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free-fish () 看板: water 日期: Wed Jul 19 16:08:08 2000 標題: Re: 這就是我們喝的水嗎? 來源: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WEB-BBS ==> dorae-mon (∼孤魂野鬼∼) 的文章中提到: >==> qwertyu (鑽石的溫度) 的文章中提到: >>==> jambon (毒又怎麼樣) 的文章中提到: >>>==> replica (熱 帶 夜) 的文章中提到: >> 個人覺得這些人的行為真的是比偷搶殺人還過份>< >> 政府實在應該重罰 這批貽害後代子孫和這片土地的人渣 >> 抓到關它個無期徒刑不能減刑 然後每天餵他喝自己倒的廢水 > 報紙有說過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真希望能如此判下去 > 每天給他喝自己倒的水 一次量不要太多 要不一會兒就中毒身亡了... > 要少量少量 慢慢折磨他 讓他知道自己的罪有多重. 刑法第一百九十條妨礙公眾飲水罪: *投放毒物或滾入妨害衛生物品於公眾所飲之水源,水道或自來水池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國時報 七月十六日> -- 自由ㄉ魚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163.32.136.198 [未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