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KevinJaw (雲) 看板: education 日期: Fri Oct 28 10:39:50 2005 標題: Re: 第一次段考之後 > ==> Seasons.bbs@bbs.csie.nctu.edu.tw (四季飯店掌櫃)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 又囉唆喜不喜歡了. > > 不能做的, 喜歡也不能做; 該做的, 不喜歡也得做. > > 你講講看, 有網友說班會被拿去考試, 違不違法? > ...調課並不違法 誰說私下調課不違法 很多老師之間的私下調課是違法 調課有提出申請嗎? 如果有提出申請,就是合法的調課 至於班會考試 違不違法 中華民國給老師有上課的自主權, 也就是數學課不上數學 只要你會掰,掰到你上課的內容與數學有關即可 班會課 考試 只要你會掰 掰到考試與班會有關即可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163.32.1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