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acelin (誠實 Michael ...:P) 看板:Announce 日期: Wed Mar 6 15:52:40 1996 標題: BBS站管理草案--討論區、聊天房、修訂與板主大會 來源: 中山大學 Formosa BBS Client 《討論區管理》 第十九條 本站,依使用者需要,設立討論區(BOARD,以下簡稱各      板),供使用者張貼合於討論區主題相關文章。 第二十條 討論區的設立與刪除  ◎設立    1、由一名發起人,檢具申請書(見附錄)向現任站長提出申請;    2、站長接受申請後,移至板面討論板(board),接受使用者聯署;     (需包含使用者ID、本名、就讀學校、正式E-mail帳號等      資料,有效聯署共計二十名以上)    3、發起人整理聯署書,送交站長審理,通過後正式成立;     4、選出板主,擬定管理規則;    5、教學用、學校行政組織用、或因應特殊情況需要者,可由站務      負責人或是站長逕行開設。  ◎廢除    1、由現任板主或是該板使用者向現任站長提出廢板申請書,說明      廢板理由(見附錄),需有二十名以上使用者聯署;    2、站長於該板面提出廢除原因與經過;    3、討論區內自由討論一星期;    4、站長舉行系統投票,採多數決,不記名投票,若贊成多於反對,      則廢板申請成立;    5、於板主負責板面宣佈完整事件與處理經過,公告廢板生效期限;    6、保留此板成〝唯讀狀態〞一個月,若無任何異議與變故,正式廢除。 第二十一條 討論區使用原則與文章限制  ◎使用原則    1、嚴禁發佈人身攻擊、三字經、辱罵、嘻鬧、空白等文章;    2、為維護系統資源,請勿跨板張貼(Cross-Post);    3、適度刪除引言,節省硬碟空間;    4、發表之言論針對板旨與板主規定事項;    5、張貼前請分別連線板與區域板,慎選儲存方式;    6、請注意本國與外國法律,勿踰矩;  ◎文章限制    1、每一討論區文章保存最高上限為二千篇,超過上限者,系統會      根據日期,自動由〝遠而近〞砍除至一千五百篇止;    2、有跨越二千篇需要之板面,由該板板主向站長提出申請; 《聊天房管理》 第二十二條 本站聊天房(Chat Room),分為四部份,供多人同時聊天之用。 第二十三條 聊天房內,乃供公開討論之用,請遵守以下規則:    1、尊重其他使用者,請勿做人身攻擊;    2、保持口氣清潔,發言前,請先經過濾,勿出穢言,出口成髒;    3、其餘討論區規定; 第二十四條 聊天房內,有任何使用者觸犯規定,在該聊天房之站長、板主,須根據       以下程序處理之:    1、表明站長、板主身份,口頭警告三次;    2、警告不聽之使用者,使用/i指令,使其該日無法發言;    3、將該使用者犯罪證據剪貼下來,張貼至Ignore板中;    4、隨時注意該使用者未來走向;    5、屢勸仍屢犯者,告知SYSOP處理,採取更進一步做法; 第二十五條 被板主處以Ignore之刑,而有不服者,得於申訴板申訴,       經SYSOP處理後,公佈處理結果。若錯在板主,該板主       記過錯一次,超過三次者,考慮給予停止板主權利處份。 《修訂與板主大會》 第二十六條 本站以下事項,為求公允,及廣納民意,需於一年一度,       於第二學期末、學期終(約六月或七月)舉行之板主大會       內討論、表決通過後始得成立:    1、本站一年來重大事故,處理上有爭議者;    2、涉及本站清算、解散之議題;    3、一年內危及站務生存、發展事項;    4、章程不合時宜,需討論、修訂者;    5、其他一切經正式提案、聯署成立之議案; 第二十七條 板主大會提案聯署程序與限制    1、於每年的四月份,由三名以上現任板主,公開於admin板提出      聯署案。受理提案時間為期一個月;    2、提案內容,需包括:提案人身份(含ID、本名、就讀學校或      服務單位、正式E-mail、聯絡方式)、提案標題、案由、陳述、      解決方案或建議事項;    3、正式提案後,於admin板內,公開徵求聯署。聯署時間,自聯署       提案生效起一個月。    4、自停止聯署日,至少需有現任板主(不含提案人)二十人以上,      檢具與提案人相同之資料,於admin板內參與聯署,經審核      後,始可正式成為大會之討論案;    5、每人可參與多案聯署,但每人僅限提一案;    6、正式成立之提案,需詳列於板主大會通知上; 第二十八條 表決    1、所有提案,於板主大會會期內,公開討論,議程及討論時間,由      大會總召或負責單位自行決定;    2、大會需有全體板主(含卸任)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具表決權利,      若不及二分之一,改為討論會,所決定事項,僅供決策參考;    3、提案經出席板主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始可成立;    4、所有通過之議案,經呈站務負責人與電算中心通過後,由站務負責人      公佈施行;    5、通過之議案,交付站務負責人與SYSOP群討論、處理,若於技術      上有窒礙之處,需於站上公告,並解釋因應之道;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經板主大會三讀通過,呈電算中心審核成立,由       站務負責人公佈施行。 -- ████▇▆▅▄▃▂▁ 民 國 中 山 人 讀 書 為 業 ▁▂▃▄▅▆▇████  Time waits for no man, but true love waits forever............   I am waiting for .....someone like you, my friend....  E-mail: acelin.bbs@bbs.nsysu.edu.tw or mb81027@student.nsysu.edu.tw  .