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 日期: 19 Oct 2005 10:11:53 GMT 標題: Re: 李遠哲究竟該為教改的哪一部分道歉? 信群: tw.bbs.campus.education 看板: Education 來源: <4Kd7ej$hjd@bbs.csie.ncu.edu.tw>:109253, @140.115.60.90 組織: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 ==>發信人: Hawky@kkcity.com.tw (), 信區: Education > 台灣的教改起於數學教學改革 也敗於數學教學改革 > 至於其他的學科 不過是被推下海的無辜者 > ---- 我不敢說台灣的教改是起於哪個特別科目的教學, 我也不認為到目前為止數學教學改革有什麼嚇死人的"敗於"。 教改主要的對象, 根本不是教材本身, 甚至也不是講解方式。 教改的對象, 一是制度, 一是執行的人。 制度, 因為是制度, 任何人都知道要依法, 所以例如師範教育法變成了 師資培育法, 還有更多全新的或修定的, 陸續出爐, 包括一綱多本。 (我認為一綱多本不是教材的改革, 而是對知識傳敘權利的鬆綁) 執行, 當然沒那麼"單純"了。像"每一個都要拉上來", 絕不可能變成制度, 只能說是對執行的期望。但是比方說常態分班就不一樣了, 它不是一種期望, 它是沒有理由東折西扣的。打學生的問題, 輔導課的問題, 遲到的問題, 都屬於這一類。我對教改的期望, 就是依法行事, 包括修法立法在內。 -- <<< 依法行事 消滅非法 就是一等一的現代公民 >>> --  ◎ Origin: 中央松濤站□bbs.csie.ncu.edu.tw From: 140.115.6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