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MASH (罪) 看板: salecomp 日期: Sun Feb 13 11:05:48 2005 標題: Re: [感謝]這個人還來信 mis-lab (MIS2000 Lab工作室) 犯錯的人請遵守規定 認錯吧 然後接受自己應得的處置 要爭取什麼? po這一篇 你想證明什麼 既然你都說下臺了跟一個下台的人要權利是不對的吧 請去找一個還在台上的要求權利 如果m沒下臺 他倒是有權力砍你文章 > ==> cmsusea (sierra) 的文章中提到: > 我只是在向一個已經下台的 me-root 爭取我的權利 > 我不曉得版主大人收到有無 > > 重複張貼,停權一週。 > > 重複張貼有兩種規則,請看精華區裡面的版規。<--------(誰見過.來貼的誰有去看 > ^^^^^^^^^^^^^^^^^^^^^^^^^^^^^^^^^^^^^^^^^^^^^^^^^^^^^^^^^^^^^^^^^^^^^^^^^^^^ > mis-lab (MIS2000 Lab工作室) <---------這是他的來信 > 不看版規就張貼,是你的錯吧。 <----以下是他的用詞遣字 > 現在才說什麼「不知者無罪」,未免太晚。 > 你前面認錯,現在又開始抓狂抵賴了嗎? > 你到底要鬧到何時? > 給大家一個清靜的空間。 > 夠了! > > 此人屬於累犯,請看證據 > > 90 G ㊣me-root 93.04.30 [公告]cmsusea連犯兩次<----你這給誰看 -- 隨緣而至 隨遇而安 任他紅塵擾擾 我自一瓢來往 孤獨客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61.62.118.234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