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easons.bbs@bbs.csie.nctu.edu.tw (四季飯店掌櫃) 日期: 28 Oct 2005 16:51:33 GMT 標題: Re: 第一次段考之後 信群: tw.bbs.campus.education 看板: education/A11M4LOL 來源: <4KkKGL$VKp@bbs.csie.nctu.edu.tw>:109688, 組織: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 引述《KevinJaw.bbs@bbs.nsysu.edu.tw (雲)》之銘言: > > ...調課並不違法 > 誰說私下調課不違法 > 很多老師之間的私下調課是違法 > 調課有提出申請嗎? > 如果有提出申請,就是合法的調課 > 至於班會考試 違不違法 > 中華民國給老師有上課的自主權, 也就是數學課不上數學 > 只要你會掰,掰到你上課的內容與數學有關即可 > 班會課 考試 只要你會掰 掰到考試與班會有關即可 班會課拿來考試, 用不著老師間的調課 自己跟自己調就好 -- ※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 From: cissol7.cis.nc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