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johnnyb@tcts1.seed.net.tw (Johnny.B) 日期: Mon, 14 Dec 1998 23:04:26 +0800 標題: 請幫助他們!!! 信群: tw.bbs.soc.socialwelfare 看板: 來源: <753992$rje$3@news.seed.net.tw>:1952, 139.175.154.50 組織: SEEDNet News Service 代post cjs@spil.com.tw 壹、主旨說明:   這是一則真實的事情,於10/31發生在「中國附設醫院-第一醫療大樓 -7A病房- 38-2床」,希望這樣的事情永遠不會發生在你的身邊,更希望你能以最快的速度將此 MAIL告知下列人,他們不能不知道的事情: 一. 醫生、住院醫師、實習醫師、護士:良心建議,不要忽視「病人」及「家 屬」每次的反應。 二. 中國醫學院附設醫院的層峰--董事長、院長,您知道貴院處理「醫療糾紛」 所採取的拖延策略。 三. 所有的朋友,您的家人或朋友住院時,您該做什麼,你不能不知道當你覺得 有「醫療過失」時,您該做什麼。希望這篇報導,能給您有所啟示 貳、事發經過: (以下是病人從入院到死亡的經歷,有專業的醫師、護士、朋友,歡迎您針對疑點 提您寶貴的意見。) * 陳建南,32歲,已婚,育有一女,七個月無重大疾病,惟有胃潰瘍及B肝帶 原,機械廠工作。 * 第1天(1998/10/20 18:00) 陳建南(以下簡稱患者)因腹部絞痛,至中國附設醫院接受急診診治,經X片檢 查,診斷為胃與十二指腸交接處(幽門)有穿孔,須馬上手術。 21:30 經住院醫生進行整型手術(穿孔大小為0.1mm2)及迷走神經切除,醫生 表示手術順利,一般而言,約一個星期後可以出院。 * 第2天(10/21), 術後,由急診室轉至「中國附設醫院-第一醫療大樓-7A病房-38-2床」於病房 內療養,除了開刀縫合傷口疼痛,因手術關係患者不能進食,身上以點滴補充, 及透過鼻胃管及傷口引流管,自動排出体內穢物。 * 第3~5天(10/22~24) 傷口疼痛逐日減輕,精神狀況日益改善,惟鼻胃管造成不適感,仍未進食,也 不能喝水,每天以五瓶點滴(台大三號及台大五號)補充所需, 一切至此順利。 * 第6天(10/25) 鼻胃管終於取下來,有如釋重負的感覺,且患者首次排氣,在醫學意胃著腸胃 開始有蠕動,好現象,醫生吩附可試喝少量水,對一個連續六天未喝水的人, 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結果,試飲兩小口,便吐來,反應醫生,醫生交代暫停 進食。 * 第7天(10/26) 患者開始出現重覆性打嗝及嘔吐,醫生再度交代,可持續進行流質食物,然則 ,患者仍重覆性打嗝及嘔吐深咖啡色的液体。 * 第8~12天(10/27~10/30) 患者仍重覆性打嗝及嘔吐深咖啡色的液体,身体日益消瘦,聲音沙啞,甚至整 天皆無法入眠,「一般外科主治大夫」「賴光啟」一再表示:「打嗝古今中外 都很難治,且應與手術無關,嘔吐的原因在於打嗝太久,且打嗝冶療非其專 長,遂會診針炙及神經內科」,至於患者又如何呢?原本期待可出院了,但持 續性、反覆性打嗝及嘔吐,令其感到怕死,惟換藥漂亮的女醫生一再表示無大 礙,叫患者放輕鬆,且家屬也心想,手術是由主治醫生賴光啟大夫開的,因此 賴光啟最了解其病情,不應冒然轉院,患者只好在痛苦之虞再度相信賴光啟。 (11/5證實「賴光啟」並非手術大夫,卻由「住院醫師」「袁天民」執行手 術,可憐的患者至死一直相信其手術大夫為主治醫師賴光啟,而非他人)。 * 第12天深夜(10/30 09:00~10/31 07:00) 患者表情痛苦、打嗝、嘔吐不止、精神渙散、聲音沙啞,家屬數度反應,最後出 現一位實習醫生楊玉婉,施予鎮定、止吐處置後,仍無法改善。 * 第13天早上,(10/31 07:00) 患者經一整晚的折磨,終於在椅子上入眠。 * 第13天早上,(10/31 8點多) 主治大夫來查房,看到患者疲憊入眠的情形,顯得有些意外,表示將協調胸腔 外科會診。 * 第13天早上,(10/31 8點多) 家屬發現患者嘴唇發紫,沒有呼吸,經緊急呼叫,不到十分鐘,中國附設醫 院-第一醫療大樓-7A病房-32床」擠滿了十餘位大小醫師及護士,此時家屬被要 求離開病房。不到20分鐘,主治大夫賴光啟穿著手術服亦來到病房。後來,賴 光啟於走廊向家屬解說:急救時發現患者朣孔放大,且口中含有很多液体嘔吐 物,有發生缺氧狀態,經心肺復甦術,靠著藥物及呼吸器,已恢愎生命現象。 * 第13天中午(10/31 12:00) 醫院說,轉加護病房可獲得比較好的照顧,然則,因ICU床位額滿,後來挪出 一個空位,愚病的家屬還傻傻的感謝院方所做的安排,進人加護病房,賴光啟 表示:「可能拖不過今天傍晚。」 * 第14天早上(11/1 07:00)醫生宣告死亡。 * 死亡證明書內容如下: 「陳建南,男,台灣省台中縣潭子鄉精忠新城...,32歲, 病死,原因甲:異 物嗆入致呼吸衰竭;甲之原因,胃潰瘍合併穿口;乙之原因,術後。醫師賴光 啟,醫字021424號。醫院名稱:財團法人中國醫學院附設醫院。」 參、小結 發展至此,家屬當然很難接受,從10/31早上七點入眠後, 患者再也沒有張開 過眼睛,患者的妻子還抱著快要出院的期望。患者的弟弟,陪著其兄長一同經 歷過痛苦漫長一夜,過程中,患著以沙啞的口吻對其弟弟說:『我們該怎麼 辦?』,做弟弟不斷向CARE的護士抱怨,好不容易出現一位女實習醫生楊玉 婉,至於值班的住院醫師林憲治,整夜未曾露面,似乎把家屬反應當放屁,把 病人的性命當兒戲。結果亦未被改善,兄弟兩人,只能把所有的希望放在明 天, 心想,明天會更好。 結果,明天真的更好了,因為患者在睡眠中,再也沒有醒來了,他終於解脫 了。唯一有一些遺憾,留下結婚不到兩年的妻子,末足八個月的女兒,及一位 每天燒香拜佛的体弱多病的母親。除此之外,我相信,在殯儀館冷藏的死者至 死不能瞑目,為什麼一個小小的穿口手術,住院十三天,竟然能奪走一個32歲 年輕人的生命。 肆、家屬與醫院溝通 一. 第一次接觸(院方拖延態度明顯) 11/5 21:00 中國附設醫院醫行組會議室,院方:醫行組劉專員、羅組長、主 治大夫賴光啟等共五人,家屬:患者家屬等共四人。 人死不能復生,但原因 總要查清楚,在家屬與院方溝通後,主治醫生賴光啟鄭重強調表示:「死因為 嗆傷導致吸入性肺炎,導致心肺衰竭,至於嗆傷的原因不明。」家屬當然不 服。此時好心的院方代表醫行組的專員及組長表示:「目前仍有些彼此不認同 的觀點,有待澄清,請雙方再回去,針對問題請教專家,再進行第二次溝通, 如果第二次溝通,雙方仍無法達成共識,院方會請院內九個大科的科主任共同 檢討病歷,做一客觀的評斷,惟主席出國了,且檢討會需要協調大家的時間, 這份檢討報告,要再等十天到兩週。」 家屬表示不滿,為何檢討一份病歷要十餘天,顯然有拖時間處理的虞慮,院方 總是回答,流程上就是要這麼久。 二. 第二次接觸(院方拒絕回答家屬疑點) 11/9 18:00 中國附設醫院醫行組會議室,院方:醫行組劉專員、羅組長、主 治大夫賴光啟等共三人,家屬:患者家屬等共三人。 經過四天的明查暗訪,家屬整理出一份問題點,欲請教賴光啟醫師,結果賴 光啟表示「這些問題與死因無關,拒絕回答」,且更強調:「死因就是嗆 傷,導致吸入性肺炎,死因就是這樣,法醫解剖亦是如此。」此時醫行組劉 專員亦表示:「請賴光啟醫師不要再回答任何問題,剩下由法官來發問。」 伍、你不能不知道的事情: 一. 給醫生、住院醫師、實習醫師、護士的良心建議:  1. 不要乎視「病人」及「家屬」每次的反應: 因為您的重視、細心,就可能可以挽救一個為人父母失喪子之痛、為人妻 子喪夫之痛、為人女喪父之痛,特別是主治大夫,您得天獨厚的專業本 領,能夠救很多人,千萬不要因為疏忽,而專業成為用來踐踏患者每日倚 門等待的希望利器,由「希望」轉變成「失望」,由「失望」轉變成「絕 望」,那是一種折磨,這般痛苦,您能体會嗎? 當大夫,最重要的兩件事:一為「醫德」,即視患者為已出,盡最大的心 力;二為「醫術」,竭盡所能治療患者;兩者缺一,不如轉業。否則 ,醫病關係的惡化,醫生要負全責。 二. 給中國醫學院附設醫院的層峰--董事長、院長: 您知道貴院處理「醫療糾紛」所採取的作業流程,首先雙方溝通,醫生解釋 療程,若無法達成共識、再議日期,進行第二次溝通、若家屬仍無法接受, 則由醫行組召開各大科主任,共同審理病歷,再做出更客觀的「檢討報告及 結論」,時間約需10∼14天。在貴院向醫學中心邁進同時,您知道貴院 對死者的處理流程,是如此不合理。 三. 給所有的朋友,您的家人或朋友住院時,您該做什麼:  1.『勤做筆記』: 在住院過程中,病人、家屬的每一項反應、院方的處置、醫生的回覆,家 屬最好記錄下來,若發生醫療糾紛,可做為憑據,更重要的是,如果過程 中,反應未受重視、處理,不要輕言放棄,因為那可能是放棄生命的開 始。  2.『第一時間內COPY病歷表』: 如果你覺得醫療有不當的疑慮,第一時間內COPY全部病歷表,一般院方一 定會說院方規定病歷表不得COPY,但是家屬一定堅持,監視院方將一份完 整的病歷表COPY下來,況且中華民國並沒有一條法令規定病歷表不得 COPY。  3.『主治大夫不等於手術大夫』: 在醫開刀,一定要問清楚,是誰要開刀,以此案例,手術記錄的署名:手 術大夫:賴光啟主治大夫;助理醫師:袁天民住院醫師。事實上,手術 時,賴光啟並未進入手術室,換言之,您能想像手術者與主治醫生非同一 人, 院方仍再三強調在教學醫院及內規這是合理的。 陸、總結: 一. 是否要進入訴訟程序?是家屬所面臨的難題,若要,我須要更多資源,關 於醫療過失訴訟的專業,及客觀醫學上的專業諮詢,如果你有任何管道, 謝謝你能告訴我。 MAIL_ADDRESS:cjs@spil.com.tw 1998/11/13 二. 我要找一個重要的證人,11/1早上由「中國附設醫院-第一醫療大樓 -7A病 房-38病房1床」出院患者的家人。 三. 以上所有言論,皆為事實,且有人證、物證-病歷、錄音帶,希望您能將此 真報導的mail廣為流傳。 -- * Origin: ★ 交通大學資訊科學系 BB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