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easons.bbs@bbs.csie.nctu.edu.tw (四季飯店掌櫃) 日期: 27 Oct 2005 10:16:44 GMT 標題: Re: 如果學生以「視力不好」不想換座位 信群: tw.bbs.campus.education 看板: education/A11M1A8C 來源: <4KjKQi$ST3@bbs.csie.nctu.edu.tw>:109626, 組織: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 > 丟班會討論, 按決議執行 > > 學生的學習權利, > > 學生自己去悍衛 > ---- 學生的決議可能違反校規, 校規可能違法更上層的法規。 既然都有可能, 老師也無從判斷, 就叫學生自己判斷就好 > 學生是該學著去保護去爭取自己的權利, 但是別忘了他們在學習, > 不管是班長還是什麼長, 都是學習幹部, 老師是拿錢工作的, > 不能在一邊涼。 -- ※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 From: cissol7.cis.nc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