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bignews_org@msn.com (VIP Reference) 日期: Wed, 16 Oct 2002 11:27:12 -0400 標題: 大參考總第1717期(2002.10.13)專門散播各種受中共查禁的新聞和評論 信群: alt.chinese.text.big5,soc.culture.taiwan,soc.culture.hongkong,tw.bbs.talk.boy-g 看板: 來源: <3DAD8550.6D6E@msn.com>:23214, pcp696426pcs.lvngst01.md.comcast.net 組織: The Chinese VIP Reference, http://www.bigNews.org 大參考總第1717期(2002.10.13)專門散播各種受中共查禁的新聞和評論 面向高層內部傳閱:推動政治改革 突破新聞封鎖 新技朮促進言論自由 VIP Reference(Dacankao) Defends Human Rights in PRC Since 199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中國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被雙規 2. 紐約時報:中共為什么法辦劉曉慶楊斌等富豪? 3. 海外民運敦促中共當局釋放荷籍歐盟公民楊斌的聲明 4. 嚴家祺:中國憲政改革的四項目標 5. 孫文廣:《建議修改黨章制約最高領導》(系列之二) 6. 香港二十三條的威懾性質 7. 香港的鏡子──23條立法 8. 凌鋒演講:香港模式難說服台灣統一 ∼∼∼∼∼∼∼∼∼∼∼∼∼∼∼∼∼∼∼∼∼∼∼∼∼∼∼∼∼∼∼∼               言─┼─論               ︱則┼兼︱               ┼┼●┼┼               ︱明┼聽︱               由─┼─自 中國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被雙規   近日有報道說,中國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被中紀委雙規,交代其 個人財務問題。高嚴是中共中央委員和人大代表,而國家電力公司則是中 國最大的正部級國有企業。自由亞洲電台13日報道,高嚴是中國國家電力 公司的中共黨組書記和總經理。台灣中央社星期天(13日)報道說,國家電 力公司的高層証實,高嚴今年以來只在公司出現了兩次,而國電公司目前 也無法和他取得聯絡。對于有關傳言,國電公司始終保持沉默,并且要求 公司員工不得對外表示意見。   高嚴現年六十歲,一九八五年擔任吉林省電力工業局局長和黨委書記 ,八八年擔任吉林省省委副書記兼任副省長,九二年出任吉林省省長,九 五年出任云南省委書記,九七年開始,出任中國國家電力部黨組書記和國 家電力公司總經理,他也是十五屆中共中央委員,和八屆人大代表。   長期研究國企改革,目前在美國一家投資銀行擔任經濟師的簡天倫表 示,壟斷權利越高的國有企業,其出現貪污腐敗的可能性也越高。   中國國家電力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份,是中國政企分開改革的重要一 步。到2000年底,國家電力公司總資產達12407億元人民幣,淨資產達4139 億元。下屬公司六十多家,包括二十六個省、直轄市的電力公司。是中國 最大的國有企業,在去年世界五百強企業中排名第七十七。   該公司下屬的華能國際等公司,在香港和美國股市上市,也在上海股 市發行A股上市。由于高嚴被雙規的消息,華能國際A股上星期下跌超過百 分之十。   有消息認為,高嚴被雙規和中共十六大前的權力斗爭有關。但在美國 的自由撰稿人高新認為,這只是說明中國政府目前加強了對國企高層腐敗 的打擊。   他表示,最近有很多國企的高層官員被雙規和判刑,說明中國對發生 在國有企業中的腐敗行為越來越重視,正在加強打擊的措施。 ∼∼∼∼∼∼∼∼∼∼∼∼∼∼∼∼∼∼∼∼∼∼∼∼∼∼∼∼∼∼∼∼ 紐約時報:中共為什么法辦劉曉慶楊斌等富豪?   「紐約時報」13日發表文章說,如今被中國政府法辦的劉曉慶、楊斌 以及逃亡美國的仰融,落得今天下場的原因是他們太囂張,迫使當局采取 行動,挫其銳氣。   「紐約時報」說,女演員劉曉慶自稱中國第一女富豪﹔企業家仰融威 脅地方政府官員說,如果不獲得更好的待遇,他就將移地投資﹔白手起家 的企業家楊斌不但取得荷蘭國籍,還搖身一變,成為北韓新義州經濟特區 的「特首」。   中國時報朱建陵引述紐約時報報導,劉曉慶、仰融、楊斌試圖測試中 共對暴發戶炫耀作為的忍耐極限,如今,他們都已經得到了答案。這三名 中國大陸暴發戶中,劉曉慶、楊斌目前被關在監牢,仰融則遠逃美國洛杉 磯,指控中共地方政府對他進行清算斗爭。   報導說,中國大陸暴發戶不會只因為過度炫耀就被捕入獄,只是時機 不當。中共預計在下月的黨代表大會中正式允許私營企業家入黨,但與此 同時,中共企圖殺雞儆猴,警告資本家們要依據中共的游戲規則運作。   北京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劉環說︰「大陸已經有一些超乎想像的富豪, 但政府也要表現出對這些人的控制力」,「私營企業家現在的地位比以前 高,政府對他們的要求也因此提高」。   香港大學的中共政治研究專家吳國光認為,中共根本不是一個法治國 家,因為「如果每條法令都依法執行,你只能把每個生意人都關進監牢里 」。他說,劉曉慶、仰融和楊斌的問題,背后一定包含政治原因,使他們 被選為打擊標的。   劉曉慶、仰融、楊斌三人具有不同的背景,但他們也有一些共同點。 首先,三人都被列入富比士的大陸富豪排行,楊斌以九億美元排名第二, 仰融八億四千萬美元排名第三,劉曉慶七千萬美元排名第四十五。其次, 三人在中國大陸的知名度都很高。再有,三人對于自己的財富、權力和獨 立性,都不吝于對外夸耀。   劉曉慶曾經出版自傳,把自己列為中國大陸歷來最好的女演員﹔仰融 曾經自豪的說,他從未自中共政府處取得一分錢,也不欠他們一分錢﹔楊 斌更自夸的說,他被北韓任命為新義州特首,使他可以超然于中共政治之 上。   在被捕入獄前,楊斌在一場記者會中表示︰「我現在的角色已經不只 是一個商人了」,「我也是一個國際外交家和政治領導人」。但就在這場 記者會結束后几個小時,中共警方就將楊斌逮捕入獄。   報導說,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提出允許私營企業家入黨,必要時選擇數 人進入中共中央委員會的政策,已經冒著遭受保守派攻擊的危險,因此中 國大陸一些暴發戶的炫耀作為,極不為中共高層所喜。   為了使私營企業家入黨問題得到保守派的認可,大陸強化對富人個人 所得稅的查緝。這些稅率規定事實上已經制訂完成數年,但從未被認真執 行。大陸學者胡鞍鋼指出,中共對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的規定是45%,但實 際上只收到0.6%。 To Be Rich, Chinese and in Trouble: 3 Tales By JOSEPH KAHN http://www.nytimes.com/2002/10/13/business/yourmoney/13CHIN.html ∼∼∼∼∼∼∼∼∼∼∼∼∼∼∼∼∼∼∼∼∼∼∼∼∼∼∼∼∼∼∼∼ 海外民運敦促中共當局釋放荷籍歐盟公民楊斌的聲明   中國民主運動在西歐、北美和東亞的主要負責人,代表各自的中國反 對黨及人民團體,就楊斌事件達成共識,發表以下聲明。這些政團包括: 中國民主黨臨時中央委員會、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中國民主聯合陣線歐 亞聯盟,中國民主聯合陣線----中國自由民主黨,中國基督民主同盟,中 國基督民主黨歐洲委員會,自由中國運動等。   執政的中共政府倒行逆施,蓄意挑舋炮制楊斌事件,其非法性、嚴重 性與危害性日益彰顯,非但海外廣大華人對此關注重視,且已為中外媒體 競相報道的焦點,造成國際社會又對中國、朝鮮乃至東北亞和平的負面影 響,特聯署 敦促北京當局迅速釋放中國前民運人士、荷蘭籍歐盟公民、朝 鮮新義州特區行政長官楊斌先生的聲明。   一、譴責中共當局綁架楊斌,反對中共國家恐怖主義。   今年十月四日凌晨五時,北京當局出動三十余名遼寧警察,在沈陽荷 蘭村以“查稅”等為名,突然拘捕熟睡中的荷籍歐民、朝鮮新義州特區行 政長官楊斌先生,美其名曰“傳訊”,把楊特首關押在警方的秘密場所, 事后謊稱“監視居住”卻非原居住處,家屬同仁迄今十多日尚不知其下落 ,中共此舉類似黑社會綁架人質。   楊斌先生具雙重外國籍,既持荷蘭王國護照、歐洲公民身份証,獲中 國常年多次簽証,又持有朝鮮外交護照可自由出入,但中共是役不按國際 慣例,事發后不知會荷、朝兩國駐華使領館,甚至荷蘭大使當天主動到外 交部查詢,中方佯稱“不知情”而剝奪楊斌應有的領事保護權﹔朝鮮大使 備受困惑,其發言人指責中方在楊斌事件上“太過分了”!楊斌事件早已 是中外多家媒體的新聞熱點,中共外交部發言人還推逶“不知”而蒙騙天 下,直至五天后的八日記者會上,才改口誣指楊“違法”被“立案偵查” 。楊斌失蹤事件,正是中共一貫非法的“先抓后審”典型案件。   我們姑且不論歐亞實業的稅務、土地等問題,按楊斌蒙難前宣稱,他 與沈陽稅務部門已達成協議,十月十二日交納人民幣一千萬元稅金,尚未 到期遑論“逃稅”。倘若果真稅務糾紛,應由稅務局出面民事訴訟,對簿 公堂,何需勞駕公安局越俎代苞?不按照司法程序操作,亦可謂中共警方 非法拘捕楊斌就是綁架人質。地方出動警力蠢動,據說來自中南海某權勢 人物之令,足見中共以黨代國,以權代法,踐踏人權。   我們認定綁架楊斌先生是形式,究其實質是中共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 。中共五十三年的國家恐怖主義,濫施暴力,謊言欺騙,草菅人命,累計 一億二千萬中國人民死于非命。中共如今對外籍人士悍然綁架,冤、假、 錯案大面積持續發生,包括楊斌事件在內,裨使我們堅決反恐!   二、譴責中共干涉朝鮮內政,反對中共大國沙文主義。   楊斌是早先的海外回歸派人士。他自九十年代起就對中國經營布局, 一九九四年以荷蘭歐亞農業總裁名義,親到中國大陸創業發展,成為富翁 。十年來中共當局沒有為難楊斌,有關方面還積極協助,為什么楊斌當了 朝鮮新義州特首才十天,竟突遭中共警方的綁架呢?十天和十年反差如此 之大,絕非偶然,這里必有深層次的原因,正是問題症結所在。   綜合中外媒體信息和我們分析,原因至少有五:   朝鮮外交獨立自主,急欲擺脫經濟困境,嘗試改革開放,與國際接軌 。而中共原以老大自居,近期對平壤政權的指揮棒失靈,至少對朝鮮影響 力式微,霸權心態失衡,伺機發難施壓,這是一。   朝鮮問題本是中共對外關系的一張牌。美國須減緩東北亞緊張局勢, 阻止朝鮮發展核武,鼓勵南北韓對話替代對抗,過往常通過北京當局傳話 影響,如今中共卻被撇在一邊。自韓國總統金大中前年訪朝,與金正日舉 行南北韓首腦會談,到今年金正日訪問莫斯科,與俄國總統普京商談朝俄 友好合作,再到日本首相小泉不久前打破堅冰之旅,與金正日首度會晤, 日本表示對朝鮮進行經濟援助,加快日朝邦交會談,接著小泉到美國向布 什總統建議,把朝鮮從三個“邪惡軸心”國家的名單中剔除,而布什很快 就派出總統特使訪問朝鮮。朝方所有這些互動舉措,并未假手中共,日朝 邦交會談選址新加坡而非北京,均意味著朝鮮正在脫離中共的勢力范圍, 中朝關系正在生變。   其次,朝方新義州特區的建立,既違北京當局的意愿,又未事先知會 中共方面,激怒中共,彼此關系漸行漸遠。   金正日去年秘密訪華,不聽從中共的建議考察毗鄰香港的深圳特區, 卻在沈陽、上海等地與楊斌晤談,商討把特區設立在毗鄰中國丹東的新義 州,而不是按照中共的要求,選在毗鄰韓國的開城。江澤民去年十二月訪 問朝鮮,再次向金正日提出,朝鮮的特區應該設在開城,而不是在新義州 。朝鮮不顧中方反對,九月十二日朝鮮最高人民會議決定建立新義州特區 ,干脆事先不知會北京,使中共十分惱怒。   其三,朝鮮領袖金正日欽點、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長金永南九月二 十四日向楊斌頒布最高人民會議政令,授予新義州特區行政長官的委任狀 ,此舉也在中共當局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中共原本對朝方種種不滿, 終于爆發,楊斌首當其沖,在劫難逃。   其四,朝鮮把特區設在開城還是新義州,這是朝鮮的國家主權,但對 于中共當局來說,無論在政治上還是在經濟上都至關重要。從政治層面上 分析,如楊斌所宣稱:“要把新義州特區建成世界上最自由的地方,立法 、司法、行政三權架構,設立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聘任歐洲人士,新聞 自由,外國人免簽証出入,進出口貨物免稅,等等,所有的一切將遠遠超 過香港特別行政區”,新義州特區并沒有稱為新義州經濟特區,而是被稱 為“新義州特區”,這意味著新義州不僅僅是一個經濟特區,而且是一個 政治特區,朝鮮改革開放步伐之大,將給中共帶來極大的政治壓力,況且 這個特區就在中國的身畔,勢必形成對中國政治改革的沖擊波。   其五,從經濟角度看,新義州特區引資的重點將是中、日、韓,而不 是中共向朝鮮提示的重點在韓、日,正如中國一位經濟學家分析:“新義 州特區將是插在中國腰上的一根輸液管”,中國的資金將大量外流,包括 合法的和非法的。擔憂不僅在此,新義州特區的建立,也將減少中國對日 、韓資金的吸收。從楊斌被抓的第二天,中韓宣布建立丹東工業區,就是 明証。   三、譴責共黨內斗嫁禍于外人,反對中共墮落為邪惡軸心。   楊斌被抓,正值中共十六大召開前夕,中共黨內權力斗爭愈演愈烈。 眾所周知,楊斌與中共黨內元老之一的薄家、以及中共李嵐清等高官關系 密切,境外記者采訪遼寧省丹東市,政府發言人曾公開說:“我們已奉省 長(薄熙來)的指示,丹東市已經作好配合新義州特區開發的准備工作。 ”可見中共黨內高層有人是全力支持新義州特區和楊斌擔任特首的。楊斌 之所以遭遇厄運,很明顯是有權勢人物拿楊斌開刀,整肅異己。   朝鮮曾經是共產黨陣營的頑固堡壘,是二戰后第一個爆發戰爭的地方 ,韓戰后的朝鮮是世界上最封閉的國家。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進步潮流的 沖擊下,正朝著改革開放的進步方向轉化,有利于東北亞的穩定和和平, 也有利于南北韓的統一進程。日本首相小泉建議美國摘下它“邪惡軸心” 的帽子不無道理。而中共為了維護其一黨專政和霸權野心,不惜假手楊斌 事件,制造風波,阻止朝鮮的改革開放,實施國家恐怖主義和大國沙文主 義,已經墮落入“邪惡軸心”。   我們正在通過國際人權組織、歐洲聯盟、荷蘭政府等有關國家政府與 中共進行外交交涉,呼吁國際社會關注楊斌事件,敦促中共立即釋放楊斌 。楊斌事件的妥善處理,對中共來說,有利于緩和內外矛盾,改善中國的 形象和國際關系。中共肯否改惡從善,我們拭目以待。 ∼∼∼∼∼∼∼∼∼∼∼∼∼∼∼∼∼∼∼∼∼∼∼∼∼∼∼∼∼∼∼∼ 中國憲政改革的四項目標   嚴家祺   中國私人經濟的增長正在大幅改變中國的社會面貌。如果說,「文化 大革命」在經濟領域是「割資本主義尾巴」或「割私有制尾巴」的時代,30 多年後的今天,輪到「割公有制的頭」了。加入 WTO,「國企改革」走向 結束,未來 10 年或稍長時間,中國勢必進一步私有化,建立保障私人財 產權的一整套制度。除了少數「國企」外,大多數「國企」將通過各種途 徑私有化。  中國經濟社會領域中的大變革,遲早會引發政治上的大變革,毛澤東時 代的一套──最高權力終身制、黨政不分,一黨專政、高度中央集權肯定 行不通了,就是那位一心想當「毛澤東三世」的人的那一套──權錢交易 、貪污腐敗,引發了人民普遍不滿,不容再繼續下去了。   毛澤東是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專制王朝後出現的專制帝王,這與法國 大革命推翻了封建專制王朝後出現了拿破侖'波拿巴的新帝制一樣。拿破侖 的侄子路易'波拿巴平庸可笑,整天想模仿拿破侖,號稱「拿破侖三世」, 這與一心想當「毛澤東三世」的江澤民竟有許多相似之處。今日中國就像 到了「拿破侖三世」的帝國後期,社會愈來愈資本主義化,而政治仍是專 制主義的。在「拿破侖三世」時代,經濟高速發展,政治日益腐敗,政府 的新聞管制愈來愈失靈,左右兩翼反對派愈來愈活躍,選舉中的「官方候 選人制度」也日見動搖。與拿破侖三世時代面臨普法戰爭不同,當代中國 有一個較為和平的國際環境。戰爭導致拿破侖三世帝國的崩潰。對當代中 國來說,主動挑起台海戰爭,會引起北京政局的大動蕩,而今日中國,正 面臨著內部的重重危機。貪污腐敗、兩極分化、失業下崗和突發性的金融 風暴勢必引發社會的大動亂。  當代有廣泛影響管理學家彼得'杜拉克(Peter F.Drucker)在他的新作 《下一個社會》(Managing in the Next Society)中說,從 1700 年開 始,中國每隔 50 年,都會發生一次農民暴動。最近一次是毛澤東領導的 農民暴動,在 1949 年推翻了國民黨政府。從歷史演變來看,現在另一次 農民暴動時機已成熟,兩億在全國流動、尋找工作的失業農民,加上八千 萬到一億的城市下崗工人,使社會陷入高度緊張。彼得'杜拉克預言,10 年之內,中國面臨分裂。不管彼得'杜拉克的「預言」是否應驗,有一點要 引起所有中國人重視,中國的大動亂、大分裂,危及中華民族的前途。  面對蘇聯東歐大變革的風暴,鄧小平以「犧牲共產主義」來挽救共產黨 的統治,現在,面對中國的巨大危機,只有放棄一黨專政才能挽救中國。 中國的出路就是,放棄一黨專政,用和平方式改變專制主義和中央集權, 主動地、及時地、目標明確地進行憲政改革。  本文敘述憲政改革在政制變革上的四項目標,即建立四項新的制度:總 統──內閣制、邦聯式聯邦制、多黨制和常任文官制。   總統──內閣制  現行中國憲法規定的制度,稱作「人民代表大會制」,國家主席是「虛 位元首」。憲法規定的制度與實際制度有很大距離,憲法規定,「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實際上,最高權力集中在中國共 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委几個人手中,往往常委中一個人的權力比其他人大得 多。在 1987 年中共「十三大」後,最高權力集中在既非政治局成員、中 央委員,又非國家元首、政府首腦的一個人──鄧小平手中。鄧小平去世 後,作為「虛位元首」的江澤民竊取了憲法規定由總理行使的權力。毛澤 東多少還讓周恩來像總理那樣行使權力,而江澤民把朱熔基當成了他的一 位內閣部長──經濟部長。中國憲法規定,國務院是中央政府。香港基本 法規定,香港「特首」由中央政府任命,對中央政府負責。董「特首」兩 次就任,本來應由朱熔基作為中央政府首腦去香港,結果每次都給「虛位 元首」搶了去。很多重大的外交活動,都被「虛位元首」搶了過去。  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在形式上多少有點仿效「議會制」,所有「 議會制」國家,國家元首都是「虛位」的,實權在「首相」或總理手中。 由於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黨政不分,人民代表大會制只是徒具形式,黨 的中央政治局實際上成了「政府之上的政府」。  現在到了有可能以和平方式結束中國專制制度、實行嚴格限制連任的「 總統─內閣制」的時候了。這就是中國普遍接受「廢止最高權力終身制」 ,而江澤民面臨「全退」、「暫時半退」局面的時候。江澤民是一位缺思 想、少膽略、求虛榮、過圓滑的人,如果他從黨、政、軍三個最高位置上 「全退」下來,仍應充分肯定他「全退」對中國的長遠影響。一個人不論 做多少事,從遠處看都十分簡單。毛澤東一生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推翻蔣 介石在中國大陸的統治,二是發動了「文化大革命」。江澤民也做了兩件 大事,一是推動共產黨放棄共產主義,二是在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情況下實 現了最高職位「連任不超過兩屆」的限制,這對於有帝制傳統的中國,是 一件有深遠影響的大事。但現在看來,江澤民會戀棧「半退」,「暫時留 任軍委主席」到明年「十屆人大」前決定不連任「國家中央軍委主席」前 ,再辭去「黨的中央軍委主席」。那 ,江澤民的「第二件大事」就大打 了折扣。如果到明年「十屆人大」,江澤民還要連任「國家中央軍委主席 」,那「第二件大事」就算白說。  在未來中國,實行總統──內閣制,除了廢除最高權力終身制外,就是 為了使全國武裝力量統率權與最高行政權統一,由總統或總理掌握這一權 力。  現行中國大陸憲法是1982 年通過的,這部憲法把「武裝力量統率權」從 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中分離了出去。如果江澤民在「十六大」暫時連任「 黨的中央軍委主席」,到明年召開「十屆人大」前,又藉口「兩岸關系緊 張」或「中美沖突」而要求繼續連任「國家中央軍委主席」,這就使中央 軍委主席、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分別由三人擔任,如果中央軍委主席企圖 憑藉手中的軍權干政,那 ,就會發生嚴重的憲法危機。  1982 年憲法是 1982 年 12 月 4 日由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憲法 修改草案於同年 5 月 5 日出版發行。在憲法修改草案正式出版前夕,北 京《光明日報》社召開了一次討論新憲法草案的座談會。在這次座談會上 ,我談到了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國家最高權力的實際掌握者相互關系的 「四種模式」。我當時說,國家元首、政府首腦都無實權,而權力集中在 另外一些人手中,這種「模式」,是「完全不足取的」。這篇發言的題目 是「從長遠觀點看憲法」,刊登在《光明日報》 1982 年 5 月 5 日頭版 上。  1981 年下半年,我已看過最初的憲法修改草案,對這一草案,我曾在當 時的《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上撰文指出,武裝力量統率權不能由國家元 首、政府首腦以外的「第三人」掌握,否則,軍事首腦會成為一個權力中 心,在某些情況下會形成政治上的危機。1987 年,我在中央政治改革研討 小組辦公室工作期間,再次就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與武裝力量統率權的關 系問題撰寫研究報告。為了防止有人依仗軍權獨裁和軍人干政,第一要保 障最高國家行政權的統一,不在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另設軍委主席,第 二要對掌握最高國家行政權的職位實行「連任不超過兩屆」的限制。我認 為,這樣的一種制度是在中國條件下,保持政治穩定、走向民主的第一步 。  中國有二千多年專制政治的傳統,這種傳統表現在皇帝集立法、行政、 司法大權於一身,皇位的終身制和皇位世襲上。辛亥革命只是摧毀了皇位 世襲制,辛亥革命後的領導人,除孫中山以外,從蔣介石、毛澤東到鄧小 平,無一不終身掌握最高權力。所以,廢除最高權力的終身制,是中國這 樣一個兩千年專制傳統的國家走向民主的第一步。  實行總統──內閣制,要革除以往制度中的四大弊端:  第一,消除實際制度與憲法規定的制度相背離的現象,特別是要消除黨 政不分,以黨代政,確立黨政分離、確立憲法的權威性﹔  第二,消除「黨指揮槍」,實行軍隊的國家化與非政治化。軍隊的職責 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障國家安全,軍隊不參與黨派與政 治斗爭,在政治上保持中立。  第三,消除個人集權,實行立法、司法、行政按憲法規定的分權和最高 行政權掌握者「連任不超過兩屆」的限制。最高行政權包括全國武裝力量 的統率權。「最高行政權的統一」與「個人集權」是兩個不同概念,「行 政權」不統一,集體領導,就會出現「多頭政治」,國家就不能正常運轉 。實行「總統──內閣制」,既有助於清除立法、司法、行政合一的專制 殘余,又可保持最高行政權的統一。  第四、消除專制政治下爭奪最高權力的非程序政治,用「政治性任命官 員」與總統共進退的「同步更迭制度」代替「集體領導」。  總統──內閣制與美國式總統制、英國、德國式內閣制不同,這種制度 吸收了兩者的長處。在有 13 億人口的中國,總統直選不僅「選舉成本」 過高,而且一旦引發選舉爭端,無法在短期內重新投票。「直選總統」如 「一輪多數」就勝選,往往會不過半數,實行「兩輪多數投票制」,對13 億人來說,非常不易。在總統──內閣制下,總統由間接選舉產生,如可 由國會議員加上各地方的行政首長組成的「大選舉團」選出,總理或由總 統提名,國會通過,或由國會決定,由總統任命。在實行民主的初步階段 ,有必要使內閣保持較大的穩定性,要使「不信任投票」制度有較多限制 ,不至於一屆總統任內不斷更換內閣。按照中國的歷史傳統與國情,總統 掌握最高國家行政權,而總理則是分掌國內經濟、教育、科學、文化、社 會事務的行政首腦,兩者的權力用憲法明確划分。至於全國武裝力量的統 率權屬於總統,還是總理,應由憲法明文規定,最重要的原則是保持最高 行政權的統一和軍隊非政治化與國家化。  總理有可能在總統一屆任內因國會「不信任投票」而下台,在總統更迭 時,總統、總理和全體內閣需「同步更迭」,以避免行政事務上的「集體 領導」、避免「上屆權勢人物」對新總統、新內閣權力的牽制。  與現行憲法所規定的「虛位元首」相比,實行總統制強化了國家元首的 權力,但這種權力,是在立法、司法、行政分權基礎上的權力,是受到「 連任不得超過兩屆」限制的權力。   邦聯式聯邦制  中國政治制度從公元前三世紀秦始皇時代以來,就有兩個根深柢固的傳 統,一是專制主義,二是中央集權。專制主義是專制統治者集立法、司法 、行政權於一身,是針對國家權力沒有橫向划分來說的。中央集權則是國 家權力沒有縱向划分。  對於一個有 13 億人口的大國來說,中央集權的弊端將愈來愈嚴重,一 個省有近一億人口,很多重大事情省長還不能決定,還要聽命於中央。一 個省,出了事故,還要中央政府派專門人去解決。這種傳統使各省、各縣 市、各個地方,都不能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  邦聯式聯邦制,首先是聯邦制。中國實行聯邦制,有三個目標:  第一、充分發揮各自治省、自治邦、自治市的積極性,創造一個地區發 展上多樣化的中國。在實行聯邦制後,各自治邦(省、市)可以有自己的 憲法或基本法,市政體制的形式也可多樣化,如市長議會制、市長經理制 。在聯邦下,自治邦(省、市)的行政長官按邦憲法選舉產生後,不再由 中央政府任命。在聯邦制下,也將可有效推行「聯邦、邦和市縣的三級分 稅制」。  第二、以聯邦制實現台海兩岸的統一。台海兩岸的實際情況是,世界各 國只承認「一個中國」但兩岸卻存在「兩個敵對政府」而且,台海兩岸是 「任何一方的法律以及政府行政權力無法施行到對方的區域」,這樣的現 實可以稱作「一國兩府」,或「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兩個互不隸屬 的政權」。兩岸爭執的出路是,承認「一國兩府」的現實,在兩岸兩個政 府對等的基礎上尋求結束敵對狀態與兩岸和平統一的途徑。現在看來,按 香港、澳門模式,在台灣建立「特別行政區」,由北京的中央政府來任命 台灣的行政長官,這種模式,并不可行。兩岸和平統一,共建聯邦,聯邦 政府的權力由大陸各省與台灣共同授予,在建立聯邦時,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中華民國的「國號」同時取消,統一的中國,稱為「聯邦中國」、「中 華共和國」或「中國」。  第三、以聯邦制來解決西藏、新疆和內蒙等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問題,使 中國西藏、新疆、內蒙等地既享有高度自治又保持中國的統一。  中國實行聯邦制,有必要采用「邦聯式聯邦」,即帶有邦聯特徵的聯邦 。聯邦制中國的成員將分為兩類,一類是「普通成員邦」,稱為自治省、 自治市,或簡稱省、市,這包括中國大陸原有各省和原有直轄市。另一類 是「特殊成員邦」,由香港、澳門、台灣、新疆、內蒙、西藏、廣西、寧 夏八個「自治邦」組成,香港、澳門沿襲習慣稱呼仍稱為「市」。「普通 成員邦」與「聯邦」的關系比較緊密,相當於一般聯邦制國家的「縱向權 力划分」,而「特殊成員邦」與「聯邦」的關系比較松散,「縱向權力划 分」由聯邦中國憲法中每個特殊成員的「特別條款」明文規定,例如,台 灣自治邦與聯邦的關系可不同於西藏自治邦與聯邦的關系。在聯邦政府同 意和聯合國接受的情況下,台灣自治邦可在聯合國享有席位。  聯邦制的建立,要經過几個不同階段,首先要結束兩岸兩個政府之間敵 對狀態,其次,召開兩岸共同的協商會議,簽訂兩岸和平協定,研究兩岸 和平統一的各種方案,最後,召開兩岸共同的「制憲會議」,制定兩岸共 同憲法。這樣「第一共和」的「中華民國」與「第二共和」的「中華人民 共和國」宣告結束,進入兩岸統一的「第三共和」時代。  聯邦中國歡迎原來是中國一部分的蒙古回歸中國,在聯邦制下,如果內 蒙與外蒙有合并的意愿,可以按聯邦憲法規定的程序實現并合,成立一個 「蒙古自治邦」。蒙古的回歸或聯邦中國憲法的重大修改,中國也許就進 入「第四共和」時代。   多黨制  如果說,廢止最高權力的終身制,確立總統職位的連任限制是中國走向 民主的第一步,那 ,實行新聞自由、組黨自由、選舉自由是走向民主的 第二步。  今天中國大陸在共產黨外還有八個黨派,名義上稱為「在中國共產黨領 導下的多黨合作制」,實質上是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  中國實行多黨制,有必要在下述四個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  第一、按憲法「結社自由」的條款,保障組黨自由。  第二、任何政黨或個人,都有權自由表達不同意憲法的某些條款,都有 權要求修憲、制憲,但任何政黨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修憲、制 憲按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禁止任何政黨用暴力來改變憲法,或主張通過 暴力來建立所謂新的法律秩序。  第三、有公開、公平的自由選舉,廢除現在實際上存在的「官方候選人 制度」。  第四、制定完善的,可行的「選舉監督法」,嚴禁選舉暴力、賄選和一 切選舉腐弊行為。在公開的選舉監督下,使任何政黨和個人難以找到藉口 ,不承認選舉結果。失敗的政黨和個人要學習通過合法的途徑,積蓄力量 ,在下一次退舉中爭取勝選。「新聞自由」也是「選舉監督」的一個方面 。  在中國建立多黨制過程中,防止選舉暴力和賄選尤其重要,這需要有一 整套辦法。政黨經費的來源和使用,防止金權政治,都需要有嚴格規定, 為此,需要制定完善的「政黨法」。  沒有多黨制(或兩黨制),就沒有民主。政黨的功能就是集中民意,并 通過自由選舉,使民意在議會、政府中得到表達。在一個 13 億人口的中 國,如果不實行多黨制,不使民意通過不同政黨得到表達,那 ,暴民政 治、暴力革命就將是「多黨制」的替代物。在農村、縣長、鄉長、鎮長不 由直接選舉產生,直接選舉產生的「村民委員會」卻不是農村政權。這種 選舉有時會造就出對抗農村縣鄉政權的農民領袖與農民英雄。在日益多元 化的中國,在「一黨專政」下,由一個黨來「傾聽民眾呼聲」,在最好情 況下,只是聽到了 10 個「呼聲」,忽視了 90 個「呼聲」。當人民的呼 聲無法通過正常的渠道得到表達時,暴力革命和暴民政治就勢必出現。在 私人經濟日益發展,社會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唯有多黨制和民主政治才是 政治穩定的堅實基礎。 常任文官制  中國從計划經濟走向市場經濟,打破了數以億計的「鐵飯碗」。然而, 如果中國既有市場經濟,又有民主政治,有必要建立一整套政府工作人員 的「鐵飯碗」制度,這就是「常任文官制」。  「常任文官」是相對於「政治性任命官員」來說的。在實行總統制後, 每一屆總統出於推行新政策的需要,必須更新內閣成員和一批官員,這部 分隨總統大選更換的官員,稱為「政治性任命官員」。那些不受大選影響 ,依法律任命和升遷的官員和雇員,稱為「常任文官」。  常任文官的任用和升遷有嚴格的標准,他們不能依靠「揣摩上意或拍馬 屁而平步青云」,相反,他們必須忠於職守,敢於「向當權者直言進諫」 。擔任了近 40 年香港公務員的,前香港特區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離職 前的演說時談到「向當權者直言進諫」時說:「我認為這是指掌握最正確 的資料,進行客觀分析,并據此向上司提出最恰當的意見,即使是逆耳之 言,仍直言不諱。」「這種作風,也促使上司、下屬及同輩之間建立互信 。這種密切合作的處事方式,使官員之間的關系基於互信,而非取決於個 人或政治即興的考慮,同時亦為公務人員提供充分的個人保障。他們大可 表達肺腑之言,既無須畏懼,亦不必承顏候色,因為即使提出最不中聽的 意見,他們也不必擔心仕途受阻,或遭不納忠言的上司貶調他職。」一句 話,「常任文官」的工作不是為政治服務,而是要保持政治中立,忠於職 守,實行「無過失不得免職」的原則。  中國現在實行的「國家公務員制度」,有必要按「常任文官制度」的一 般原則進一步改進,香港、台灣、新加坡、歐美和日本在實行「常任文官 制度」中有丰富的經驗和教訓。香港、新加坡的廉政制度,值得中國學習 。日本鄉鎮和基層政府實行「柜台式辦公」,值得在中國廣大農村地區普 遍推行,當一個農民要到鄉政府辦事時,他可以站在柜台邊上看到整個鄉 政府各個部門的官員,無須擔心遭受欺壓和怠慢。這樣的「柜台式辦公」 ,既有助於減少政府工作人員、提高行政效率,又有助於密切政府與人民 的關系。  「政治性任命的官員」與總統同步更迭是民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 今日中國,由於沒有「同步更迭制度」,從鄉長、縣長、省長到總理、國 家主席,每一個行使行政權力的人都受到「集體領導」(從各級「常委會 」到政治局)的牽制,這是一種為爭奪權力充斥政治陰謀、傾軋內斗、權 力非程序更迭的制度。把政府官員一分為二,即分為「政治性任命官員」 和「常任文官」,既有助於提高行政決策的科學性和行政效率,又有助於 通過「常任文官制度」保持政府工作的連續性。   沒有政治中立的常任文官制度,如果大多數政府官員都隨著選舉、換 屆、政府更迭頻繁變動,這樣的「民主」就會引發普遍混亂。  內森'羅森堡和小伯澤爾在研究「工業化國家的經濟演變」問題時指出: 「在 19 世紀和 20 世紀,先進的西方國家完全擺脫了貧困而達到了相對 的富裕。在這一過程中,其經濟生產沒有發生過突變,而只是持續不斷的 、年復一年的增長,其增長率略高於人口的增長率。」 21 世紀中國的富 強之路,不是要求年復一年的保持 7%、8% 的高增長率,而是首先要建 立一種既保障人民權利,包括保障財產權,又保障經濟可持續增長、又不 斷縮小貧困面的制度,這種制度,只能是民主制度。  民主不是田園詩,民主不能解決一切問題,但民主可以把人民的不滿和 呼聲通過自由組黨、自由選舉和議會辯論,通過政府定期的更迭得到表達 和緩解。民主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一種關系,使漠視人民意愿、違反人民 意愿的政府無法長期存在,而可以通過議會的投票和人民的選舉得到更換 。民主是逐步釋放人民中不滿與抗議能量的一種機制,是消解政治大地震 ──農民暴動、街壘戰、暴力革命,使經濟得以持續增長和發展的保障。  中國的問題,除了民主這一首要問題外,還有法治建設、人權保障、普 及教育、環境保護、農村發展、社會保障、不斷縮小貧困面、防治災害等 問題,這就需要有有能力來解決這些問題的各級政府,這樣的政府,是在 確立憲法權威基礎上的政府,是權力受到憲法限制、權力和責任在「橫向 」、「縱向」明確划分的政府。這樣的政府,只有通過普及憲政觀念、確 立憲法權威、通過公開、公平的自由選舉和健全的常任文官制度才能造就 。這就是中國憲政改革在政制變革方面超越黨派、民族、宗教、地域的共 同目標。(世界周刊) ∼∼∼∼∼∼∼∼∼∼∼∼∼∼∼∼∼∼∼∼∼∼∼∼∼∼∼∼∼∼∼∼ 孫文廣:《建議修改黨章制約最高領導》(系列之二)   編者按:這是奉勸中共自我完善的一份合理的建議書,也符合共產黨 標榜的民主集中制。但是一旦實行,必將與中共極權專制的本質相沖突。 若有從善如流者不妨參閱之。作者孫文廣是山東大學教授,自二十年前就 從獄中吁黨內民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轉十六大:   中共擁有六千六百萬黨員,是世界第一大黨。管理這樣的大黨只能靠 法治,一個內部制度不健全的政黨無法領導中國進入法治社會。   我雖然不是中共黨員,但很關心黨內建設,二十年前在冤獄之中曾給 黨中央寫過信,其中包括修改黨章的建議。最近編輯成《獄中上書》在香 港出版。現特提出如下建議供參考。   總書記要有任期制度   黨內人事多年來基本上實行的是自上而下的任命制。黨代會上對人事 問題是很難開口的這次大會如果就黨內任期制不能做出規定,將來會遇到 很多麻煩。即使胡錦濤接班,沒有制度約束,十年之後還會出現不穩定狀 態。那時他剛滿七十歲。他會問為甚 別人七十六歲才退休而要我七十退 休?如果全國再度議論全退半退問題,又要消耗國人多少精力?     黨的最高領導人在沒有制約情況下會利用他多年在高層的地位和關系 ,利用他的權力和權朮,追求連任。他可以把支持者安排到關鍵崗位,把 反對者排擠出決策圈,這樣他就可以不斷的連任,直到死而後已,這就是 現代的終身制,而這種終身制是以法制不健全為前提的。因此,「十六大 」江總是否連任事小,能否制定黨內最高領導人的任期制事大。   差額選舉和競選制度   現在批評江總不該連任,但理由并不那 充分。人上了七十歲就不要 再干了,但外國也有人超過七十歲還在競選總統的。黨章也沒有規定七十 歲以上不能當總書記。   可以說在缺少制度約束的情況下,江總要爭取連任這很難說是對還是 錯。解決的一種辦法就是黨章中規定最高領導人實行差額選舉。江澤民和 胡錦濤都是候選人,讓大家選擇就是,沒有甚 可爭論的,選舉公開進行 ,不必走歪門邪道。也就是說黨內要定出游戲規則,大家按規則行事,把 黑箱操作變成公開競爭。現在企業中都說競爭上崗,中央為甚 不可以競 爭上崗呢?總書記實行差額選舉制度,省市委、縣委都可以照辦。   黨章中應該規定每個黨員都有競選的權利。在競選中可以宣傳自己的 政績、政見和承諾,如實的批評對手、揭露其錯誤、瀆職、以權謀私、利 益輸送、貪污受賄等。   一九五四年,高崗(東北局書記)饒漱石(華東局書記)因為想當國 家副主席和總理,在黨內為己造勢,說劉少奇、周恩來有哪些不足。按說 這是一種正常的競選活動,但是毛澤東聽到鄧小平和陳云的密報後,挑動 劉少奇、周恩來等,發動一幫人一起下手,打了個「高饒反黨聯盟」,牽 連了許多人,逼得高崗自殺身亡,很多成員含冤下獄。   從那以後黨內誰也不敢在選舉之前搞「非組織活動」,老老實實聽任 毛澤東指定候選人,拿到大會上去畫圈。毛澤東為了讓某人下台,為了提 拔某些親信,他可以到各地「吹風」,找些人談談,而別人如果不照這樣 做就是「反黨」,就要打入十八層地獄。   差額選舉還要規定差額的比例(如不得低於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二十) 。要規定在任何選舉投票中,差額都不得少於一人,選舉總書記,候選人 不得少於二人。   代表大會要有制度   中共的代表大會按規定是五年舉行一次。但是八大之後過了十三年才 開九大。因為毛澤東要展開一系列黨內斗爭,在打倒劉少奇之後的一九六 九年才決定召開九大。   一九七一年林彪叛逃,毛澤東要批林,但是九大的黨章上明明白白的 寫著「林彪同志一貫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林彪同志是毛澤東同 志的親密戰友和接班人。」為了修改黨章,為了把林彪的同夥從黨中央清 除出去所以就急急忙忙提前在一九七三年召開中共十大。可見黨大會之召 開,完全由領袖一人決定,無視黨章之法規。二○○二年又發生了延遲召 開十六大的事情。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再度發生,應該嚴格規定召開代表大會、中央委 員會的年、月、日。應該在前次召開代表大會和中央全會時就決定下次開 會的日期。黨章上應有明確規定,以免被人利用。   毛澤東為了使中央全會按他的意向進行,他利用中共缺少會議制度的 機會,召開「擴大的」中央全會、「擴大的」政治局會議,把支持他的親 信拉到「擴大會議」上來制造聲勢,達到他的目的。例如在一九六八年召 開八屆十一中全時,毛澤東就把他的很多親信(并非中央委員)如江青、 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等拉到會場上去開「擴大會議」,就在這個會上 把劉少奇定為「叛徒、內奸、工賊」。汲取歷史的教訓,應該明確規定, 禁止招開「擴大」的中委會、政治局會會議。   全國代表大會是共產黨的最高權力機關,大會的最重要職能之一是審 查上屆黨的最高領導人和中央委員會的工作。但是中共中央一貫的作法是 由上屆的中共中央領導人主席或總書記,籌備主持下屆代表大會。這樣就 難於客觀、公正的審查上一屆工作,難於揭露其錯誤。   應該建立新的代表大會制度。代表大會應該獨立的進行,不受黨的主 席或總書記掌控,不受中央委員會的領導。   建立分權制約制度   黨內必須實行分權,過去中共黨內權力過分集中,是一大弊端,應該 逐步實行分權制。   現在的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三百余人,由中央主持的代表大會選舉產 生,候選人都由中央組織部審查、提出,以後發下一個大名單,由代表們 划圈。普通代表誰能了解這三百多人的情況?發下的介紹材料也是極其簡 單,所以這種選舉很容易被中央掌控,一般黨員的意志難以得到表達。   建議修改黨章,中央委員分區進行選舉。   省、市黨委書記是經過選舉產生的,但中央沒有權撒掉或派出新的黨 委書記,(於是就有「空降書記」之說)。地方選出的書記應該不能隨意 撒換,書記出缺,應由副書記遞補,而不是中央派遣,否則要地方選舉有 甚 用?要有明確的制度,選舉產生的干部不能由上級指派。   全國黨代大會是中共的最高權力機關,但是現在除了五年開一次會, 平日几手成了空殼,黨代表參加一次會議之後就無事可干了。五年以後再 開會時,已是另外選出的人去參加。   這說明中共不重視作為最高權力機關的代表大會,不重視黨內的法制 。要規定每年都必須定時召開黨代大會(八大黨章三十一條規定全國黨代 大會每年召開一次)。黨代會應設常務代表,專司代表工作。在代表大會 閉會期間,常務代表執行其權力,擔當日常工作和對黨內行政部門及政治 局、總書記實行監督。   在黨內應該形成「代表大會」、「黨委」、「監委」分權制約平衡關 系。這樣的分權制約關系加上有效、公平、公開競爭的選舉制度,才能夠 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才能對全國的民主化、法治化起到 推動作用。為此應該修改黨章。   孫文廣於山東大學二○○二年九月十八日(開放第十期) ∼∼∼∼∼∼∼∼∼∼∼∼∼∼∼∼∼∼∼∼∼∼∼∼∼∼∼∼∼∼∼∼ 香港二十三條的威懾性質   金鐘   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終于開始立法。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說,有人聽到 二十三條立法嚇得晚上睡不著覺。作為一本敏感的政治刊物的負責人,難 免常常被人問起對二十三條立法的看法,尤其是對于新聞自由的影響。我 沒有諱言兩方面的意見:第一、不必害怕。回想香港回歸前夕,當時對九 七后言論新聞自由的擔憂與恐懼,是何等嚴重,多少人悲觀,多少人「投 奔怒海」,包括知名的政論人士,但是這五年情況如何?想說想罵的人, 依然可以發揮,數萬人的六四燭光晚會照開,逃走的人回來重享待遇不錯 的自由,以反共著稱的名嘴一樣備受捧場。証實了我的判斷:中港之間「 有鐵絲網就有希望」。很多人簡單的以為香港插上五星旗,共產黨就可以 為所欲為,而不去研究推出「一國兩制」,中共是受著諸多條件的制約, 而不能甚至是不必要在香港實行大陸共產黨式的管制的,例如國際的承諾 、對台統戰等等。如果照回歸前某些人的估計,沒有二十三條,香港的新 聞自由也已經完蛋。   這次公布諮詢文件時,港府當局保証「絕對不會」減少現有自由。說 「絕對」是夸張的,因為中共要減少香港的自由,可以采取二十三條之外 的方法,就是它已經做和正在做的,用軟手段例如經濟利益的引誘、控制 與收買,去干預新聞自由。這正是香港新聞界新的威脅之所在。中共使用 這種合法的軟手段,比使用法律制裁的硬手段對它更有效、更方便、更有 利,這已經有很多個案可為佐証。但是,董特首鄭重許諾,也非戲言。至 少反映港府高層比北京高層了解港人港情,他們不愿做惡人,不愿成為反 對聲浪的目標,更不愿因此而影響投資者信心。據我所知,港府對二十三 條立法一直是以拖延手法應付,在北京一再催促下,才應承十六大之前啟 動立法(詳見開放雜志十月號)。香港大公報最近曾指評說:特區政府「 對二十三條立法延誤了足足五年,未作任何解釋,嚴格說已然不妥,但畢 竟尚有可原之情,難言之隱。」可為旁証。   第二、有抵制的理由。香港法律界權威「大律師公會」曾指出,香港 現有法例已大致上禁止二十三條所列之行為,無需另行立法。基本法是香 港的「小憲法」,是為了保障香港的權益而設置,但二十三條明訂是為了 中國的「國家安全」。從新增的兩宗罪「分裂國家罪」和「顛覆罪」,明 顯看出其對香港人的威懾性質。這是二十三條立法的精髓。   所謂「分裂國家」乃是不愿和一黨專制的國家統一的同義語,針對者 不只是台灣,也包括香港。人們記得,直到九七回歸前夕,港大社科所作 的民意調查顯示,百分之五十九的市民對回歸不感興趣,百分之七十的市 民滿意英國人的管治,只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市民認為自己是中國人。香港 藝朮家把回歸形容為一場「盲婚啞嫁」的婚姻。台灣的抗拒統一,更不在 話下。但是,香港人對九七回歸的反映,只是停留在意愿表達的層面,即 言論自由的層面。而且很克制,主張港獨的少數人,在媒體上表達的機會 几乎沒有。   所謂「顛覆」之罪,在起草基本法的最初五年,均無提及,是九零年 二月草委九次會議上才加上的(同時加上與外國政治組織關系的兩條罪) 。很明顯,是因為香港人在1989年北京學運時期表現了令人驚訝的熱情( 六百萬人的城市有上百萬人上街示威游行!)而六四事件,中共定性是對 暴亂的鎮壓,香港人便有了支持「顛覆社會主義」之嫌。但香港人對北京 學運的同情,包括捐款贈送物資,和迄今不斷的六四燭光晚會一樣,也只 是一種表達的自由,并無違反當時的法規。   因此,可以視二十三條立法,是對香港市民一直享有的正當的合法的 自由權利的侵犯,也是對「一國兩制」原則的違反,或者說,是為了「一 國」而犧牲「兩制」。雖然,葉劉淑儀闡釋說,二十三條針對的活動是戰 爭、暴力等行為,是「極度嚴重罪行」。她甚至舉例說,是類似「吳三桂 引清兵入關」和「黃巢之亂」的罪行,竭力營造與市民無關的「寬松」氣 氛。但是,這類罪行都可歸于「叛國」之中處治,重復立法將給濫權的執 法者以把柄,特別是在某種非常情況發生時。   古希臘有達摩克利斯之劍的故事,君王賜宴,寶座頂上卻懸挂一把利 劍﹔今人林培瑞把中共的專政形容為盤踞在客廳吊燈上的一條蟒蛇。這些 警喻名言告訴我們,統治者往往會使出「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招數,這正 是中共統戰屢建奇功的要訣,讓你生活在 1984式的恐懼之中。香港常招詬 病的言論自律現象,就是發生在這樣的背景下。二十三條立法后,可以預 料自律會演變成為一種社會習慣。大家珍惜的自由將在無形中大打折扣。   概言之,我認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就像核武一樣,是一件威懾性 的戰略武器,而不是一件有現實殺傷性的戰朮武器,我們可以反戰,卻不 必驚恐。 ∼∼∼∼∼∼∼∼∼∼∼∼∼∼∼∼∼∼∼∼∼∼∼∼∼∼∼∼∼∼∼∼ 香港的鏡子──23條立法   從九七回歸,迄今不過五年,香港「五十年不變」的保証已經岌岌可 危。目前推動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要制定打擊「顛覆、煽動叛亂及叛國 罪」的法例,正是一個緊縮的尺標,向全世界說明,香港的巨變,正一波 接一波。  回歸五年,特首董建華政績不彰,民意支持度一直偏低,不能在經濟上 走出困局是主因,而在政治上步步退守,更拉不高人望。可以說,他是一 個勉強守攤子、不能開新局的領導人。然而,催動基本法 23 條立法,恐 怕會進一步使董建華成為身敗名裂的歷史罪人。  嚴格說來,香港并沒有制定反顛覆、反煽動法例的客觀需要。五年來, 議會里反對的聲音從未動搖港府的管治,反而襯托為「民主的花瓶」、點 綴了言論自由的持續未墜。對於法輪功等異議團體的約制,在現行法規適 用下,也從未失控﹔至於台獨主張及活動,在中國大陸毗鄰的強大影響下 ,根本毫無空間。若談反恐,更犯不著祭出反顛覆、反煽動的叛國大旗, 可以說它是沒事找事的庸人自擾。  庸人愿意生事自擾,當系窺伺北京顏色、曲意承歡的用心,「香港中國 化」當然更符合中南海的意旨。共產黨最擔心異化,怕量變引起質變,引 進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後,最後導致共產主義動搖、紅色江山不保。現在 香港甘於「同化」,証明「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有其優越性,透過23 條 ,對香港的政治控制也能更嚴密。香港正自毀長城,不能進取,甚至不能 守成,這是董建華將背負歷史罪名的原因。  23 條當然不是人大常委曾憲梓所說「若非居心不良,根本毋須害怕」。 因為立法縱非有心,執行難免惡意。當大刑及枷鎖制就,在公堂伺候之時 ,三木之下誰敢不從?人類理性開展、民權逐步伸張,正是不斷打破枷鎖 、解除桎梏的過程,那有自套頭籠、反其道而行之理?良法落在惡人手上 ,尚且可以束諸高閣不論甚至矯造曲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至今 猶不能落實公民權利的明文規定﹔則香港苛法一旦成立,落在當權者手上 ,收發由心,悉憑己意,還能期待香港保有今天面貌嗎?  香港居民困於經濟不振,正為就業糊口所苦,無暇顧及遙遠的民權問題 ﹔而回歸以來,香港也不令一批「賣港求榮」的勢利政客幫腔,加上北京 黑手的嗾弄,如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主任高祀仁的公然說三道四、介 入香港事務﹔使得現在立法的推動,甚至連提出「白紙草案」、廣泛徵求 民意的過程都免了,前景至不樂觀。  現在抗爭最激烈的,卻是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揚言不惜公民抗 命,來抗議違反公義的反顛覆法。陳日君心頭清楚,天主教不是「愛國教 會」,一旦「香港中國化」大局形成,天主教勢將定位為非法,過去的傳 教信教自由全將不保。反對 23 條如果仍能發生作用,關鍵力量恐怕在教 會、信徒和海外的支持。  香港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不掩憂心忡忡,她說:「自由的代價是永恆的 警覺心」,呼吁港人要時刻捍衛特區享有的自由和權利。確然,自由從來 不是天賦人權,而是人類在歷盡百年苦難、點點滴滴打拚積累的成就﹔自 由和人權一如紐約的世貿大樓,筑樓不易,毀樓卻在頃刻,港人不容棄守 。陳方安生說,賭香港會輸的人,從來沒有贏過。海外與其祝愿香港居民 ,不如以利害警告北京當局:香港乃是一面鏡子,倘若 23 條立法落實, 不啻對台灣人民宣告「一國兩制」破產!(劉天,世界周刊) ∼∼∼∼∼∼∼∼∼∼∼∼∼∼∼∼∼∼∼∼∼∼∼∼∼∼∼∼∼∼∼∼ 凌鋒演講:香港模式難說服台灣統一   【記者楊光楣桑尼維爾報導】著名政論家凌鋒 12 日在加州桑尼維爾 的華僑文教中心演講,討論「香港五年巨變」。他明確指出,香港在九七 回歸後,政治、經濟、言論自由的狀況都大不如前。   他說,香港回歸時,大家原以為政治變化最大,但結果經濟變化更大 :經濟呈負成長、失業率上升、社會問題增加。行政長官董建華將經濟不 景氣的原因歸於全球經濟及高地價的影響。凌鋒說,全球經濟不好是事實 ,但董建華自己及中共對香港的不當政策才是原因。   凌鋒說,他在中國大陸生活了 21 年,學的又是中共黨史,對中共太 了解了。他根本不信任中共。有人說中共改革開放了,但他認為中共本質 沒變。他也從來不相信鄧小平說的香港「五十年不變」。他指出,回歸後 第一年,全世界都看著香港,所以大陸及香港政府還強調「五十年不變」 。「現在你還聽誰在講『五十年不變』?」凌鋒說。   而中共對香港媒體的打壓,也一直存在。所有有關中港關系的新聞, 必須政府授權了才能發布,否則是泄露國家機密。   凌鋒批評現在正在提案的基本法的第 23 條立法,其禁止所有叛國、 分裂、顛覆等行為,也規定所有政治組織不可與國外組織有聯絡,也不能 與大陸里面的組織聯絡。他說,「這就正是針對著法輪功。」   他也指出了董建華的政績缺失。他認為董建華本身是個商人,把香港 當自家事業在管理,不能與公務員隊伍配合,卻重用從公司帶來的家臣, 推出了高官問責制。「問責」即部長。然而香港不是國家,「問責」一職 是為了代替「部長」的新名詞。   「問責」直接向董建華負責。香港最近的一項民調顯示,只有一位「 問責」官員表現及格,其他都得不到民眾認同。   他說中共對香港的控制根本就危害了香港的司法獨立,而這樣的成績 ,那還能以「香港模式」說服台灣達成統一?他不認為三通能對台灣經濟 有利。他說,「香港更通了,但還不敢讓香港與深圳 24 小時通行。否則 大家都去深圳了,因為深圳東西比較便宜。」董建華今年連任行政長官, 凌鋒認為,香港這樣的情況,未來五年也不會轉好。(世界日報) -- The Chinese V.I.P Reference ┌──┐  editor@bigNews.org The Best Chinese e-Magazine │則兼│  http://bigNews.org i SUPPORT FREEDOM OF SPEECH │明聽│ 國際統一刊號ISSN:1097-2625 ──────────────└──┘────────────── --- Posted via news://freenews.netfront.net Complaints to news@netfront.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