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Di (請支持校園資源回收運動) 看板:earth 日期:Wed Oct 25 14:26:00 1995 標題:致屏東地方法院 發信人: grace (大地的迷思....) 看板:sccid-indigene 日期: Fri Sep 29 12:43:14 1995 標題: 致屏東地方法院 來源: 中山大學 Formosa BBS Client 致屏東地方法院: 反瑪家水庫領導者台邦•撒沙勒(漢名:趙貴忠),在1994年 豐年祭時,受族人之託策動「反瑪家水庫」的計劃。去年他帶領族 人數百人,至屏東縣政府和平請願,理性收場;卻於今年遭到地檢 署以「集會遊行法」強行拘押,並於今年九月十一日被屏東地方法 院判處拘役五十日或易科罰金四萬五千元。只是為了保衛家鄉竟遭 通緝、判決,國民黨用來嵌制反對聲音的「集會遊行惡法」之霸道 與荒謬,顯而易見、眾所皆知。 在此,本人對於屏東地方法院對於台邦•撒沙勒之司法迫害、 政治判決表示最嚴正的不滿與抗議。「集會遊行惡法」應該立即廢 止。在司法未改革、惡法未廢止之前,我們不讓台邦•撒沙勒獨自 承受,本人願代台邦•撒沙勒繳交罰金新台幣一元。隨函附上,敬 請點收! 我是_________上 1995年9月 (寄屏東地方法院:屏東市棒球路9號 電話:08-7550611) -- ┌───────────────────────────────┐ │宿舍區資源回收點徵求領養人 目前尚缺A、B、G棟及三村領養人 │ 如果您想加入 請回這封信給Di ┌──────────────┘ └────────────────┘ 詳見 earth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