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hohe (銅豌豆主人) 看板: STCF 日期: Mon Jan 28 13:53:10 2002 標題: 全台七成八人口 擠在12%國土裡(1/28) 記者鄭朝陽/報導 你快樂嗎?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台灣地區每一百人中,有七十八人住在都市計 畫區內,且都市計畫區只占國土的12%,人口飽和程度高達70.6%,相當擁擠; 而國人享有公共設施的面積也因此顯得相當低落,平均只有9.8 坪左右。營建 署以臉譜表達各縣市都市計畫人口享有公共設施面積時發現,台北縣、桃園縣 和台北市等三個北部地區縣市臉譜呈現「極不快樂」樣,每人享有各項公共設 施的面積最小,亟待改善。 台灣地區共畫出四百四十六處都市計畫區,面積為四十六萬二千三百四十八公 頃,占總面積的12.8%,區內人口數約為一千七百三十七萬人,占總人口數的 78%,與計畫人口相比,人口飽和度已達七成;換言之,每一百人就有七十八 人住在都市計畫區內,由於人口大多集中在12.8%的國土內,都市計畫區內每 平方公里人口密度高達三千八百八十六人,如果剔除具有特殊目的的特定區計 畫(如林口新市鎮等已開發或正在開發的新市鎮),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更高 達六千六百六十五人,相當擁擠不堪,享有的環境品質相對不佳。 人口密度最高的是高雄市的每平方公里一萬零一百四十七人,台北市居次,每 平方公里九千七百三十三人,新竹市的六千一百四十六人排名第三;台灣地區 人口密度最低的縣市為嘉義縣的每平方公里一千三百七十三人,其次為台東縣 的一千五百零一人,第三低者為南投縣的二千一百七十六人。 營建署指出,如果剔除上述特殊目的特定區土地,人口密度最高的是台北縣每 平方公里一萬五千四百八十四人,其次為高雄市的一萬一千七百三十人,台北 市的九千七百三十三人第三。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 (即遊憩設施),除有特殊情形外,其占用土地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的 10%;不過,檢視全台二十五縣市的遊憩設施面積,沒有任何縣市符合這項規 定。整體來看,遊憩設施面積合計有一萬三千五百三十一公頃,僅占都市計畫 面積的2.9%,比10%的規定少了三萬二千多公頃,呈現嚴重不及格現象。 為了比較各縣市都市計畫人口享有公共設施面積的整體情形,營建署利用人臉 中的嘴巴、耳朵、鼻子、眼睛和眉毛等五項器官分別代表享有的行政、文教、 遊憩等六項公共設施變數,藉著臉部特徵呈現不一樣的臉譜,結果因為每人享 有公設面積最小,台北縣、桃園縣和台北市的臉譜都呈「極不快樂」狀;彰化 縣、高雄縣、基隆市、新竹市和高雄市五縣市每人享有公設面積較小,呈「較 不快樂」狀;臉譜呈「快樂」狀的有南投縣、嘉義縣、台南縣、屏東縣、台東 縣、花蓮縣、澎湖縣和台南市等八縣市。 營建署表示,台灣地區平均每人享有公設面積為32.6平方公尺,約合9.8坪, 享有的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和兒童遊樂場等遊憩設施只有5.4平方公 尺,約1.6坪,實在少得可憐;有趣的是,每人享有公設面積最大的是道路、 車站、機場等交通設施,相較之下,遊憩設施的徵收、開闢還要再加把勁。 --銅豌豆 草根網 http://uuu.to/hehe77 http://uuu.to/何宗勳 http://hehe.24cc.com 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附屬台南新故鄉服務隊 http://home.kimo.com.tw/stcf1/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61.218.36.66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