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narilyn (眷戀,手語,鉛筆) 看板: Silent-sky 日期: Fri Aug 11 13:04:02 2000 標題: 聲音機能與語言機能障礙 轉載於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http://disable.yam.com.tw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 殘障級數 障礙程度 備註 重度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喪失,完全無法與人溝通者。   中度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有嚴重障礙,導致與人溝通有顯著困難者。   輕度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明顯妨礙交談者。   -- [1;36;44;5 人生如果無錯誤 鉛筆何需橡皮擦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163.16.5.157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