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lk-chen () 看板: water 日期: Tue Aug 22 11:43:22 2000 標題: 拒絕缺席的信仰(二) 過去我們所預設「視生存與延續是理所當然的」,在現代的社會上已經有所改變: 1. 核子武器與生化武器的發展, 使得人類生存面臨致死的威脅,也因此,在人類權 (人類必須繼續生存下去)的前提下,人類權必須優先於特定階級、種族與宗教,而 國家對於自身國民的義務,也擴展到對全人類有義務,在這個意義下,「外交政策」 必須轉變成有助於生存與共同安全的「世界內政」。 2. 在強調人的「主體特質」不應當受到傷害之下, 除了現代的個人,也適用於包括 未來的世代的全體人類。現在的基因科技的發展,已經可能治療遺傳性的疾病,也可 能透過優生學培育出經過改變的人,為了培養生命(缺乏人的「主體特質」)及為了 培育「超人」而服務的操控技術,破壞了人的本質與人性尊嚴,因為此種技術正是對 於人性尊嚴的最大否定,他寫道:「對人類所作的所謂的『最佳的』或是『有益的』 基因性的干預,正如毀滅所謂的『無價值的生命』或是『低賤的』種族一般,這屬於 『人類暴行』的新範疇。……目前在人種上有一種進化論及優生學的新應用,人類的 尊嚴及人性將會透過它而遭致毀滅的命運。」 3. 在同一時空裡, 不同的世代總是一同生活並且彼此照應的這種「世代契約」正受 到破壞。莫特曼指出許多現代的現象,是以犧牲未來世代的利益作為現代人的利益, 包括消耗無法在製造的能源、財政赤字、製造了大量的垃圾與無法處理的核子廢料等 等,莫特曼主張為了讓人類繼續生存下去,「世代的契約」必須被公開的行諸文字以 保障未來世代的生存權利。 D. 經濟性人權及生態性義務 「當人性尊嚴成了權利下的客體時,這便違背了政治領域內的人權,同樣的,當人性 尊嚴在經濟上淪為勞動力或購買力的話,也違背了人性尊嚴」,莫特曼看見了世界性 經濟的危機,第一世界佔有生產工具及糧食並對多數人壓迫和剝削,第三世界債台高 築,並迫使其濫砍雨林、過分使用農地與牧地而導致荒地化、沙漠化,最後全體人類 生活的基本條件便將遭到毀滅的命運。 在這裡經濟性的人權和生態性的義務連繫起來,變成無法分割的,地球生態的極限必 然會限制經濟的成長,強調經濟發展的國家與個人,將必然犧牲自然的穩定狀態,因 此莫特曼認為經濟權必須與生態性公義相符。然而,經濟上的不公義助長了生態的問 題,對自然資源的剝削正反應了對人類勞動力的剝削。因此,只有在人與人之間剝削 的關係停止時,人對自然剝削的關係才會消失。莫特曼用強烈的語氣說:「為了短期 的利益而摧滅自身長期的生存環境,這是十分愚蠢的,簡直是自殺。」 E. 地球權及其生命共同體的尊嚴 莫特曼認為,現代的人類中心論,也就是將人類以外的物均視為沒有權利的客體,以 人類的利益來作為外在事物價值的衡量,這種主客二分的區分對自然生命共同體-包 含人及其所居住的地球以及人類肉身的存在是不公平的,莫特曼認為人類的權利共同 體必須為其他生物的權利與地球的權利敞開大門,特別是將它納入地球普遍性的生命 法當中,他使用「創造的尊嚴」來作為其他生物及地球的自然權利的根源。 在過去的猶太-基督教所強調人是上帝的形像中,認為強調的並非完全的真理, 他進 一步引用詩篇 104 篇來說明,身為創造者肖像的人以創造者的愛來愛所有的受造伙 伴,否則,人不是創造者的肖像,而是造物者及憐愛眾生之主的扭曲畫像。在舊約的 傳統中,安息日意味著在人類權利團體之外還有一個範圍更大的權利團體(屬於大地 及人類),人若藐視「大地安息」的權利的,必然將危及自己的下一代及人類的繼續 生存。 F. 人權議題中的世界性宗教 莫特曼在這裡主張世界上的各大宗教都有義務與責任將自己整合到世界的生存環境及 權利團體中,並且為了真理的普遍性而願意放棄他們個別對絕對性的要求。這表示各 宗教必須學習將宗教自由當成人權來尊重,並發展對話,而且各宗教必須遵守人權、 人類權及自然權的基本要求,在面對這些現代社會中所產生的生態性問題時,「進步 與均衡之間的平衡、人類歷史與地球的自然間的一致、人與自然間的統一等重大問題 乃是攸關存亡的旨趣。」。莫特曼在這裡將宗教對話的意義賦予對人類全體生存環境 的意義,使得宗教對話呈現了更豐富的意境。 在寫這篇文章之前,莫特曼已經完成了他大部分的專論性著作,他對於自己神學的架 構與原則,已經進入一種成熟而完整的階段,當他在談人權的時候,將人權擺放在一 種生態性的創造論中,而此生態的創造論的發展又和莫特曼自己的終末的盼望與對三 一上帝團契的理解有密切的關係,因此他將人權朝向人與所有受造物與大自然的團契 的方向發展。在莫特曼看來人權議題與生態危機是不可分的,正是人將過去人類中心 論的謬誤,使得地球的生態產生極大的威脅,也使得人類的生存面臨重要的危機,莫 特曼將人重新擺放在上帝的創造當中的一份子來看,轉而朝向「宇宙中心論」,來匡 正或轉化這種偏向,因此,此篇文章的許多論點,受《創造中的上帝-生態的創造 論》很大的影響,在《創造中的上帝-生態的創造論》一書當中,面對生態的危機, 發展了生態的創造論,強調上帝的創造是「最初的創造、歷史中的創造及終結時的創 造」,「起初的創造從自然開始,以人類告終。末世的創造把這個順序顛倒過來,他 是從人類的解放開始,以自然的拯救結束。」 這種翹首仰望末世的創造論,是以「所有地上的被造物都將要被上帝所拯救與更新」 的盼望所帶領的,因此,莫特曼在論及人權的議題時,所注意的不單是人的「權利」 的問題,而是看見同為受造物生態系統的平衡關係,單單強調人權,而人在「人類中 心論」的觀念下,又是受造物當中最有能力使用工具宰制其他受造物與自然的受造 物,只會破壞整個世界(受造物)的平衡,而使得所有受造物一同受害,並可能使人 類走上滅亡之路。如果我們正如莫特曼那樣盼望著「那個將來臨的上帝」、那位說 「看哪! 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 21:1-5a )的上帝,那麼作為上帝形象代表的 人,期待上帝介入這個世界、更新這個世界,我們的實踐便應是一種Anticipation 式 的,一種朝向超越性未來的現世實踐,生態性的人權觀,正是人權議題中這種盼望的 展現。 Ⅲ.在台灣的處境與現況 台灣長期處於外來政權統治的情況下,使得台灣成為被外來政權的獲取利益之地,光 復之後,整個台灣以經濟發展為主要的社會目標,隨著世界科技進展的狀況下,土地 所受到的剝削是日益加重,環境與土地的大量開發,引進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業, 原本以農業為主的台灣一下子轉向加工出口的商業形態,再轉向目前的高科技代工, 台灣的確在經濟的成長上面,有了令人寡目相看的成果,然而自然環境與經濟的環境 卻是傷痕累累。 台灣社會在短短的幾十年內,快速的經歷了一系列巨大社會變動。在政治上經歷了光 復、228 事件、美麗島事件、解嚴、政權第一次轉移等。在經濟上從傳統的農業轉向 科技農業、加工出口貿易的商業到高科技代工高獲利工商業。迅速的變動,島上的人 民承受了快速轉變時代的巨大壓力,上一代辛苦的追求經濟的穩定與下ㄧ代享受上一 代經營的成果之間存在巨大的鴻溝,由於上一代追求經濟的過程中,已經犧牲了台灣 這個蕞爾小島的許多資源及未來,加上政治上仍然存在一個巨大的戰爭陰影,這一代 與下一代的生活方式,轉變以享樂主義來回應一個不確定的未來。 生活方式迅速的轉變與更迭,似乎使得人與人相互的瞭解與接近,變得十分困難,人 與人、上一代與下一代、人與自然都是疏離的狀態。 A. 228事件與白色恐怖的陰影 關於 228 事件的重視,是這幾年的事情, 過去威權統治時代以各種專制的手段對異 己進行打壓、分化與控制的手段,造成了統治者(政府)與被統治者(人民)、本省 與外省族群的彼此不信任,解嚴之後,人民對於政府仍然有高度的不信任感,不斷的 要求改革,到了李登輝時代,對於情治系統的操控,仍然是服務於執政者打壓異己的 工具,改革與白色恐怖,仍然是不可動搖的現況。 B. 重視經濟發展而嚴重忽視環境生態的保護 「核四」、水土保持與土石流由於經濟的轉向,配合產業的需求而產生的能源政策, 使得台灣長期的需要大量的能源,從過去煉鋼、練鋁的高耗能產業,到現在的高科技 電子產業,均需要大量的能源與資源(電與水),追求財富的價值觀,財團大量的開 發土地,農民必須捨棄傳統農業而栽種低植被的高經濟作物,如茶、檳榔等,造成環 境的嚴重破壞, 在 921 地震之後,將原有的環境問題一一暴露出來,土石流大量的 增加,人民被迫流離失所,都是這種只注意經濟發展(包含了國家的經濟,與家庭個 人財富的追求),而忽略生存環境的結果。 C. 司法體制的不公義刑求嫌疑人以求得定罪自白 過去司法體制淪於打擊異己的工具,而檢警的辦案技巧與能力並未跟著台灣科技發展 的腳步,對於弱勢者採取「高犯罪危險群」的歧視態度,對嫌疑人使用過時的辦案方 法-刑求,以取得定罪的自白,扭曲人性也使得司法制度成為不公義的制度。不尊重 人,是我們的社會普遍的態度,司法反映的是社會意志的展現,決不只是少數警察或 司法人員的問題,而是整個司法體制與社會的問題。 D. 金融體制與黑金問題 為了確保政權,政黨使用國家的資源與優勢,與地方勢力和利益團體掛鉤,以贏得選 舉優勢,贏得選舉之後,再利用職權,從各種採購與工程款項當中,使用不法的手 段,獲取利益,使得整個金融體制都陷入高倍數財務槓桿操作的高風險狀態,並且透 過不法的暴力,來維護利益,造成黑金的複雜體系,滾雪球似的將整個社會帶入惡性 的循環當中。 E. 台灣與中國大陸的特殊關係 中國政權不斷的使用文字攻勢與武力威嚇,企圖干擾台灣的內政,並使用統一,作為 不尊重台灣人民的合法藉口,造成了島內的嚴重矛盾,到底該為了安全放棄尊嚴,還 是該為了尊嚴勇於面對威脅。 Ⅳ.莫特曼「人權觀」在台灣的應用 A. 經濟性人權的追求 經濟上的不公義,使得財富向少數人集中的趨勢越來越嚴重,人們在各種資訊上都不 如特權階級,不論貸款、理財、投資,都有大量未公開的資訊掌握在特殊人群手中, 黑金問題的解決,是我們追求經濟性人權的第一步,其次是福利性政策的全面性思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0.66.247.62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