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igermonkey.bbs@bbs.ntit.edu.tw (藏好思念) 日期: 22 Oct 2005 15:28:59 GMT 標題: =?big5?Q?=BA=F4=B8=F4=A4=C0=AF=C525=A4=E9=A4W=B8=F4=20=B9L=C2o=B3n=C5=E9=A7=E2= 信群: tw.bbs.comp.network 看板: Network/A11LKMLR 來源: <4KfX9B$Jrb@bbs.ntit.edu.tw>:78119, bbs.ntit.edu.tw 組織: NTITBBS 【聯合新聞網 蘇秀慧、林麗雪、 陳瀚權】 10月25日網路分級正式上路,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平台提供者、接取提供者和服務提供 者有責任標示「限制級」;家中有未滿18歲青少年的家長只要在電腦加裝過濾軟體,就可 以讓青少年和情色、暴力、灰色「絕緣」,優游於網路世界。 去年4月26日發布施行的「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規定,電腦網路服務提供者應在 18個月內,也就是今年10月25日前進行網路分級。 新聞局日前宣布給予三個月的勸導期,同時,避免分級不易,將分級由原本的限制、輔導 、保護和普遍四級,修正為限制級及非限制級二級。這是接受業者的建議。 為何實施網路分級?新聞局廣電處編審何吉森表示,網路無遠弗屆,內容充斥暴力、色情 、光怪陸離,垂手可得,很多人擔心傷害兒童和青少年。 致力推動網路分級的愛鄰社區服務協會白絲帶工作站召集人、政大傳播學院教授黃葳威指 出,電影、電視都實施宛如交通號誌的分級制度,網路上也應該有「紅綠燈」的交通號誌 ,讓使用者知道自己已進入不同的區域、有自主選擇權。 限制級的網路內容是指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者,凡是未滿18歲者不得瀏覽。 至於哪些內容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可以大致歸類為:情色、暴力和灰色。包括過當 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過當描述自殺過程 者;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以動作 、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晝、攝影或其他形式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 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心或厭惡者。 新聞局廣電處長曾一泓說,網路分級的精神在於保護兒童及青少年接取網路內容的行為, 賦予家長、業者及政府三方面的責任。 根據分級制度,網路內容提供者等必須在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的電腦程式碼標示「 限制級分級標示」,或註明「未滿18歲不得瀏覽」文字,或「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 級規定處理」文字。家長或網路使用者則應為自己的電腦裝置過濾軟體,可至台灣網路分 級推廣基金會網站(www.ticrf.org.tw)下載。 曾一泓強調,分級制度實施後,並不代表網路上就看不到情色圖片,必須家長、業者和政 府政策配合。 -- ※ Origin: 碧海藍天   ◆ From: 211-74-56-106.adsl.dynamic.seed.net.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