之者也。蓋周公營乎東周,數百年而待乎平王之東遷也。然及其收天下之士,而責其賢不肖之分,則未嘗於其始焉而制其極。蓋嘗舉之于諸侯,考之於太學,引之於射宮,而試之以弓矢,如此其備矣。然而管叔、蔡叔,文王之子,而武王、周公之弟也,生而與之居處,習知其性之所好惡,與夫居之於太學,而習之於射宮者,宜愈詳矣。然其不肖之實,卒不見於此時。及其出為諸侯監國,臨大事而不克自定,然後敗露,以見其不肖之才。且夫張弓而射之,一不失容,此不肖者或能焉,而聖人豈以為此足以盡人之才,蓋將為此名以收天下之士,而後觀其臨事,而黜其不肖。故曰始不可制,制之在末於此。有人求金于沙,斂而揚之,惟其揚之也精,是以責金於揚,而斂則無擇焉。不然,金與沙礫不錄而已矣。故欲求盡天下之賢俊,莫若略其始,欲求責實於天下之官,莫若精其終。
  今者天下之官,自相府而至於一縣之丞尉,其為數實不可勝計。然而大數已定,余吏濫於官籍。大臣建議滅任子,削進士,以求便天下。竊觀古者之制,略於始而精於終。使賢者易進,而不肖者易犯。夫易犯故易退,易進故賢者眾,眾賢進而不肖者易退,夫何患官冗。今也艱之於其始,竊恐夫賢者之難進,與夫不肖者之無以異也。方今進退天下士大夫之權,內則禦史,外則轉運,而士大夫之間潔然而無過,可任以為吏者,其實無幾。且相公何不以意推之,往年吳中複在犍為,一月而發二吏。中複去職,而吏之以罪免者,曠歲無有也。雖然,此特洵之所見耳,天下之大則又可知矣。國家法令甚嚴,洵從蜀來,見凡吏商者皆不征,非追胥調發皆得役天子之夫,是以知天下之吏犯法者甚眾。從其犯而黜之,十年之後將分職之不給,此其權在禦史、轉運,而禦史、轉運之權實在相公,顧甚易為也。今四方之士會於京師,口語藉藉,莫不為此。然皆莫肯一言於其上,誠以為近於私我也。洵,西蜀之人,方不見用於當世,幸又不復以科舉為意,是以肆言於其間而可以無嫌。
  伏惟相公慨然有憂天下之心,征伐四國以安天下,毅然立朝以威制天下,名著功遂,文武並濟,此其享功業之重而居富貴之極,于其平生之所望無複慊然者。惟其獲天下之多士而與之皆樂乎此,可以複動其志。故遂以此告其左右。惟相公亮之。
  【上田樞密書】
  天之所以與我者,夫豈偶然哉。堯不得以與丹朱,舜不得以與商均,而瞽叟不得奪諸舜。發於其心,出於其言,見於其事,確乎其不可易也。聖人不得以與人,父不得奪諸其子,於此見天之所以與我者不偶然也。夫其所以與我者,必有以用我也。我知之不得行之,不以告人,天固用之,我實置之,其名曰棄天;自卑以求幸其言,自小以求用其道,天之所以與我者何如,而我如此也,其名曰褻天。棄天,我之罪也;褻天,亦我之罪也;不棄不褻,而人不我用,不我用之罪也,其名曰逆天。然則棄天、褻天者其責在我,逆天者其責在人。在我者,吾將盡吾力之所能為者,以塞夫天之所以與我之意,而求免乎天下後世之譏。在人者,吾何知焉。吾求免夫一身之責之不暇,而為人憂乎哉?孔子、孟軻之不遇,老於道途而不倦不慍、不怍不沮者,夫固知夫責之所在也。衛靈、魯哀、齊宣、梁惠之徒之不足相與以有為也,我亦知之矣,抑將盡吾心焉耳。吾心之不盡,吾恐天下後世無以責夫衛靈、魯哀、齊宣、梁惠之徒,而彼亦將有以辭其責也,然則孔子、孟軻之目將不暝於地下矣。夫聖人、賢人之用心也固如此。如此而生,如此而死,如此而貧賤,如此而富貴,升而為天,沉而為淵,流而為川,止而為山,彼不預吾事,吾事畢矣。竊怪夫後之賢者之不能自處其身也,饑寒窮困之不勝而號於人。嗚呼!使其誠死於饑寒窮困邪,則天下後世之責將必有在,彼其身之責不自任以為憂,而我取而加之吾身,不已過乎。今洵之不肖,何敢以自列於聖賢,然其心亦有所不甚自輕者。何則,天下之學者,孰不欲一蹴而造聖人之域,然及其不成也,求一言之幾乎道而不可得也。千金之子,可以貧人,可以富人,非天之所與,雖以貧人富人之權,求一言之幾乎道,不可得也。天子之宰相,可以生人,可以殺人。非天之所與,雖以生人殺人之權,求一言之幾乎道,不可得也。今洵用力于聖人、賢人之術亦久矣。其言語、其文章,雖不識其果可以有用於今而傳於後與否,獨怪其得之之不勞。方其致思於心也,若或起之;得之心而書之紙也,若或相之。夫豈無一言之幾乎道?千金之子,天子之宰相,求而不得者,一旦在己,故其心得以自負,或者天其亦有以與我也。曩者見執事於益州,當時之文,淺狹可笑,饑寒窮困亂其心,而聲律記問又從而破壞其體,不足觀也已。數年來退居山野,自分永棄,與世俗日疏闊,得以大肆其力于文章。詩人之優柔,騷人之精深,孟、韓之溫淳,遷、固之雄剛,孫、吳之簡切,投之所向,無不如意。常以為董生得聖人之經,其失也流而為迂;晁錯得聖人之權,其失也流而為詐;有二子之才而不流者,其惟賈生乎!惜乎今之世,愚未見其人也。作策二道,曰《審勢》、《審敵》,作書十篇,曰《權書》。洵有山田一頃,非凶歲可以無饑,力耕而節用,亦足以自老。不肖之身不足惜,而天之所與者不忍棄,且不敢褻也。執事之名滿天下,天下之士用與不用在執事。故敢以所謂《策》二道、《權書》十篇者為獻。平生之文,遠不可多致,有《洪範論》、《史論》七篇,近以獻內翰歐陽公。度執事與之朝夕相從而議天下之事,則斯文也其亦庶乎得陳於前矣。若夫其言之可用與其身之可貴與否者,執事事也,執事責也,于洵何有哉!
  【上餘青州書】
  洵聞之,楚人高令尹子文之行,曰:“三以為令尹而不喜,三奪其令尹而不怒。”其為令尹也,楚人為之喜,而其去令尹也,楚人為之怒,己不期為令尹,而令尹自至。夫令尹子文豈獨惡夫富貴哉,知其不可以求得,而安其自得,是以喜怒不及其心,而人為之囂囂。嗟夫!豈亦不足以見己大而人小邪?脫然為棄於人,而不知棄之為悲;紛然為取於人,而不知取之為樂;人自為棄我、取我,而吾之所以為我者如一,則亦不足以高視天下而竊笑矣哉!
  昔者,明公之初自奪於南海之濱,而為天下之名卿。當其盛時,激昂慷慨,論得失,定可否,左摩西羌,右揣契丹,奉使千里,彈壓強悍不屈之人,其辯如決河流而東注諸海,名聲四溢于中原而滂薄於遐遠之國,可謂至盛矣。及至中廢而為海濱之匹夫,蓋其間十有餘年,明公無求於人,而人亦無求於明公者。其後,適會南蠻縱橫放肆,充斥萬里,而莫之或救,明公乃起于民伍之中,折尺棰而笞之,不旋踵而南方乂安。夫明公豈有求而為之哉!適會事變以成大功,功成而爵祿至。明公之於進退之事,蓋亦綽綽乎有餘裕矣。悲夫!世俗之人紛紛于富貴之間而不知自止,達者安於逸樂而習為高岸之節,顧視四海,饑寒窮困之士,莫不顰蹙嘔噦而不樂;窮者藜藿不飽,布褐不暖,習為貧賤之所摧折,仰望貴人之輝光,則為之顛倒而失措。此二人者,皆不可與語于輕富貴而安貧賤。何者?彼不知貧富貴賤之正味也。夫惟天下之習于富貴之榮,而忸於貧賤之辱者,而後可與語此。今夫天下之所以奔走于富貴者,我知之矣,而不敢以告人也。富貴之極,止于天子之相。而天子之相,果誰為之名邪?豈天為之名邪?其無乃亦人之自名邪?夫天下之官,上自三公,至於卿、大夫,而下至於士,此四人者,皆人之所自為也,而人亦自貴之。天下以為此四者絕群離類,特立於天下而不可幾近,則不亦大惑矣哉。蓋亦反其本而思之。夫此四名者,其初蓋出於天下之人出其私意以自相號呼者而已矣。夫此四名者,果出於人之私意所以自相號呼也,則夫世之所謂賢人君子者,亦何以異此。有才者為賢人,而有德者為君子,此二名者夫豈輕也哉。而今世之士,得為君子者,一為世之所棄,則以為不若一命士之貴,而況以與三公爭哉。且夫明公昔者之伏於南海,與夫今者之為東諸侯也,君子豈有間於其間,而明公亦豈有以自輕而自重哉?洵以為明公之習于富貴之榮,而狃於貧賤之辱,其嘗之也蓋已多矣,是以極言至此而無所迂曲。
  洵,西蜀之匹夫,嘗有志於當世,因循不遇,遂至於老。然其嘗所欲見者,天下之士蓋有五六人。五六人者已略見矣,而獨明公之未嘗見,每以為恨。今明公來朝,而洵適在此,是以不得不見。伏惟加察,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