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wcherng.cheng@msa.hinet.net (wccheng) 日期: Fri, 22 Mar 2002 10:34:21 +0800 標題: Re: 知悉不等於知情 信群: alt.chinese.text.big5 看板: 來源: :22098, labbc.mc.ntu.edu.tw 組織: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大法官" 撰寫於郵件新聞:3c99e5f5.45498867@168.95.195.16... > > > 知悉不等於知情 花時間及注意力分辨 知情 知悉的差別 會陷入官僚公文書的文字詭吊 > > > > 還記得郝伯伯在一年多前說過什麼話嗎? > > 當他被人問到李登輝是否介入尹清楓案和軍購弊案時,他說:「憑良心 > 講,我不相信李登輝會介入。」不但斬釘截鐵,毫不語帶保留,而且還 > 加上一句:「李登輝相當尊重我的專業意見,從不曾干預軍購決策。」* > 這是李總統不干涉郝總長的軍購決策 但是不表示李總統不必負責 老實說 我不相信李總統不知情 > 從蔚山艦轉移到拉法葉艦的軍購決策過程,是在1990年以前發生的,當 > 時的李登輝才上任不滿兩年。而根據彭明敏的說法:「李登輝在接任總 > 統的頭兩年甚至有性命危險。」 > > 一個近似傀儡的總統在公文上批個「悉」字,不等於「知情」。一個在 > 奏摺上寫秀麗小楷「知道了」的康熙皇帝,才叫做知情。 > > 奇妙的是,這個傀儡總統後來越做越像是「真的」,把國民黨內的所謂 > 非主流派——包括郝伯村在內——鬥得鼻青臉腫,一個個出局。那麼 > 「李登輝後來知道了」又如何?豈非剛好反證了「我已經捏住你們的卵 > 葩」嗎? > > 拉法葉諾大的弊案,包括傳聞 200億佣金、和一位上校的死亡,絕非李 > 郝任何一個人所能單獨主導,而是整個國民黨威權時代「國庫通黨庫」 > 下的「共犯結構體」的造孽。這是我的基本看法,看連公宋公兩人對此 > 噤若寒蟬便知。 > > 統派媒體人絕不會去自討沒趣地深挖這個「禁區」,看林郁方如何有本 > 領在康寧祥提出報告後不到一小時之內就連合「眾將軍們」召開記者會 > 給予聲色俱厲的反擊,就知道箇中必有蹊蹺。 > 當然必有蹊蹺 監察院的報告真的沒有隱瞞什麼嗎? 拉法葉案 劉冠軍案 是政黨輪替後一次次的正面效應 以前理所當然的做法現在要被揪 出來檢討 我想 這是李總統必須面對的事情 就好像宋楚瑜必須面對興票案一樣 > 笨笨地宣示「即使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的阿扁膽敢真開刀的話,面對 > 的可是「眾將軍之怒」。那將會是什麼?比起來,劉冠軍案只能算是個 > 「小小警告」而已! > > > > 注 *:引述王健壯著《我不愛凱撒》p.97「郝伯村不失厚道」 > > > Friend of Trend > > *************************************************** > Je chante pour toi. Oui, rien que pour toi. > Toi qui ne sais rien de ces merveilles.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