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pesoc (澄社報導) 看板:tpesoc 日期: Fri Apr 10 15:09:46 1998 標題: 「我們需要老人年金嗎?」座談會[澄社49] ﹁我們需要老人年金嗎?﹂座談會 澄社於十一月六日假台大法學院舉辦一場﹁我們需要老人年金嗎?﹂座談會,以下為座談會之書面資料。 主 辦 單 位:台大經濟系、澄社 協 辦 單 位:自由時報、台北三信文教基金會 主 持 人:胡勝正(中央研究院經濟所所長) 座談會主講人:(依發言次序) 劉錦添(台大經濟系教授) 林萬億(台大社會系系主任) 古慧雯(台大經濟系教授) 林向愷(台大經濟系教授) 胡勝正:離選舉越來越近。而最近選戰幾乎都圍繞著一個議題打轉,那就 是老人年金、國民年金的問題。為了討論方便起見,我先下個簡單的定義: 老人年金就是超過六十五歲的老人每個月領一定金額,而不必負擔任何義 務;國民年金則是每個人趁年輕的時候交一些錢給政府,年老了再由政府 把這些錢拿出來照顧生活。 今天請到的四位貴賓,依照發言順序分別是台大經濟系的劉錦添教授、台 大社會系的系主任林萬億教授、台大經濟系的古慧雯教授和林向愷教授。 隨收隨付制,降低儲蓄意願︵美、加研究,國民平均退休年齡,有提前趨 勢︶ 劉錦添:在台灣,身為一個市民、國民,如果有人要無條件發給我每個月 五千元年金,我當然很高興;不過,既然做個經濟學者,就不能不思考年 金制度一旦實施,對整體國民儲蓄、消費的影響。基本上,年金制度的立 意是好的,因為沒有年金或子女供養,老年人的生活就得倚賴自己年輕時 的儲蓄。但有人年輕時的收入少,老年能用的自然不足,或者退休後活很 很久,即使退休前存得很多,也會害怕退休以後生活沒有著落,此時年金 制度就派上用場。從財源的制度設計來看,年金可分為﹁全額儲備﹂和﹁隨 收隨付﹂二種。﹁全額儲備﹂是由政府強制有工作的年輕人將一部份收入 提存,放在政府指定的帳戶,待其年老時再由政府把帳戶內的錢拿出來定 期定額發放。﹁隨收隨付﹂則是政府向有工作收入的年輕人課稅,做為當 期發放老人年金的財源。 由於﹁全額準備﹂等於是一種強制儲蓄,對國民儲蓄理論上應無太大影 響,但前提是公共部門要有和私人部門相提並論的資金管理效率,這一點 我是相當懷疑的。 至於﹁隨收隨付﹂算是用當期年輕人納的稅,去養同期間的老年人。這樣 的制度設計會降低整體國民的儲蓄意願,增加全體國民消費。如果保費是 按所得的固定比例計算,不論對消費、儲蓄、長期投資、資本累積都有負 面的影響。在工作意願方面,根據美國和加拿大的研究,實施年金制度之 後,國民的平均退休年齡有提前的趨勢,日本則沒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納稅人負擔,增加逾七%︵錢從那裡來?支付老人每個月五千元,納稅人 要多繳七千元︶ 古慧雯:有錢拿當然是好事。任何時間、地點,有人要每個月給我五千元, 我一定拿。不過,換個角度來看,就像一些不該接受的禮物、飯局,接受 了,可能要付出相當的代價。那麼,我們就來看看給每個老人每個月五千 元的﹁代價﹂是甚麼。 基本上,台灣的政府是處於一個赤字狀態,一個政府沒錢了還要這麼大方 地送禮,讓我不禁要想:錢從哪裡來?對我有沒有影響? 這裡有個簡單的計算,每個老人每個月領五千元,一年就要領六萬元,全 國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約一百三十多萬人以上,因此每年的老人年金(或 津貼)要花掉超過八百億元。而納稅人有多少呢?最粗略的估算是一千一 百多萬人,換算下來,以我家為例,為了要讓我父親每個月領五千元,我 每年得多繳七千多元的稅。 從整體稅收來觀察,台灣每年的直接稅、間接稅約一千一百多億元,平均 每個納稅人每年要繳九萬六千多元的稅,為了每個老人每個月五千元的年 金,納稅人的負擔增加幅度將在七%以上。 這只是最保守的估計,因為依據的人口相關資料是三到五年前,事實上台 灣和全世界多數國家一樣,人口趨向老化的情形十分普遍,現在的情形一 定更嚴重。內政部戶政司也推算,到了下一世紀,也就是公元二○三○年 時,台灣的老年人口比率將達二十%,比近幾年的七%到八%成長一倍以 上。 又有人說政府不必收稅,可以辦彩券,用這筆收入來發放老人年金。可是 我們要.想想,誰會去買彩票?是窮人。而做莊的政府一定要賺錢。換言之, 是政府做莊聚賭,來賺窮人的錢。 還有人說,老人年金是一種社會保險,或許是吧。但不是早就有許多民營 的保險公司在賣這種老人年金保險嗎?政府已經迫不急待要把公營事業一 個一個民營化,現在又何必要把一個已經民營化的市場公營化呢? 實施老人年金制,國際趨勢︵參考全民健保經驗,公辦民營恐不是好辦法︶ 林萬億:所謂的公共救助,在國內分為三種,第一是中低收入戶的老人津 貼,對收入在最低生活標準一點五倍與二點五倍的中低收入戶,每月分別 發放六千與三千元。第二種則是民進黨執政縣市提出的「敬老津貼」,無 須經過所得調查、也不需要先繳納保費,而是政府透過稅收加以補助,對 於符合規定者發放津貼。 但是第二種方式在世界上已經愈來愈少,而轉向「國民年金」。目前國內 公務員與勞工的月退休俸,實質上是一種「分業概念」,不像國民年金只 要任何國民年滿幾歲,便定期定額發給。基本上,老人年金是國民年金制 度中的一項,其他還有殘障年金以及遺屬年金等等。 今天我們在此所要討論的,正是老人年金、或是經建會規畫中的「國民基 礎年金」,而非敬老津貼或中低收入戶老人津貼。 對於我國需不需要老人年金的問題,我個人認為絕對需要,因為我國老人 愈來愈無法以個人方式承擔養老所需。這主要有以下各項因素,首先是老 人人口數愈來愈多,所以扶養者的負擔愈來愈重。到今年底為止,我國的 老人將達到一百七十七萬人、佔總人口八點二%;到西元兩千年,更估計 將達到二十一點五%。 其次則是老人與家人同住的比例愈來愈低。目前我國老人與家人同住者有 六十二%,估計到西元兩千年,將降到五十%以下。第三則是家庭所得提 供老人比率也在降低中,據調查,目前老人經濟來源由子女提供的比率為 五十二%。 另外,目前國際上一百五十八個國家中,幾乎全部施行社會福利制度,其 中十九個國家實施「公積金」制度;至於老人福利部份沒有採取年金制度 的,只有我國與黎巴嫩兩國而已。因此,實施老人年金制度,是國際趨勢。 歸納起來,實施老人年金制度有下列好處,第一是社會分擔老人扶養的壓 力,其次則是具有財富重分配功能,第三則是具有團結社會各個階層的益 處。 對於古老師提到一九九五年重殘養護的預算變為零,我必須澄清,因為這 個資料是錯誤的。事實上,重大傷病已經編入全民健保的範圍,所以沒有 排擠的問題。第二,老人年金當然無法解決所有的老人問題,對而只能處 理經濟安全的部份,至於安養等則是其他待解決的問題。第三,有關財政 問題,許多人的數據都是以津貼來計算,但是其實這是混淆了年金與津貼 兩者,因為如果是年金制度,人民還是得負擔部份的自負額。 最後,對於私人保險公司目前也有年金給付,是否政府有必要介入。我認 為,民間業者的服務只及於一部份可以負擔高額保費的人,並不能照顧所 有老人。至於「公辦民營」方式,這可以討論,但是以全民健保經驗來看, 恐怕這不是個好辦法。 社會福利,可確立台灣主體性︵公共債務佔生產毛額比重,與社福施行與 否無關︶ 林向愷:歸納各種反對老人年金制度的意見,主要有下列三項,分別是我 國國民的儲蓄能力較高,第二是會影響人民的工作與儲蓄意願,第三則是 會加重政府財政負擔而導致加稅。 資料顯示,一九八九年台灣的家庭中,有二十二%每個月只能儲蓄二千元, 累計一年約二萬五千元,儲蓄率約十%,而這還是家人都不能有失業、生 病等突發狀況才能達成。至於所得較高的家庭,儲蓄率則高達五十%。所 以許多人以台灣的儲蓄率達三成,認為無須施行社會福利制度,就是漠視 了這些因素。 其次,社會福利制度是否會影響儲蓄與工作意願?從歐美與日本的例子來 看,即使增加對老人的給付,他們也會把增加的所得轉移給下一代,所以 其實並不會降低儲蓄的意願。至於工作的意願,也可以用實證資料反駁。 第三, 有關財政負擔問題,我認為要先檢視國家的經費預算配置。以丹麥、 第四, 法國、德國、英國等先進國家為例,他們在執法與警力配置的預算 第五, 愈來愈低,國防、經濟建設的比重也在下降中,主要就是社會福利 第六, 制度讓人民愈來愈有安全感所帶來的良性影響。 其實老 人年金是否會導致加稅的問題,應該回頭檢討我們對政府功能的認定。國 家的責任應該在於提昇人民的福利,因此政府的工作有三項:提供能夠促 進能源、資源、資金流動的基礎建設,包括法治與執法;在經濟活動具有 外部性時必須介入;最後則是利用公權力進行財富重分配。 至於老人年金是否會導致債務增加的問題,從實證研究中得知,其實公共 債務佔國內生產毛額比重,與施行福利制度與否無關,而與政治制度有較 大關係。資料顯示,施行比例代表制的國家,公共債務最重;其次則為兩 黨為主的內閣制國家;債務最輕者則為總統制。 如果以古老師提到的「交易成本」,我想福利制度的交易成本,比起公共 工程等來說,可能還是最低的。因此,政府功能的全面改造與調整之後, 才要來談政府經費分配以及加稅的問題。 另外,其實社會福利制度還可以確立台灣主體性,有助於抵抗中國這個外 來威脅。因為,如果年輕人現在必須負擔目前在台灣的老人經濟需求,而 將來可能得與十餘億的中國老人共同分享結果時,就會激起大家抵抗中國 威脅的決心。. -- * Origin: 國立中山大學 South BBS * From: 168.95.104.79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