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poppu.bbs@bbs.ntu.edu.tw (士久) 日期: 10 Jan 1999 10:56:49 GMT 標題: 廢娼的一點建議 信群: tw.bbs.soc.socialwelfare 看板: SocialWelfar/008c 來源: <014PD0$ybJ@bbs.ntu.edu.tw>:2174, 組織: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我對廢娼是蠻讚成的 因為娼妓的存在是讓社會付出太多成本了 有販賣人口的危險有性病傳播的危險 不過也由於性欲(或許說是男人的性欲吧)太難管了 要抓也不可能抓完 加上有人喜歡(或有他們的理由要從事性交易吧)做這一行 說實在也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 不如兩方各退一步 娼妓也不用太為難 三不五時派個警員去巡邏臨檢,最多就讓她們上上課罰個上課的工本費 讓渡身體自主權可能不好管 侵害身體自主權卻很好管 那些嫖客就抓來用強姦罪起訴 如果這個國家不認可身體自主權能讓渡的話 這樣的刑法操作其實並不困難 禁不禁其實只是看怎麼操作而已 抓到娼技有很多處理的辦法 帶去做個檢查有沒有性病有沒有傳染病 有沒有妨礙住家安寧有沒有喝酒滋事 有沒有因為營業造成交通問題 可以採取的行政控管手段很多 不必要弄得明白為難這些娼妓 但實際上讓他們做不成生意的手段很多 是不是參考參考 -- 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203.65.228.88 ] [Login: **] [Pos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