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find-iii (Internet) 看板: salecomp 日期: Sun Feb 13 12:13:17 2005 標題: Re: 大家真有心!反應熱烈 修改: Sun Feb 13 12:49:07 2005 > ==> amigos () 的文章中提到: > > 一個版主,只要依照版規做事,就沒啥好怕的。 依法行事,光明磊落。 > 你這句話對照板助之前貼過的文章內容 我只能說 兩段話真像阿 只不過是不同 > ID貼出來的而已 比如說用「a網友」「c網友」這樣的用詞 > > a網友的事件,版主若刪錯信,我們可以跟他抗議。 > > 但另外一個c網友事件卻是對方多次違規,而且死不認錯。絕對要抵制他的目無法紀。 > 目無法紀耶 那請問板助是自己公告於無物 這該用甚麼詞來形容? 我支持認真的版主。 如同上面所說: 一個版主,只要依照版規做事,就沒啥好怕的。 依法行事,光明磊落。 c網友的確該處罰,繼續吵下去的話,應該啟動水桶功能。 至於a網友的論點,版主都不反對的話,我們吵什麼呢? 目無法紀,還輪不到我們在圈外吵鬧吧? 糟了,根據您的觀點,我一定也是版主他們同黨的分身啊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140.92.9.52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