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easons.bbs@bbs.csie.nctu.edu.tw (四季飯店掌櫃) 日期: 22 Oct 2005 09:36:24 GMT 標題: Re: 李遠哲究竟該為教改的哪一部分道歉? 信群: tw.bbs.campus.education 看板: education/A11LK20O 來源: <4KfO0O$TLF@bbs.csie.nctu.edu.tw>:109433, 組織: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 引述《loser@bbs.ee.ntu.edu.tw (胖子)》之銘言: > 混合編班那裡不科學? 他只是不符教學效率而已。 > 然而根據憲法, 中華民國國民皆有平等接受育國民義務教育 > 的權利與義務。也就是說國中以下學校不得以智力為理由逕 > 行區隔式編班。 > 當然, 因為這樣的編班必然造成大多數老師的困擾,"得天下 > 英才而教之一樂也"是孔子說的, 而"得天下之蠢材而教之" > 必然是件苦差事。能力分班的結果, 直接導致的就是學校內 > 的勞逸不均: 有權力的老師教好班, 教好班的變名師, 名師 > 可以收較高的補習費, 名師有理由再教好班。菜鳥只好去教 > 放牛班。但是, 對學生來說, 這是不公平的, 國家教育體系 ****************************************************** > 不應該有階級之分。至於這樣對於後段學生是不是最好? 當 > 然不是。最好的教學方式應該是讓他們慢慢學到學會為止, > 但是這在有時限制度的近代國家義務教育體系下面是無法被 > 接受的。你應該可以發現, 時序越接近現代, 小孩的入學年 > 齡越被限制在六歲零一天到六歲十一個月二十九天這個範圍, > 但是對於小孩來說, 可能只有位居高斯分布的中間 70% 合乎 > 入學資歷的規畫範圍內。而後15%的小孩心智年齡還未成長發 > 育到適合學校教育, 過早的讓他們受到制式教育的結果就是 > 讓他們接受挫折討厭學習。 ****************************************************** <--你以上的說明已經把不科學的地方講的很清楚了 > 然而這是近代國家教育制度的必要之惡, 在國家主導的教育 > 體系下這是必然被犧牲掉的妥協; 而身為體系制度內的老師 > 也不可因為一己之方便而去抗拒這個事實。否則, 你大可去 > 從事一般的服務業, 還可以挑選客人。 教學者根本用不著去抗拒 講白一點就是憲法的人權表象 和各階級對教育資源的爭奪, 權力分贓後的結果 後果就是, j 大提的問題, 為啥160分以下的會被要求去讀200分的書 -- ※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 From: cissol7.cis.nc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