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amigos () 看板: salecomp 日期: Sun Feb 13 10:18:41 2005 標題: Re: 大家真有心!反應熱烈 對照你的用詞 與板助用過的 實在很多雷同之處 令我不得不合理懷疑 兩個的作者 相似性這麼高 > ==> mis-lab (MIS2000 Lab工作室) 的文章中提到: > 我依照版規來賣電腦書,也被版主刪過兩次 > 我沒有這麼激烈,在版面上哭天搶地,我私下跟版主通信報告 > 他也沒有來信道歉,但後來發現我合乎版規,他也就不再刪除我的信件了 你要這樣就算了 那是你的問題 > 不管誰對誰錯,都沒有權力浪費公開的版面資源,來做為私人對抗或是叫罵 > 有站長、有版面可以申訴,為何要浪費大家資源? > 有些人根本就是靠著"不爽",就胡亂嗆聲。卻不思考自己當初是否違規? > 能像 rdu這樣勇於改進,而且願意提供更多管道服務大家,才是了不起的網路用戶。 > 一個版主,只要依照版規做事,就沒啥好怕的。 依法行事,光明磊落。 你這句話對照板助之前貼過的文章內容 我只能說 兩段話真像阿 只不過是不同 ID貼出來的而已 比如說用「a網友」「c網友」這樣的用詞 > a網友的事件,版主若刪錯信,我們可以跟他抗議。 > 但另外一個c網友事件卻是對方多次違規,而且死不認錯。絕對要抵制他的目無法紀。 目無法紀耶 那請問板助是自己公告於無物 這該用甚麼詞來形容?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8.164.52.22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