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Di (請支持校園資源回收運動) 看板:earth 日期:Thu Aug 24 13:03:01 1995 標題:人命與保育?! 發信人: masou (CyberPunk) 看板:earth 日期: Wed Aug 23 21:12:41 1995 標題: 人命與保育?! >可作為大家參考。若放任此問題,怕真有同學私下『尋仇』,結果不是 >同學受傷,就是傷了猴子後犯了野生動物保護法。 > ^^^^^^^^^^^^^^^ >沒錯! 台灣彌猴是保育類野生動物,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的。但是在人的 >生命受到威脅時,究竟孰輕熟重? 履次殺人的人,生命會被法律剝奪,但 >如果是一隻殺人無數的『雲豹』呢? >任何法律,皆該顧慮到人情。如果法律讓人覺得只保障動物而不保障人的 >話,會引起人民的反感,而使得保育教育的工作反而倒退。如此一來,嚴 >法反而造成保育工作的失敗。 貴校給我的level很低所以無法張貼在 earth版上 也許你可以替我轉上去 我完全同意你對台灣獼猴的態度 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有危害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者 得以獵捕或宰殺野生動物 但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情況緊急外 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向主管機關 也就是縣市政府主管保育的單位報案 高雄市是由建設局第三科負責 電話 3373164 再由專家來處理這些危險動物的族群控制 我不太明白海科院的獼猴 為何會咬人 是否那位受傷的同學曾經對他們進行挑釁 或著曾經想好心地餵他吃東西 或著其他原因 經過專家判定後決定有效的方法即可予以 撲殺 或驅離 或捕捉後轉交農委會的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  -- ┌────────────────┐ │宿舍區資源回收點徵求領養人 │ │ 如果您想加入 請回這封信給Di │ └────────────────┘ 詳見 earth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