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amigos () 看板: salecomp 日期: Sat Feb 12 23:10:55 2005 標題: Re: 致版主 Boyfriend & 版助 me-root 修改: Sun Feb 13 00:24:44 2005 本篇佈告針對 tome 所質疑的部分,順便公開回應說明,敬請見諒。 > ==> tome (網路&男人) 的文章中提到: > > 版主?沒問題,只要我的指導教授與論文口試委員簽名讓我畢業的那天,本版又 > ^^^^^^ ^^^^ ^^^^ > > 沒有版主,我一定來申請。至於老兄你也挺有熱誠的,你又是哪一版的版主呢? > 好個"沒問題"? > 沒問題? 誰家沒老父老母? 誰沒工作要做? 誰沒書要唸? > 廢話那麼多還沒問題? 很幸運的 你講的這些 我都有 上有高堂 白天有工作 晚上還要唸書 週末要拼論文 我可以講出「沒問題」與那些但書 我想你要偷笑了 此外,別忘了一件事,這個板還是有板主的,你不要忘了尊重一下人家。起碼我還 會註明屆時「本板又沒有板主」的前提。 此外,老兄你也很有熱誠,張貼佈告也好歹有三百多篇,熱誠比我這個菜鳥還高, 你也順便來當板主吧。 > 版主也說了 > > 本版是bbs上前十大阪 每天張貼的篇數極多 > > 我能做的就是盡力依照版歸 來公平處理 > > 大部分的時候 我刪除信件之時都會先發信提醒 希望先行改進 > > > > 但是違規的人實在多到我控管不了 > 之前我在本版也有犯一些錯誤, > 版主也的確有發信給我提醒, 然後才把信砍掉, > 所以我原則上認為版主並非刻意針對個人做傲慢的攻擊, > 而是忙中有錯的結果, 根據板主回給我的說明,顯然不是「忙中有錯」的結果,至於詳情如何,是我 跟他的私人mail,恕難回應。況且,該事件屬於你個人臆測的,與板主回應給 我的內容完全不同。 > 如今您也可正常作業, 我以為得饒人處且饒人呀?? 也許哪天我可以禁你的足,然後又放你的假,然後我請你得饒人處且饒人怎麼樣? 得饒人處且饒人 > 人不可能盡善盡美, > 你的停權或許就是個失誤?? > 或許你真的有理(不然幹嘛版主又把你復權?), 同上,這種失誤是「不應該」發生的,復權本來就是我應該有的,難道我還要謝恩 嗎?被官署誤關入牢房,還有冤獄賠償,我在這邊被停權的期間,這要不要也算算 看該如何補償?人本來就沒有盡善盡美,所以我提出陳情與抗議,這點你有甚麼意 見? > 但你的口氣讓人聽了實在很不爽! 如果我哪天當板主來停你的權,也許你也會瞭解我的感受。 此外,下列 options 是你的劇本,恕難照辦。原因如下: 1. 維持現狀:在站長做出裁決前,本來就是維持現狀。 2. 請 me-root 離開:在站長做出裁決前,他離不離開是板主與他的決定。 a. 謝謝你的抬愛,你可能沒看到我前面有一大堆人再排隊嗎?多少尊 重他們一下。 b. 你講的只對一半,這個位置絕對有人會在,理由同 2a. 況且,以本人的標準,當板主或板助是一種志業,沒時間就是沒時間,絕不馬 虎。況且,等著做這份志業的人多的是,我可以推薦其他更多的人選,不過前 提是「請尊重一下本板目前還是有板主」。而且板主不是沒當過,十幾年前我 還當過副站長,為大家服務怎麼會說成屈就?況且,搶著來這個板服務的人多 的是,要當也還輪不到我呢! > 由於您有士可殺不可辱的精神, > 而且又極清楚的權利與義務和法規的概念, > 再加上現在本版版主之職有幾種選擇. > 1. 維持現狀。 > 2. 請 me-root 離開 > a. 由您接替為大家服務, 為大家服務。 > b. 您因種種私人事情,不便投入,故此空缺保留。 > 我以為讓您有這樣原則和認知的人來為大家服務是為上策(選項 2a), > 其次為 1, > 2b 則為下策. > 如果您不願屈就 2a, > 那在 1 和 2b 之間, 個人認為 1 比 2b 好一點. > 大話人人會說, > 苦處又人人都有, > 以現在本版文章現在條理分明,資訊清晰的決擇下, > 說難聽一點, > 與其版上每日荒煙蔓草, > 我寧願失去可以偶爾拜讀您大作的機會。 真巧,我與你的理念相反,如果荒煙蔓草又沒人整理,何不關掉?中山也不一定 要有BBS,BBS也不一定要有 salecomp 板。 > 當然最好還是希望您會選擇 2a, > 這樣大家才能看著您, 學習學習? 確實,日後你要讀到我的佈告真的會非常難,理由也很簡單:星期一要開工,學校 要開學。說學習,不敢當,是我學習到很多,尤其是不需要花太多心思回 post 給 你,省點時間比較好。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8.164.52.22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