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_^@bbs.kimo.com.tw (動漫迷II) 日期: Fri, 22 Mar 2002 13:25:35 +0800 標題: Re: 知悉不等於知情 信群: tw.bbs.soc.politics,hk.politics,alt.chinese.text.big5 看板: 來源: :642031, 210.66.238.28 組織: SEEDNet News Service 知悉不代表知情,又不是在考國文繞什麼口令呀,根本就是模糊焦點。 重點是參謀總長有沒有權利自行決斷軍購案, 如果有,知會總統,總統寫個悉字也等於是同意。 若參謀總長沒有權利自行決斷軍購案,僅李登輝寫個悉字就執行, 就是參謀總長的不是。 若參謀總長無決定權,而李登輝僅寫個悉字就執行, 李不追究,甚至官升郝為行政院長,則此悉字亦同意也。 以下的阿炮文章,都不過是些閒言流語自由心證之詞, 比如郝的話又可信啦,一到選舉郝又是外省人又不可信啦, 彭明敏則完全是局外人。 最後結論眾將軍之怒,子虛烏有,拿不出任何實證, 實在很難想像一個自號為大法官的人,竟有如此可笑的文章。 "大法官" 撰寫於郵件 news:3c99e5f5.45498867@168.95.195.16... > > > 知悉不等於知情 > > 還記得郝伯伯在一年多前說過什麼話嗎? > > 當他被人問到李登輝是否介入尹清楓案和軍購弊案時,他說:「憑良心 > 講,我不相信李登輝會介入。」不但斬釘截鐵,毫不語帶保留,而且還 > 加上一句:「李登輝相當尊重我的專業意見,從不曾干預軍購決策。」* > > 從蔚山艦轉移到拉法葉艦的軍購決策過程,是在1990年以前發生的,當 > 時的李登輝才上任不滿兩年。而根據彭明敏的說法:「李登輝在接任總 > 統的頭兩年甚至有性命危險。」 > > 一個近似傀儡的總統在公文上批個「悉」字,不等於「知情」。一個在 > 奏摺上寫秀麗小楷「知道了」的康熙皇帝,才叫做知情。 > > 奇妙的是,這個傀儡總統後來越做越像是「真的」,把國民黨內的所謂 > 非主流派——包括郝伯村在內——鬥得鼻青臉腫,一個個出局。那麼 > 「李登輝後來知道了」又如何?豈非剛好反證了「我已經捏住你們的卵 > 葩」嗎? > > 拉法葉諾大的弊案,包括傳聞 200億佣金、和一位上校的死亡,絕非李 > 郝任何一個人所能單獨主導,而是整個國民黨威權時代「國庫通黨庫」 > 下的「共犯結構體」的造孽。這是我的基本看法,看連公宋公兩人對此 > 噤若寒蟬便知。 > > 統派媒體人絕不會去自討沒趣地深挖這個「禁區」,看林郁方如何有本 > 領在康寧祥提出報告後不到一小時之內就連合「眾將軍們」召開記者會 > 給予聲色俱厲的反擊,就知道箇中必有蹊蹺。 > > 笨笨地宣示「即使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的阿扁膽敢真開刀的話,面對 > 的可是「眾將軍之怒」。那將會是什麼?比起來,劉冠軍案只能算是個 > 「小小警告」而已! > > > > 注 *:引述王健壯著《我不愛凱撒》p.97「郝伯村不失厚道」 > > > Friend of Trend > > *************************************************** > Je chante pour toi. Oui, rien que pour toi. > Toi qui ne sais rien de ces merveilles.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