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um@bbs.ee.ntu.edu.tw (um) 日期: 21 Oct 2005 15:00:24 GMT 標題: Re: 新聞--老師注意 不得搜學生書包、置物櫃 信群: tw.bbs.campus.education 看板: Education 來源: <4KegjP$hzZ@bbs.ee.ntu.edu.tw>:109396, 組織: 台大電機 Maxwell BBS ※ 引述《grifon.bbs@bbs.csie.nctu.edu.tw (black labor)》之銘言: : 權責相符 : 如果沒有權力勸搜書包,那就沒有責任去負擔書包裡東西帶來的事件 : 學生書包裡的東東是否重要,能不能搜能不能管 : 如果不能搜不能管,帶來的風險大家能不能接受?? : 總之就是隱私權與社會安全的評估而已 : 如果大家可以接受這個風險,那社會大眾必須共同承擔這開放帶來的風險 : 包含在書包帶刀去學校砍人 : 這時是社會事件,因為大家覺得不可以搜書包是社會共識 : 而由中衍伸出的風險自然大家一起擔 : 因為 隱私權>安全 是大家共同的決定 : 所以,在這情況下請不要在學生帶槍帶刀上學打傷打死了人之後 : ,再說學校為什麼讓學生輕易的帶刀帶槍在書包裡到學校來殺人 : THX : 總之隱私權與社會安全如何考量,就看社會共識 : 社會絕對不授權,那風險由社會擔當 : 大家無權無責去了 我正在思考一件事, 如果因不檢查學生書包 結果造成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到校傷害同學 不知老師要擔負什麼責任? 家長能給學校多少體諒 ? 社會能給多少支持教師的聲音? -- ※ Origin: 臺大電機 Maxwell 站 ◆ From: 61-56-136-37-adsl-tai.STATIC.so-net.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