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florences (叢雲) 看板: tax 日期: Mon Nov 24 20:45:56 2003 標題: 財稅實務》遺產稅查核實務 財稅實務》遺產稅查核實務 ■ 葉維惇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葉維惇。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9條規定,稽徵機關於接獲遺產稅申報書之日起, 應於二個月內辦理調查及估價,核定應納遺產稅額,繕發納稅通知書, 通知納稅義務人於所定繳納稅款期限內繳清稅款。 如有特殊情形無法在二個月期限內辦竣者,應於限期內呈准上級主管機 關核准延期。 故一般而言,繼承人於法定申報期限內辦竣遺產稅申報後,馬上會面臨 管轄稽徵機關後續的各項調查作為,茲就實務上常見稽徵機關的查核重 點,簡要說明如后: 一、被繼承人身分資料及死亡日期的核對:稽徵機關於受理遺產稅申報 案件時,首先即核對被繼承人之除戶戶籍謄本,針對謄本內容 1. 確定稽徵管轄權: a.依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址,確定稽徵管轄權,經確定屬受理申報稽 徵機關管轄權後,該申報案件若符合簡易櫃檯化作業條件者,稽徵機 關即採當場審核當場發證方式辦理,申報人可於現場等候,約計30分 鐘左右即可取得遺產稅繳款書、免稅證明書、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 或遺產稅逾核課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等文件。其非屬簡易櫃檯化 案件者,則由受理稽徵機關予以分案交由審查人員調查。 b.如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戶籍地,不屬受理申報稽徵機關的管轄範圍者, 一般言,稽徵機關會請申報人轉往管轄之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唯實務 上,稽徵機關多數仍予以受理,再將所收受的申報書及相關附件,以 正式公文函轉管轄稽徵機關處理,並副知申報人。 2.分辨有無逾期申報:被繼承人的除戶戶籍謄本,均載有被繼承人死 亡日期,稽徵機關即據此日期以確定其遺產稅是否有逾越六個月申 報期限。逾期申報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規定處罰。經核定無 應納稅額或經核定應納稅額在新台幣3萬5,000元以下者,依稅務違 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3條規定,免予處罰。 3.判斷是否為逾核課期間案件: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稅捐的核 課期間,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而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者,其 核課期間為七年,稽徵機關據除戶戶籍謄本載列被繼承人的死亡日 期,確定是否仍在遺產稅核課期間內,若已逾核課期間案件者,管 轄稽徵機關即予核發「遺產稅逾核課期間案件同意移轉證明書」, 倘仍屬核課期間內案件者,則循上開 1.的作業方式辦理。 二、繼承人身分資料及繼承系統表的核對:依遺產稅申報書所附繼承 人身分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確認繼承人繼承身分,及配偶暨繼承親屬扣除數額,並掌握納稅 義務人資料的正確性。故如所申報資料中繼承人僅有「長子」「 三子」時,稽徵機關將針對所欠缺「次子」,要求納稅義務人查 對說明,若係欠缺文件者,應予補正相關文件,如屬戶籍資料登 記錯誤者,則須先向戶政單位釐正戶籍資料後再行辦理。 (系列三之一) (作者葉維惇是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本文由安侯建業資深經理葉劉順裕協助完成。) 【2003/11/24 經濟日報】 --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 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有誰知?」 白居易<放言>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61.59.166.68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