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mm (崔媽媽) 看板:tpesoc 日期: Wed Apr 29 02:21:16 1998 標題: 周志宏:法案審議快慢皆須有理[澄社49] 法案審議快慢皆須有理 周志宏 ----籲請立法院審慎制定教育基本法 向來立法效率遲鈍而牛步化的立法院,近來卻似乎略有起色,在若干委員會 中,對於法案的審查,已有轉趨積極的現象,具有爭議性的法案,多已出現以 朝野協商結果作為審查依據之情形,使得審查速度較已往快速許多。然而在法 案審議速度「快」、「慢」之間,似應有其合理性,若僅為了擱置爭議,速審 速決,竟至捨棄理性論辯、罔顧民意動向,輕言妥協、讓步,放棄原則及理 想,則當非全民之福。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於十二月十七日以相當高之效率,完成了「教育基本法」之 審查工作,令民間教改團體感到既驚喜又訝異。本會期教育委員會委員重視未 來教育發展、積極推動教育法案審查之精神,固然令人讚佩,然而對於此一關 係我國二十一世紀教育藍圖之法案,在如此匆促且未及引發國人了解及討論 前,即在政黨協商中完成審查,卻令人有幾許憂心,尤其在審視了初審通過之 條文後,更驚覺其與民間教改團體之立法建議,有相當之落差,故不得不在法 案二讀程序完成前,表達吾人之關切。 教育基本法自民國八十二年由立法委員顏錦福提出第一份草案以來,已歷經四 年多的時間,其間有立法委員翁金珠於四一○教育改造大遊行前夕提出之草 案,也有四一○教改聯盟歷經二年研擬及多次易稿後定案,而由跨黨派立委連 署於八十五年十一月提案之民間版草案,此一由朱惠良委員所領銜提出之草 案,曾遭到十餘次之杯葛,千辛萬苦終於交付審查,此間之曲折、延宕,豈是 一個「慢」字可以道盡。然而,自從行政院版草案在立委及民間教改團體的催 促聲中於今年九月送立法院審議以來,審議速度便出奇的「快」,僅歷經幾次 會議便告審查完竣。其間審查會既未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亦未聞就其中 爭議部分在審查會中有過詳細論辯,如此匆促完成審查,恐難以形成國民之關 切與社會共識,亦不易透過立法過程產生傳佈教改理念之功能,甚且可能遭到 類似日本教育基本法之秘密立法與菁英立法之譏。因而,在此一法案審議過程 的「快」、「慢」之間,實令人無法感受到其合理性與審慎性。 雖然制定教育基本法一直是民間教改團體的主要訴求之一,行政院教改會也在 總諮議報告書中肯定其立法之必要性,然而正因為其對未來教育改革之重要 性,民間教改團體一向認為制定教育基本法不求其快,但求周延且能凝聚社會 共識,甚至還出版專書,意在宣導教育基本法之重要理念。而在多達五種版本 之草案中,固然在教育理念上有許多相近之處,但在諸如:教育目的、教育權 力下放、教育委員會制度之建立、教育資格之保障與分配等事項上,亦不乏對 立之意見,非經充分深入討論、形成共識,不足以擘畫出可以因應二十一世紀 需要之台灣教育體制,因此實無匆促立法之必要。更何況審查會通過之協商版 本,竟在未充分了解及討論之情況下,將民間教改團體所主張之具有決策權之 各級教育委員會,逕改為僅具有諮詢性質之教育審議委員會,根本忽視制度設 計之目的及理念,而輕易作重大之更動,恐將使教育權力下放、教育決策獨立 於政黨輪替影響之構想落空,也可能會使得該等委員會步上台北市教育審議委 員會虎頭蛇尾、功能盡失之後塵。僅就此點考量,吾人就必須呼籲立法院,未 來在二讀程序中,應廣泛諮詢、審慎討論,莫讓關係未來教育遠景之重要立 法,以及難得的教育理念論辯、澄清之機會,如此輕率從事。 (一九九七、十二、三十 自由時報) -- * Origin: 國立中山大學 South BBS * From: 210.67.34.108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