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wantrv.bbs@bbs.ntu.edu.tw (找人出去兜風) 日期: 23 Oct 2005 08:01:40 GMT 標題: 人本以暴易暴 信群: tw.bbs.campus.education 看板: Education/A11LMGR4 來源: <4KgB24$TC5@bbs.ntu.edu.tw>:109468, 組織: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王安智 人本教育基金會在立法院公布一捲不願透露來源的影帶,內容是台 中居仁國中一名老師因為學生遲交作業,以打手心九下、屁股十下作 為處罰。 根據報導,被打的學生平日經常不寫作業,上課連課本都不帶來。 學生顯然知道這樣是不對的,所以老師與學生約定作業再不交,拖一 天就打一下,只是學生還是依然故我。累積十幾天後老師終於忍不住 ,一次和學生算總帳。 這段描述裡,老師與學生的關係,很巧妙的與人本基金會與學校的 關係不謀而合。 人本掌握該名老師動用體罰的影帶,向學校進行求證時,學校顯然 知道這麼做有問題,卻堅不吐實。經過不斷溝通,學校依然不配合, 最後人本終於無可忍耐,在媒體面前公佈體罰影片。 如果請問人本的意見,他們應該會主張即使學生再不受教,該名老 師除了使用體罰這種暴力行為來制裁學生之外,還有很多的教育途徑 可以選擇。 那麼,即使學校再冥頑不靈,人本除了使用訴諸媒體的方式來制裁 學校之外,是不是也還有很多種可考慮的方法呢? 不曉得人本清不清楚網路時代的媒體資訊有多麼可怕。在網路新聞 報台以「體罰」做關鍵字搜尋,可以把該台開台不久後高雄旗山國中 一名學生被老師用藤條打二十下的新聞影帶調出來,裡面有學生傷痕 累累的赤裸臀部。二十年後,當那名學生快四十歲了,如果自己再來 看這段影片,他做何感想? 就像這次台中事件,影帶看起來是教室裡面側錄的。錄下這段影片 的學生,恐怕也不曉得這段紀錄無論如何再也抹不掉了,多年後如果 他後悔做了這件事情,怎麼辦? 我不是想討論媒體是不是一種暴力,就像這篇文章不討論體罰的對 錯問題一樣。但是我認為以暴力使體罰停止的人,沒有資格反對體罰 。 (作者為台灣大學心理學碩士)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218-166-77-125.dynamic.hine] [Login: **] [Pos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