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ellman (無聊中ing) 看板: salecomp 日期: Sun Feb 13 19:12:29 2005 標題: Re: [感謝]這個人還來信 mis-lab (MIS2000 Lab工作室) 修改: Sun Feb 13 19:34:25 2005 > 都證明您連續三次違規了,您還想鬧到何時? > 一邊認錯求情 > 一邊四處找怪事證來亂張貼 > 如果連你這種人,版主都不處理,以前被處分的人通通要出面平反了 > 版主在哪裡? 一月二十日那一天的停權 現在暫時沒證據喔 請舉證一月二十號以前的違規 用以成立一月二十號當天停權公告合理性 換句話說 誰可以舉證一月二十號以前C網友違規被板助抓到,所以C網友在一月二十日 的POST都是違規的,所以C網友現在被停權是活該的 但是前提之下 要有證據 因為m板助所提出來的都是依照一月二十號停權公告後的違規 有點不合理 所以才會一直為這件事揚揚沸沸到現在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20.134.221.5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