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nnd.bbs@bbs.ntnu.edu.tw (擁抱幸福的自己) 日期: 24 Oct 2005 17:29:53 GMT 標題: Re: 人本!出來說說話啊! 信群: tw.bbs.campus.education 看板: 來源: :109528, bbs.ntnu.edu.tw 組織: 精靈之城 ※ 引述《loser@bbs.ee.ntu.edu.tw (胖子)》之銘言: > 這個不是治安問題嗎? > 關人本何事? > ※ 引述《SATTVA@kkcity.com.tw ()》之銘言: > : http://news.yam.com/tvbs/society/200510/20051024436108.html > : 〈獨家〉曠課女不滿被罰 男友率眾打老師 > : 陳妙欣 趙立 徐記宏 2005-10-24 17:49 > : 暴力入侵國中校園,一名女學生因為校外教學時穿便服,又常曠課,遭班導師 > : 糾正,並罰跑操場2圈以示懲罰,沒想到女學生向畢業的學長男友抱怨老師找麻 > : 煩,3、4個年輕人酒後居然拿著大鎖到校園找老師理論。 也不太對... 如果女學生落來的人,是「社會人士」,那可以交給「警察局」的伯伯處理... 如果,是「中輟生」或「外校學生」,那應該交給「少年隊」的叔叔才對... 可是,如果是「同校學生」呢?應該怎麼處理呢... 被壓下來?直接記過?簡單的帶回管教?或是... 反正,學生年紀小嘛!不懂事...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吧... 應該也不關人本的事吧...因為他們只管「老師『體罰』學生」的事... -- ◤◥ Origi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精靈之城  bbs.ntnu.edu.tw  ◣◢ Author: tnnd 從 NK219-91-84-49.adsl.dynamic.apol.com.tw 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