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pesoc (澄社報導) 看板: tpesoc 日期: Thu Sep 3 22:53:05 1998 標題: 曾憲政:老師的鏡子在哪兒? ◆老師的鏡子在哪兒?◆ ◆作者:曾憲政 我們穿衣服、梳頭髮,都要照照鏡子,才知道是不是儀容端正了。學校的老師 是不是也要有面﹁鏡子﹂,才知道教得好不好呢?可是現在學校的老師,就是缺少 了一面鏡子,教得好的老師,得不到肯定與鼓勵;教得不好的老師,也無從徥知缺 點何在,無法改進。因此,小孩上學只有碰運氣的份。 其實我們的師資培育體系,從早期的師範學校、師大、到目前各校的教育學程,一 直有很高的誘因,吸引到最優秀的一群人,投入教育。但是這些優秀的人才進入教 育體系後,受到重重的束縛;統一的課程、統一的教材、統一的考試、統一的評 量,逐漸失去創新、發展的能力;更糟的是,沒有一套好的評鑑與進修制度,讓老 師成長進步。 反觀歐美各國,老師的行業並不是熱門的選擇,投入教育界的多半不是最優秀 的人才,但是他們訂有一套完善的教師成長與評鑑程序,充分照顧學童的受教權, 讓家長放心。以台北美國學校為例,分為專業成長與專業觀察兩個層次。在專業成 長層次中,每位教師每年都要與校長一起擬定一個書面的教師成長計畫,校長的責 任是要了解每位教師在教室內外的各項表現,評估教師之專業進展,每三年則要進 行一次總結性的評估。若教師不能達到所訂目標,則學校須書面告知這位老師,進 入專業觀察層次。校長必須明確的告知這位教師,需要改進之項目,由教師自行擬 定改進計畫,學校則提供一切可能的協助,使教師在此觀察期能有所成長與改進。 這套作法的主要精神在維持一定的教學水準,提昇教師之專業素質,協助教師 隨時成長。對於不適任教師,也盡量協助其改進,但為了維護學生的學習權,在必 要時仍會採取不續聘的手段。 新公佈的教師法對教師有相當完善的保障,教師只要不犯法,準時上下課,就 不得予以解聘。事實上教師若是對所授專門科目之知識不足或專業知能欠缺,則仍 然是位不適任教師,而目前各校對於這類不適任教師,幾乎是束手無策,受教的學 生成了受害者,而優秀教師們的努力與辛勞,也都因為不適任教師的存在而大打折 扣。我們是不是該早日提供一面﹁鏡子﹂給老師呢? -- * Origin: 國立中山大學 South BBS * From: 163.30.81.151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