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mm (崔媽媽) 看板:tpesoc 日期: Wed Apr 29 02:14:25 1998 標題: 瞿海源:檢視媒體在白案報導中的功與過[澄社49] 檢視媒體在白案報導中的功與過 瞿海源 白曉燕案三凶嫌兩自裁一投案,總算落幕了。然而這個案子結束並不表示治安 問題已獲得解決,仍然有重大案件未見破案曙光。單就白案而言,其對社會的 衝擊實在非同小可,而與案件相關聯的諸多狀況乃至制度都亟須積極檢討改 進。其間,傳播媒體的角色和具體的作為在案件中幾度成為爭議的焦點,值得 大家來認真檢討。 當十九日晚上七時五十幾分,幾乎每一家新聞電視台都立即實況播出在警方戒 護之下陳進興步出南非武官住宅的鏡頭,全國民眾終於鬆了一口氣,媒體的正 面功能值得肯定。但是回顧白案發生時,媒體緊迫盯人驚動歹徒,在五常街警 方搜捕行動中媒體記者和警察混雜在一起,甚至有電視鏡頭直衝著槍口,而昨 天凌晨,電視台輪流佔住電話線與陳進興通話。這種種也顯示了媒體報導上也 有不少的問題存在。似乎快速發展的傳播媒體,尤其是配備了先進器材的電子 媒體,還沒有考慮到新聞報導應有的倫理和規範。在白案初期,台灣記者協會 努力呼籲建立綁架等案報導的規範,雖然在一次會議上國內重要媒體的總編輯 及相近身份地位者都到場參與初步意見的溝通與表達,但到現在為止,也還沒 有具體的結果。媒體的開放來得相當快速,原來只有三個電視台播報新聞,現 在至少有十一個電視台在行義路一五四巷現場轉播。還有數不清的平面媒體在 現場採訪。媒體之間的競爭實在十分激烈。為了搶先報導,各媒體卯足了勁, 有時簡直是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一方面當然可以肯定媒體從業人員的盡 責與辛勞,但在另一方面也顯現了媒體間惡性競爭的嚴重問題。我們不禁要 問,民眾真的需要這麼多即時報導的消息嗎?媒體有沒有可能有所節制,做適 度的調整。例如,在臺視搶先與歹徒通話兩個小時,而且也即時播出後,其他 媒體還有無必要再去問陳進興同樣的問題?媒體間的競爭雖然激烈,但還是有 充分的空間來建立適度規範。 新聞報導規範的建立和新聞記者的專業素養實在有積極改善的必要。就白案而 言,是第一次重大的刑案招引這麼多電視媒體以現場方式長時間的報導。從各 次報導狀況來看,新聞媒體確實欠缺應有的規範和專業的素養。現場報導當然 會講求搶先與逼真。但是在毫無規範約束下,搶先和逼真可能本身就有問題, 例如就很有可能播出不該播出的內容,更可能妨礙了檢警辦案。由於新聞記者 專業素養不足,不能掌握好自己所應扮演的角色。例如,新聞記者和歹徒通話 並不應該像檢警訊問。自己新聞記者的角色是什麼,新聞記者顯然自己都拿捏 不住。讓歹徒直接而片面地說出案情,而觀眾也馬上就聽到,這中間也是有問 題顯然記者和媒體主管對這樣的狀況也還沒有什麼思考。 媒體大量報導陳進興挾持人質與警方對峙,同時就壓縮了其他重要新聞的報 導,似乎電視媒體的時間運用和平面媒體的空間分配也不是沒有問題。對於陳 進興最後做案的翔實乃至重複報導,看起來是民眾興趣所在和注意的焦點。但 若檢討起來卻也不盡然如此。在這裡,媒體如何做更精巧的安排,讓民眾獲得 對特案充分的資訊而又不減少報導其他重要事件,應該是要好好考量的。在縣 市長選舉前的重要關頭,這個驚心動魄事件的超量報導,對縣市長選情有著不 可忽視的衝擊。想想一個綁架殺人嫌犯搞得風雲變色,可能會影響縣市長選舉 以及台灣的政治發展狀況,實在是很荒謬。 傳播媒體在白案發生以來,種種的表現,固然有值得肯定之處,但所暴露出來 的問題還真不少。在媒體快速膨脹的環境下,實不應聽任媒體幾乎在沒有規範 和更嚴格的專業要求下進行惡性的競爭。我們衷心期盼媒體能及早建立共同認 可而對社會發展有利的規範和專業準則。希望媒體不要再以獨家報導來做噱頭 賺取商業上的利益,應該好好省思媒體在民主社會中的角色和功能。 ︵一九九七、十一、二十 中國時報︶ -- * Origin: 國立中山大學 South BBS * From: 210.67.34.108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