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youaremylove (低調處理) 看板:special-bar 日期: Sat Feb 21 17:40:35 1998 標題: about 藕斷絲連 藕斷絲連-連來連去連成仇 記者問:下定決心分手,但舊情人一通電話,又令你心神慌亂,甚至回頭糾纏不清。     可有這種藕斷絲連的經驗? 吳若權:以前的女友打電話來問候,我既不想接,也沒回。分手了就應維持分手時     的美感。我寧可保留曾為情人的回憶,也不要再做朋友。   問:厲害。何種性格的人,對曾認定不適合再相愛的人,老是牽扯難斷﹖ 關家莉:這種人通常比較寂寞、空虛,找不到新目標及新寄託時,仍貪戀慰藉。要找     一個新朋友傾訴愁苦,多累啊。若找熟悉的舊情人,三言兩語他就全盤了解。 這種方便,往往使人忘了分手的原因。   吳:我補充幾類。 一、心軟的人。我不反對心軟,但應在斷感情之前;一旦分手,無論他怎麼 哀求,都不該存安慰之心去看他。二、責任感太重的人,老覺得對舊情人有 責任,拒絕不了。三、好勝心太強的人,以為照顧舊情人,顯示了他的優勢。 還有,缺乏安全感的人,在沒找到新戀人之前,不甘空耗在那兒。 問:很多人鼓吹「做不成情人做朋友」,吳若權剛才似乎否決了這個觀念。 吳:那得先定義朋友是什麼。做不成情人,也沒必要反目成仇,如果你定義「不   是仇人即朋友」,我接受。但我的「朋友」,定義是要關心、要交流、常連   絡、常溝通的,如果舊情人還這樣,會很麻煩。在公眾場合碰面,打打招呼;   他想打聽過去我們一起買家具的地方,我也樂於告知,就止於這種「協助」   或「售後服務」了。他不再是我需要主動關心的朋友。 藕斷絲連的「友情」,往往也會影響到你現在的生活與感情。例如,你現任 情人就未必願意接受你們這種朋友關係。我懷疑現在社會中,所謂個性成熟 ,能夠自律感情到始終分得清楚情人與朋友的人,有多少? 關:所以,和舊情人藕斷絲連,常要瞞著新戀人或配偶。被發覺了,不是矢口否   認,就是堅稱「只是朋友」。畢竟,情人眼裡容不下砂粒。 吳:我很欣賞一位友人的看法,當別人都贊同「舊情人可以當朋友」時,他說:   「可以做朋友的人很多啊,為什麼一定要找舊情人呢?」   這句話提供另一思考角度。是什麼心態,要把自己推到容易眷戀過去感覺的   微妙情境裡呢?明明不是友情,倒像是「過了保存期限的愛情」,不要也罷。 問:還是有程度之分吧。哪種人是分手後,絕對不宜為友、最好從此變陌路的? 關:個性不乾脆、愛幻想的人。為他好,連普通的往來都不要,以免他期望藕斷   絲連。這種人屢遭冷臉時,一定受傷很重,但事過境遷,他會感謝那個一點   希望都不給他的對方。 問:但藕斷絲連也代表重新來過的一線希望吧? 關:我覺得不是。既然還「連」,代表沒法割捨過去,而那過去,原是你深慮後   不要的。結果只是互相糾纏在無益的懷舊情結中,浪費時間,阻礙成長。   舊情復燃絕對不是藕斷絲連的結果,而是斷得乾淨後原來的默契加上後來的   成長所促成,當然還要緣分。 問:既然藕斷絲連如此不可取,請提供「防止藕斷絲連」守則 吳:一、丟棄所有連絡舊情人的方式,如,強迫忘掉他的電話、呼叫號碼等等。   二、全心全意投入新的愛情情,就沒有餘力懷念舊情。   三、舊情人回頭找你時,斷然拒絕見面。 關:不是說分手必須恩斷義絕。而是,還沒有走出那段不完美感情的陰影之前, 別奢想「不做情人做朋友」。我建議:交新朋友、加入新生活圈、吃新食物 、換新造形、改變作息時間。只有產生全新的感覺,才能抗拒藕斷絲連的誘 惑。 摘自86年11月16日 聯合報46版 -- 身為人類的你我 為了生存 必需擁有各式的面具 那種假以亂真 虛偽不實的 人皮面具  -- * 國立中山大學 Formosa BBS * From: 140.117.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