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adq (努力k書...) 看板: stu 日期: Tue Apr 23 18:10:52 2002 標題: [重要]抵免學分問題..              重要公告-抵免學分之問題 凡入學時英文被分為第IV級且目前已修畢者,雖可免修英文III該課程,但依教育部指示 仍須於系上或通識情意課程(必修除外)中選課補足此三學分以達畢業條件(128學分)。 補修此三學分之注意事項: 1.已修畢英文IV者不可再降修英文III或重修英文IV來補此三學分。 2.不能以選修之軍訓、體育、國文學分補此三學分。 --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版 and 中 正 高 工 留 言 版 版主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0.200.29.179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