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hrdi (愛的路上我和妳) 看板: www 日期: Thu Sep 8 03:13:37 2005 標題: 逃漏法「網」 下載P2P 要小心了 逃漏法「網」 下載P2P 要小心了 【東森新聞報 記者陳仁忠/台北報導】 喜歡用BT、Emule等P2P下載軟體的網路使用者要小心了!許多網友普遍誤以為向 軟體業者繳交會員費就等於得到合法授權,事實上,會員費只是得到使用軟體的 費用,會員費並不是授權費,不是繳交了會費,就可無限制下載傳輸他人的著作 。網友任意使用BT、Emule等工具軟體及平台下載交換別人的音樂、圖片或影片 等著作資源,或任意將軟體序號公布於網路,供別人存取、使用,都是不合法的 侵權行為,網友們一定要有正確的認知。 為保障著作可以在網際網路上利用的合 法與安全,我國法律已規定只有著作權人才能享有把自己的著作放在網路上散布 ,提供別人瀏覽、觀賞或聆聽的權利,我們稱它為「公開傳輸權」。可是,網路 科技的發展,雖增加著作的散布與利用的便利,卻也增加侵害著作的機會。因此 ,如何在網路上合法利用別人的著作,已成為我們每個人日常生活必須具備的基 本常識。 依現行法律規定,每個人上傳、下載、轉貼及傳送著作的行為,除了合 理使用外,原則上應事先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或授權,才是合法的行為。在網路 上傳輸別人的著作,縱然對著作有實質推廣、宣傳的效果,但是仍然要獲得著作 權人的合法授權後,才可以使用,如果沒有經過合法授權,就把別人的著作放在 網路讓網友分享利用,那是一種網路盜版行為。 目前實務上司法機關的判決已確認,音樂網路的會員未經合法授權傳輸及下載他 人的著作,會構成侵害著作權法「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一般民眾參加交 換軟體網站,應該要注意勿將自已電腦中未經授權的資訊,提供其他網友交換下 載,並應選擇已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的合法網站,千萬不要以為每月繳交會費, 即為合法,以免誤觸法網。 http://tw.news.yahoo.com/050905/195/29fxf.html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8.165.1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