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kevinone (豐繼) 看板: ancient 日期: Sun Jun 24 12:16:46 2001 標題: 白沙唐墓 白沙唐墓簡報 陳公柔 一.引 言 1952年6月,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發掘隊配合治淮工程,在河 南禹縣白沙水庫沙東區掘得唐墓14;在穎東區掘得墓3座,共計17座 〔1〕。 17座墓葬都是磚室墓。由於治淮工程在這一地區取土培堤,把岡陵 起伏的地面削低很多,所以大多數的墓室就都被暴露在地面以上,有的還 高出現地面1-2.8米不等。因而對於墓室和土壙的關係就無從考察。從 162、171、172三墓來推斷(它們都尚有一部分埋在地下,並且 有殘缺不完全的斜坡形墓道)。這些墓大都應該是“掏洞“,而後在洞內 砌磚室的,並且都應該有墓道。不過殘存的太少,不足以說明原來的結構 。 二.墓 室 墓室都是單磚平砌的,結構簡單,很不堅固。壁磚疊縫處,全是用泥 黏接的,沒有使用石灰的痕跡。墓門都是南向的,在南偏東2-8度之間 。 墓室形制可分以下幾種: (一)方底圓頂磚室墓 共2座。沙東區第163號墓[圖版柒,1],墓室方底圓頂,自墓 底向上至0.6米處四壁呈正方形,由此更上,則壁磚逐漸縮圈,成為圓 形小平頂(磚都是平砌的)。墓室通高2.1米,墓底寬1.72米,長1 .72米。墓門在南壁,門寬0.56米,凸出南壁外0.6米,在墓室內 量,墓門東邊距東壁0.66,西邊距西壁0.5米。墓門下部寬上面窄呈 梯形,封門磚排列的很不規整。沙東150號墓大致和這個形式相同。 (二)覆鬥形磚室墓 共10座。沙東區第108號墓[圖版柒,6],墓底長方形。長 2 .3,寬1.4米。從墓底向上0.8米處,周壁為長方形,由此向上,直到 墓頂,磚都是平砌的,層層相疊逐層縮小面積,至墓頂則呈一小長方形平 頂,外觀像覆鬥形。墓室外部自底至頂高1.6米。門在墓南壁中央,寬 0.6米,凸出南壁外0.6米;門楣呈穹形高0.7米。封門磚很亂。 其餘 164號墓等八座墓葬,大致和108號墓相同。只是其中1 67號墓等三座墓葬,門不在南壁的正中央而是偏近於東壁;如167號 號墓的墓門,東邊距東牆0.17,西邊距西牆1.3米。 另外,沙東區第172號墓,墓底長2.5,寬2.2米[圖版柒,4] 。墓室四壁在四角的拐曲處,磚都斜砌,所以從墓底的平面圖上看,墓室 周壁略像八角形。墓室自底向上在1米以上,逐漸向上拱起,至頂為小平 方頂。墓室頂券的四邊接縫處砌的較比規整,是和其他座墓葬不同的地方 。墓門在南壁中央突出墓室外0.6,寬0.46米,作穹券形。有封門磚 [圖版柒,3]。 (三)橢圓形磚室墓 僅1座。沙東區第170號墓[圖版柒,2],上部已遭受破壞,形狀 和結構不清楚。墓底周壁呈橢圓形,長2,寬1.7米(按最長的地方計 算)。殘寬0.6米。門在南面正中央,外寬內窄(門口寬0.66,門內 假啣接墓室處寬0.5米)。門凸出磚券以外0.4米。 (四)長方形磚室墓 共3座。沙東區第135處墓,墓室頂部已被破壞。墓室長2.6, 寬.1.5,殘高前(即南壁)1.1,後0.7米。墓門在南壁中央,寬 0.7米。墓門在南壁中央,寬0.7米,高與頂齊。豎磚封門。 其餘二座形狀大體和此墓相同。只是160號墓墓室的周圍用磚券 成,頂部蓋瓦,瓦塊的大小很不整齊。 (五)穹頂磚室墓 僅1座。沙東區171號墓[圖版柒,5]墓室雖然也是長方形底,圓 頂,但和方底圓頂磚室墓墓室完全不同。墓室底長4.10、寬3.60米 、高3.8米。墓室底壁四周有“向外的”弧度,所以墓底呈長方而又近 於橢圓的形狀。從墓底向上在1.6米以上,逐漸向上券成穹頂。墓室東 壁上有一小券門。門高1.25,寬0.8米,以通於耳室。耳室為一長方 形的土洞,未砌磚,長2.4,寬1.6,高1米。墓門也在南面,高2. 2,寬1.9米。用一塊大石板封門,石板較比門券略窄,所以石板周圍 又用小磚來彌縫[圖版捌,2]。墓室內四角處,在離墓底1米高的地方, 均有一鬥三升式的鬥拱。這種鬥拱,和同地北宋初世的磚室墓內的鬥拱是 不同的。墓室內四壁上都有小龕。龕高0.2,寬0.16米,距墓底高0 .7米。東、西北三壁上各有三龕,正門兩旁各有一龕,合計有11個小 龕。從它們的形制上來看,也許是放置燈燭用的。東西兩壁上各有用磚浮 雕的窗櫺一座,高0.5,寬0.37米。北壁上有凳形浮雕二座,高0. 36,寬0.34米;兩凳中間夾鐮形的浮雕一座。[圖版捌,1]。有斜 坡墓道,長3.5,寬前端0.9,後端1.2,殘深前面1.4,後面2米 ;斜坡25度。 三.葬式和隨葬品的位置 (一)棺床 長方形墓室內,平鋪磚地,其餘各種形制的墓室中,都有棺床。棺 床用磚砌成的基台,位置都在墓底中部偏北。北邊緊接北壁,東西兩邊 緊接東西壁,所以棺床的長度是和墓底相等的。寬0.6-0.9米。最 高的高出墓底約0.1米(僅1座),其餘各座都高0.06米,即兩塊 平磚的厚度。棺床前面的墓底,有的是土地,有的墓室內也仍用磚鋪平 。 沙東區171號墓,墓內平鋪磚地,高出墓底0.1米。只在門的入 口處不鋪磚,所以這座墓也可以說是有棺床的,不過棺床很大並且呈凹 字形。這種棺床的形式,和同地北宋初世的磚室墓內的棺床,頗有相同 之處。 (二棺和人架) 棺的遺存痕跡不明顯。有的墓內殘有白色板灰,但是不很清楚;也 有的墓內,在人架的周邊有小鐵釘,可以推知原來是有木製的葬具。不 過無論從棺釘或板灰的位置及范圍來看,棺都是很窄小的。一座墓內, 人架從一架到二、三架不等,以兩架合葬者為多(佔10座),都是並 排平臥在棺床上。這些墓的墓道、墓門都是南向的。而人架的旋轉則為 頭西腳東或頭東腳西,所以頭不是向?墓道,而是人架和墓道相交成為 直角。骨架各部分的位置錯亂,大約都是經過遷葬的緣故。 沙東171號墓有顯著的板灰痕跡,並且有棺釘。人架在板灰及棺 釘的范圍以內,位置未被擾亂。墓內共有人架二具,一架是葬在墓室內 的東側,即靠近東壁的地方;另一架則葬在東壁外的耳室內。這兩具人 架的葬法也和其他墓不同,它們都是頭向北,腳端向?墓道。 (三)隨葬品的位置 隨葬品都是放在棺床前的平地上。陶器放在墓室內西南角和門的甬 道內;鐵器等類放在墓室內東側;銅贊、銅錢等則放在死者的身旁。 四.隨葬器物 (一)陶器 72220 有雙耳大口陶罐、小口細頸陶罐、陶碗、陶盤及附蓮座的四聯罐等。 都屬於泥質灰陶系。顏色深灰,輪制,素麵無紋飾者居多。 1.雙耳小口陶罐[圖版玖,5]圓膚外卷,有短頸,肩部兩耳, 橢圓腹平底,底徑小於口徑。 2.小口紅頸陶罐[圖版玖,6],圓膚,細頸,廣肩,橢圓腹, 平底。 這兩種器類,出土最多,並且總是同出。有的墓內則只出一雙耳大 口陶罐和一個小口細頸陶罐。 3.陶碗陶盤,製作較比精糙。 4.附蓮座的四聯罐[圖版玖,4],蓮座,有鏤孔,上托4個 有蓋小罐。 (二)瓷器 1.帶釉碗,形式和陶碗同,陶胎粗厚,釉作黃綠色,不均勻。 2.瓷提壺,小口,橢圓腹,兩耳,有提柄,小嘴,黑釉極亮。 3.瓷器座[圖版玖,3],僅1件出於171號墓內,圓座,蹄足1 7個圍成一周,均鏤孔,上面平,可以承放器物。淡黃色,有開片。 (三)銅器 1.銅杯,僅172號墓出1件,形狀募類似現在的高腳玻璃酒杯。 2.銅鏡,共出2件,都出在171號墓內。一圓的;一長方形而 有圓角的,都是素麵的,沒有花紋。 3.銅簪,長約20-30釐米,形狀類似現在女人用的發叉,全 是較大。出土時多在人架的頭部。 4.銅帶飾,近於正方,一邊稍現弧形,很扁,中間鏤孔。出土時 常在人架腰部,多半都已殘朽。 5.銅錢,在17座墓葬中,除掉沒有隨葬品或墓葬內不出銅錢者 外,共有10座墓內出有銅錢。在10座墓葬中,共出銅錢124枚。 其中有“常平五銖”、“隋五銖”、“開元通寶”(包括有會昌開元 錢)、“乾元重寶”等四種[圖一]。 (1)常平五銖,出11枚,只出在136號墓內,和“隋五銖” 同出。北齊書文宣帝紀天保四年(紀元553年)春正月已醜“改鑄 新新錢,文曰常平五銖”。字體系篆體正圓,常平的平字,上一橫畫 即借好郭的下緣。 (2)隋五銖,出69枚。隋書高祖紀開皇元年(紀元581年)九 月“行五銖錢”。所以也稱隋文帝五銖。面有肉郭,而無好郭,五字中 互動二畫,直下不曲,五字左邊傍好有一豎劃,其餘三面無郭。背面肉 好,都有周郭。 (3)開元通寶,出43枚,計分3種: 1)開元通寶,37枚。其中4枚背面好郭上有偃月。 2)開元小錢,4枚,較一般的開元通寶徑小而質薄脆。 3)會昌開元錢,2枚都出於171號墓。一枚背面有“京”字, 位在好郭上,好郭下有偃月。一枚背面有“洛”字,位也在好郭上。這 種錢因為是唐武宗會昌5年(紀元846年)開始鑄造;會昌6年3月 1日公家開始用,10月以後公私通用,並且“舊錢權停”了的。所以 一般講泉幣的書籍中,也稱他為“會昌開元”。新唐書食貨志記載:武 宗時,淮南節度使李紳請天下以州名鑄錢,京師為京錢,大小徑寸,如 開元通寶,交易禁用舊錢。所以這種開元錢背文有“京”字的,當是關 內道京兆府監鑄;有“洛”字的,當是河南道河道河南府洛陽縣監鑄。 按照冊府元灶和唐會要的記載,這種“新錢”是“諸道鼓鑄佛像,廢止 不用了。 上面的三種開元通寶,“元”字第二筆的橫畫,都是“左挑”。 (4)乾元重寶,僅沙東171號墓出1枚。乾字作“戟”,與“開 元通寶”、“會昌開元”錢同出。新唐書食貨志記載:肅宗乾元元年( 紀元759年),經費不給,鑄錢使第五?奇,鑄“乾元重寶”錢,徑 一寸,每綹重10斤,與“開元通通寶”參用,以一當十,亦號“開元 十當錢”。這原來是當時通貨膨脹下的一種產品。 (四)鐵器 有鐵犁,鐵鐮,鐵鋤,鐵刀鐵剪等。除鐵剪外,犁、鐮、鋤等的形 狀和大小都同舊書式農具中的鐮鋤相似[圖版玖, 1,2]。 剪股作 8字形,交股合刃,是唐、宋墓中常見的形式。 另外有鐵勺、鐵釘等等。 (五)鉛器 薄鉛制成的人形,作舞踴狀,想是鑲嵌或被裝飾在器物上的。 五.年代推斷和結語 (一)在10座出有銅錢的墓葬中,可分別為三類:1.第162、 163號墓僅出“隋五銖”而且數量相當不少;136號墓則是“常平 五銖”和“隋五銖”同出。2.第107、135、160、161、 167號5墓僅出“開元通寶”;108號墓則是“開元通寶”與“隋 五銖”同出。3.第171號墓出“開元通寶”;“乾元重寶”和“會 昌開元”。我們並不能以銅錢來作年代推斷上唯一或主要的根據,但它 們至少可以“消極的”幫助解決諸墓葬年代的“上限”問題。即至少: 出第一項銅錢的墓葬,不能早過隋代;也第二項銅錢的墓不能早於唐初; 而出第三項銅錢的墓葬,其時代則不能早於會昌6年3月。 (二)出土的瓷器和陶器,都是其他地方唐代墓葬中習見的形式,特 別是雙耳大口陶罐和小口細頸陶罐。所出的鐵剪刀和同地宋墓中浮雕的 剪刀形式相同。 (三)棺和人架在墓中作橫的放置。 (四)從墓室結構上看,較比同地北宋時期的磚室墓簡單(如穎東區 一號墓,有祥符二年年號的壁畫;當地一般北宋磚室墓中都出帶有北宋年 號的銅錢)。除掉171號墓外,都是沒有浮雕、鬥拱和門樓的。墓門都 緊接墓室南壁,有的凸的很少,最多的不過凸出0.6米,即兩塊封門磚 的長度,不像宋墓另起門樓,並且門也特別低窄,出入不便。 從上面四點看來,墓葬年代的上限不能早於隋初(或者可以說是隋代 )。由墓室建築形制上來看,其下限不應晚於北宋。各墓所出土的陶器、 鐵器等的形式和類別,又沒有什麼顯著的差異;所以我們初步的推定它們 的年代當為由初唐以至唐末。 我們再進一步來看墓室的的形制。方底圓頂墓室,如163號墓,僅 出“隋五銖”;覆鬥形墓室,如108號墓等,則是“開元通寶”和“隋 五銖”同出;在白沙當地來講,都是可以說為較早的形制。其次為長方形 的墓室如135號墓等,僅出“開元通寶”,可能較比晚些。穹形磚室墓 如171號墓,出會昌開元錢,並且有鬥拱、矮的門樓,墓室內壁上有浮 雕,我們想像它是由唐墓形制逐漸過渡到當地北宋磚室墓的一種過渡形式 。年代應該更晚一些。 〔1〕關於白沙的發掘經過和沙東區墓地形勢請參看考古學報第七 期河南禹縣白沙的戰國墓葬的此言 -- -- 偶就素那鍋27二哥啦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1.72.126.150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