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zeroa (總是在失落中重生) 看板: ajtu 日期: Fri Mar 11 12:47:55 2005 標題: [新聞]垃圾不分類 4月開罰 垃圾不分類 4月開罰 【聯合新聞網 記者薛荷玉/報導】 環保(新聞、網站)署的垃圾強制分類政策4月1日正式開罰,屆時民眾垃圾包裡如混雜寶特 瓶、鐵鋁罐、剩飯剩菜、果皮果核等,就要罰1200~6000元。 「垃圾強制分類」就是把垃圾分為「資源」、「廚餘」及「一般垃圾」共3類,而不能混雜 在同一包裡;第一階段由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新竹市、嘉義市、 宜蘭(新聞、網站、商品)縣、高雄縣、台中縣等10縣市率先實施,並訂今年1月至3月底為 勸導期,4月1日起開罰。第二階段則從明年1月起展開,全國都要實施垃圾強制分類。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官員表示,因部分縣市已提早就去年就開始宣導,因此,也提早開罰 ,今年1月以來,宜蘭縣、高雄市、高雄縣等3縣市都已開出罰單。 至於原來表示只要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就不必因民眾沒分類開罰的台北市,昨天也改口 。台北市環保局長陳永仁表示,「會與中央採取同步的開罰措施。」 但由於執行開罰需有耐性、溝通技巧,環保署訓練所也從昨天起,在北、中、南部辦理「 推動垃圾強制分類人員講習班」。如民眾倒垃圾時多半不會攜帶身分證,開罰單時如何確 定身分?是否要有警察會同、陪違規民眾回家拿身分證?還有,環保署「稽查認證準則」 授權清潔隊員自由心證,垃圾包裡若不小心混個雞骨頭、養樂多瓶,要不要罰?稽查實務 上都必須釐清。 為方便民眾學習新的分類方式,環保署還編了一些口訣,包括「資源回收不細分,稍作沖 洗好回收」,指的是塑膠瓶及鐵鋁罐等資源垃圾不需再細分,可全部裝成一袋拿出,但為 免殘留的飲料發出異味,建議先用清水稍稍沖一下;「廚餘殘渣須瀝乾,養豬堆肥再利用 」,則是請民眾要將剩菜剩飯的水分、湯汁先瀝乾再拿出來,且最好使用可重複清洗再用 的廚餘筒,少用一次即丟的塑膠袋。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050311/15/1kry8.html -- Snakelu's Hole:http://snakelu.blogspot.com/ 認識一個人,需要機緣。 了解一個人,需要智慧。 了解以後,能和他相處,則要靠包容。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8.165.119.175 [已通過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