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Di (請支持校園資源回收運動) 看板:earth 日期: Tue Aug 22 17:31:03 1995 標題: 人命與保育! 我同學上週六在海科院被猴子咬了,縫了十四針。本校是風景區,我 怕有一天會有命案發生。因為這隻猴子會主動攻擊人,比一般野狗兇, 而野狗咬死幼童的事曾發生過。所以我提出幾點建議: (1.)由校警組一個小組,到逮住此猴為止。 (2.)若(1.)作不到,則召集有正義感、強壯的同學組義勇隊。 (3.)若(1)(2)都作不到,則應發函各系,嚴重警告所有人。並請各報社 報導,避免遊客受傷。 學務長在學時,不是常有猴子跑到宿舍嗎? 那時人猴相處之道,也許 可作為大家參考。若放任此問題,怕真有同學私下『尋仇』,結果不是 同學受傷,就是傷了猴子後犯了野生動物保護法。 ^^^^^^^^^^^^^^^ 沒錯! 台灣彌猴是保育類野生動物,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的。但是在人的 生命受到威脅時,究竟孰輕熟重? 履次殺人的人,生命會被法律剝奪,但 如果是一隻殺人無數的『雲豹』呢? 任何法律,皆該顧慮到人情。如果法律讓人覺得只保障動物而不保障人的 話,會引起人民的反感,而使得保育教育的工作反而倒退。如此一來,嚴 法反而造成保育工作的失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