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pyjk.bbs@bbs.ntu.edu.tw (扶蘇) 日期: 01 May 1999 09:27:49 GMT 標題: 職訓券—失業、弱勢勞工也適用 信群: tw.bbs.soc.socialwelfare 看板: SocialWelfar/A0RILI8L 來源: <3UH2bb$myb@bbs.ntu.edu.tw>:2781, 組織: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中國時報 社會綜合 1999.05.01 本文轉載自http://www.chinatimes.com.tw/ ※職訓券—失業、弱勢勞工也適用※  【記者邱恬琳台北報導】行政院勞委會將擴大職業訓練券適用範圍至 失業及弱勢勞工。職訓局局長林聰明昨日指出,這項措施的目的是協助失 業勞工與弱勢勞工有更多管道參與職訓,以培養專業技能,增加就業機會。  勞委會表示,目前失業問題中最難解決的是協助中高齡勞工復業,由 於關廠歇業失業者多屬低技術性勞工,想再轉業往往面臨專業知識不足的 問題。職訓局決定整合現有職訓資源,並提撥三億元就業安定費全面協助 中高齡勞工職訓與轉業。  為協助失業勞工尋找更適性的職訓管道,不只限於政府機關主辦或委 辦的職訓,職訓局研擬放寬職業訓練券適用對象,自目前的身心障礙者擴 大至失業勞工與負擔家計婦女、原住民、中高齡者等弱勢族群勞工。這項 制度最快可在今年九月實施。身心障礙者持券受訓期間,每人每月最高可 獲一萬二千元訓練費用補助,最高得補助六個月。 -- 自由並不只是有機會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也不只是有機會在定型的可能方案中做抉擇。 自由,最重要的,乃是有機會建構抉擇選項,爭論其優劣—以及,接下來的選擇的機會。  <社會學的想像>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f32145.f3.ntu.edu.tw] [Login: **] [Pos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