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eepaper.bbs@bbs.et.ntust.edu.tw (別府) 日期: 19 Oct 2005 11:02:44 GMT 標題: Re: [新聞] 同性戀、性工作者不得捐血 信群: tw.bbs.campus.education 看板: education/A11LC9UJ 來源: <4Kd9aJ$VGi@bbs.et.ntust.edu.tw>:109255, bbs.et.ntust.edu.tw 組織: 台灣科大電子BBS ※ 引述《Seasons.bbs@bbs.csie.nctu.edu.tw (四季飯店掌櫃)》之銘言: > ※ 引述《eepaper.bbs@bbs.et.ntust.edu.tw (別府)》之銘言: > > 先生你到底是要討論文革之於同志運動? > > 還是共產主義之於同志運動? > > 我不認為同志運動已經發展到 > > 可以跟包含著政治,經濟的共產主義相提並論, > > 畢竟目前普遍的認知;同志運動只是一種人權運動 > 偽人權者 偽人權者 是呀,你最偉大 學院裡那些心理學,社會學教授 所發表一系列有關同志運動跟人權的論文及研究 在你眼中,原來都只是偽人權者 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令人貽笑大方 "偽人權者" 說了這句話,請搞清楚,你不是在挑戰我 而是在挑戰成千上萬的學者 好奇的是,你到底算哪跟蔥,竟然在教育版大放厥詞 要你發論文,又沒那個料 只會在此聒聒叫 > > 因此這樣的討論我認為毫無意義 > > 如果你想談共產主義,請另闢文串 > 如果你想談同志捐血, 請去同志版 這句話你應該對誰說 對原po;還是該對你自己 看你在這邊講得挺樂的,光這個文串 你就po了超過20篇 要去同志版,請以身作則 -- ※ Origin: 台灣科大電子站   ◆ From: 61.220.246.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