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grifon.bbs@bbs.csie.nctu.edu.tw (black labor) 日期: 21 Oct 2005 22:45:56 GMT 標題: Re: 新聞--老師注意 不得搜學生書包、置物櫃 信群: tw.bbs.campus.education 看板: education/A11LIRT4 來源: <4Kf73K$Vmo@bbs.csie.nctu.edu.tw>:109411, 組織: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 引述《jsandjs.bbs@bbs.csie.ncu.edu.tw (js)》之銘言: 少年事件很多被蓋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下 你不知道 有興趣可以以教授名義去出席警局教育局社會局的聯席會報 如果照你這樣說 那就把少年事件處理法廢掉 未成年人犯罪等同成年人 一律用刑法處理 畢竟要權責相符 如將未成年人的權力完全等同於成年人 那就必須負擔與成年人相同的責任 撤除掉所有的保護 > ---- 為什麼成年人總是對中小學生展現霸權? > 事實上, 中小學生能幹出的壞事小於大學生小於成年人。 > 在台灣, 沒有人敢要求國民要隨身攜帶身分證以備檢查, > 但是我們不但要學生穿制服, 而且要繡上一堆個人資料。 現在國中學生身上的只有 學號,校名,年級 看 7-11,郵局員工身上所帶的工作證上頭的個人資料都比制服上繡得多 > 所持的理由是, 方便所謂的大人隨時可以知道你是誰。 > 老師不可以搜書包, 不代表學生的書包是沒有人能搜查的。 > 維護隱私權不代表就必須犧牲安全, 只代表要付出比較多的時間精神與人力。 > 只要時間精神與人力可以靠金錢取得, 我們努力的方向就很清楚了。 > 便宜行事, 永遠是發生在當權者的身上。 看來你沒看懂 共識 共識 ..... -- 神統天上 魔治地下 人立天地之間 -- ※ Origi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 From: 218-162-211-212.dynamic.hinet.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