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acbo (...) 看板: accounting 日期: Sat Jun 25 15:40:31 2005 標題: 問有關房租可抵稅的問題 想請問一下,如果沒有和房東有白紙黑字的租約,現在因為 不住了,因為房東老舊潮濕,,本身的呼吸系統就不好,家具和衣服 甚至都發霉,所以才會搬出...而房東卻以未住滿一年而扣留我們的 押金,請問可以這樣嗎?? 而且我聽稅法老師說過有收据可以扺稅,我自認遇到壞房東不但押金 拿不回來,又多收了我們近一千元的水電(根本沒看到收据),,我向 房東要求要收据,而房東不給我..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補救? 如寄存證信函給房東告訴他,確實我們有付出房租來當我們的收据? 或著可以到稅捐機關檢舉他逃稅嗎??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1.74.207.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